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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

2020-06-16 16:40:23

 黄南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环督办〔2019〕4号

 关于印发《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行为, 根据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和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方案》要求,黄南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和州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黄南州生态环境局(代) 2019年10月22日

 黄南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2日印发 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 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行为, 根据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和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地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专项整治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甚至不闻不问,导致问题办理不彻底、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的情况,以及平时不作为,应对督察检查“一刀切”等形式主义问题,盯住不放,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二)坚持实事求是。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地解决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销号办结,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三)坚持立行立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整治行动,以阶段性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四)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群众举报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 严肃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 整治措施:各县要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列出清单,梳理分析,分类整治。对已办结的举报案件,按20%的比例筛选出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电话或实地回访工作,掌握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对阶段性办结的,对照计划进度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特别要对“举报不属实或部分属实”举报案件进行再核实,查明情况,坚决纠正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甚至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在各县排查整治基础上,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抽查回访。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 (二) 严肃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治措施: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将剩余一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推进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按时限高标准推进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有序推进收到实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要严肃追责,坚决纠正。

 责任单位:同仁县、泽库县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 严厉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整治措施:各县州直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污染排放特点和区域环境差异,特别是对易出现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的行业领域,认真研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坚决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加强服务引导和政策配套,及时回应群众合理生态环境保护诉求,充分兼顾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绝不以简单粗暴方式采取大面积停工停业措施。重点对畜禽养殖、砂石开采、建筑施工等行业进行排查,集中整治,对发现的“一刀切”行为,及时查处、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 (四) 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对非法围垦湖泊、河道,侵占水域、滩地,河湖管理范用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及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拆除并清运出河道;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弃的垃圾、渣土,倾倒、填埋、贮存、堆放的固体废物,弃置、堆放的阻碍行洪的物体全部清运出河道,恢复原状;对非法种植的林木及高杆作物全部清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洗砂,依法查处违法取土、恢复被破坏的河道滩地。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州水利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分自查摸排、集中整治、长效机制三个层次开展。

 (一)自查摸排。由各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围绕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第一、二轮中央督察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逐条核实情况,并向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列出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以及敷衍整改、甚至“一刀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集中整治。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集中进行整治。同时,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的整改要求不落实、敷衍整改、“一刀切”情况,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长效机制。利用“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持续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投诉举报,各县抓好举报投诉办理和整改落实。由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30%筛选群众反映集中需重点关注的突出问题,交各县政府办理。

 四、工作进度及分工安排 (一)自查摸排(10月15日---10月30日) 各县政府组织开展自查,10月24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11月1日--12月20日) 各县按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分发的问题清单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三)长效机制(12月30日前)建立“12369”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移交地方办理制度,推动群众举报重点问题有效解决。

 请各县明确1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于2019年10月23日前报至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并于每月4日、14日、24日向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附件1、2。集中整治结束,各县要在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

 刚

  电

 话:17709730660 传

 真:8797359

 邮

 箱:6848015@qq.com 附件:1、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尚未办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自查表

  2、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尚未办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市/州 详细地址 群众举报问题具体内容 目前整改工作现状 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 主题教育期间整改进展 是否办结

  备注:1、整改目标是指截至2019年11月底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前预期成效 2、除第一次填报外,后续填报只填写最后两栏“整改进展”“是否办结”内容,其余栏目原则上保持不变 3、是否办结栏填写“已办结”“阶段办结”“正在办理”

  附件2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市/州 交办数量(件) 已办结(件) 阶段办结(件)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万元) 立案侦查(件)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行政 刑事

  注:数据截至2019年*月*日

 

Tags: 漠视   生态环境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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