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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亮点汇报材料

2020-09-07 12:40:23

 法院工作亮点汇报材料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领域新老矛盾相互影响,经济领域与其他领域矛盾相互交织,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盼日益迫切,进而给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对新挑战、新考验,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站在新起点,着眼新发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不断深化司法服务,积极探索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亮点之一:注重“诉前调解”,力促矛盾化解

 针对辖区内人民群众整体文化层次较低,法律知识较为匮乏,好多案件人民法院不便直接受理的态势,**法院为了切实搞好社会管理创新,力促社会和谐稳定,于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了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了“诉前调解”机制。

  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社区领导、人民陪审员、离退休老法官、热心民调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其中,院里刚离休的一名法官、社区的一位书记及司法局民调中心的一名同志热心做思想工作,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院里为诉前调解工作室配齐了电脑、电话等自动化办公设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诉前调解主要负责一般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即立案庭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对具有诉前调解可能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诉前调解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采取“到庭调解”、“就地调解”和“上门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一旦调解达成协议,无论从立案审批、诉讼费的减、免、缓交,还是法律文书制作,专门提供绿色便民诉讼渠道。通过诉前调解联动,在我院形成了诉前人民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的调解五点一线、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2012年,我院诉前调解的案件达302件,其中县委、政府比较困扰而人民法院又不便受理的纠纷达49件。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收结案压力和审判工作压力,而且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平台,受到了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亮点之二:加强“审判管理”,着眼办案实效

 面对当前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司法效率不高的现象,**法院根据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完善了多项“审判管理”制度。

  如将各类案件的法定审限一律进行减半后定为本院的内部审限,即普通程序不超3个月,简易程序不超45天,凡超过内部审限的案件,在年终考核中都要对承办人和所在庭室负责人进行量化扣分。另外,我院深入开展了“两评查”活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并将此项活动常态化。由审管办对各个业务庭的庭审进行“突击评查”,并就裁判文书进行抽查评比。每月底,将评查出的“瑕疵”进行通报,并逐一进行落实整改。对于抽查中挖掘的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不仅予以表彰,而且还给予物质嘉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庭审行为,强化了庭审功能,提高了广大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与此同时,院里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全部以简易程序受理,形成快审快结,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的简易机制。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保证了全院收结案件的均衡率持续稳定。

  两年来,受理的案件虽然呈现逐年30%多的上升态势,但每年结案率均在97%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连年达83%以上,简易程序适用率均在96%以上,每个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到20天。

  亮点之三:大胆尝试“人民陪审团”机制审理案件

 2011年以来,**法院认真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目标,为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符合民意,在走访群众、调查取证、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大胆尝试“人民陪审团”机制审理案件。

  我院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程序要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不同行业中精心遴选了125名品德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参与审判活动且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组成人民陪审团成员,组建了信息库。并对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的范围、组建形式和产生程序、庭审程序和行使权利、陪审团意见的法律效果、陪审员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众性利益、重复上访等刑事案件,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等行政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的民事案件,规定应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根据案件的性质,拟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案件庭审的,首先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根据各成员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加庭审等情况,最终确定参审人员。在庭审中,每位陪审团成员都认真仔细听审了整个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在庭审结束后,召开人民陪审团会议,陪审团成员就案件定性、案件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形成陪审团书面意见,存入案卷副卷,并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供合议庭参考。为确保措施能够落到实处,我院还专门成立了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及法官的年终考核,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多次在庭审中引入“人民陪审团”机制审理案件。如雷**乡发生涉及群体利益的土地股权转让案件,原承包人将以沙治地股权转让于他人,后因王圪堵水库拆迁安置,给当地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其数额比转让时高的多,为此群众发生利益之争,群体到乡、县、市上访。院里选择代表性的案件受理后,决定在争议地现场尝试“人民陪审团”工作机制审理此案。在开庭前张贴了公告,制定了预案,抽选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村土地仲裁员等11人组成的“人民陪审团”现场参与庭审。庭审前合议庭向“人民陪审团”介绍案情及审理程序,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庭审后,“人民陪审团”在团长的主持下召开了评析会议,一致认为原承包人将土地股权已有偿转让他人并实际履行,现因利益冲突反悔,于法于理均站不住脚,建议驳回诉讼请求。最后合议庭采纳了“人民陪审团”的意见。这一群体性利益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使无定河两岸5.3万亩土地因治沙引发涉及5个乡镇,400余户家庭,1300余名群众的群体性涉诉案件得以消弥,而且圆满化解了已经出现和潜在的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公开听证的非诉执行案件,院里也开展了“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如党岔镇党岔村村民刘某在承包的耕地上育树苗时,未经审批盖起六间楼板房,修建时村委、乡镇府多次派人阻止未果,后经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庭受理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提出异议,执行被迫停止,在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时,院里果断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决定由“人民陪审团”陪审,就地听证。通过听证会,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终于低下了头,最终为了减少损失,主动申请限期自行拆除。这个案件的圆满执行,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遏制了当地群众的乱修乱建现象,社会效果显著,得到了县、乡两级政府的充分肯定。此外,多个业务庭对

 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体利益和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案件均试行了“人民陪审团”审理机制。

  2012年,我院引入“人民陪审团”机制审理重大疑难案件13起。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不仅为人民群众开辟了一条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畅行途径,而且主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

  亮点之四:多措并举,肃清“执行难”问题

 在开展“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探索出很多成功经验,显现出诸多工作亮点。

  一是注重组织保障。定期将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配齐配强执行人员。二是建立科学的激励和考评机制。对执结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干警,不仅在精神上给予表彰,物质上也给予嘉奖,对完成不了任务的干警,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并取消评优资格。三是落实物质保障。院党组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财力,配齐了执行装备,建立了执行大厅,开通了执行网络。对执行工作实行“优惠”政策,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诸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四是实行每月调度制度。执行人员每月向局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报告执行工作状况,群策群力,有效地防止积案的产生。五是开通执行工作“110”电话。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时,执行人员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查控等强制举措,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六是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强化与银行、公安、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司法协助义务,积极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落实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联查联控措施,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对妨碍、拒抗和不依法协助执行的组织和负责人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七是深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强化立案、审理等环节的财产保全,与公安、检察机关主动协调,

 积极采取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措施,加大法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这一举措具有强有力的震慑力,从而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八是坚持依靠党委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工作,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现场支持,确保圆满执行。九是建立执行救助制度。广开渠道,争取资金,对特困当事人开展救助工作,几年来,我院累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0多万元。十是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和解机制。充分利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行政部门、人民陪审员等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诚然,**法院在竭力化解辖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县域经济平稳发展的过程中亮点纷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院党组带领广大干警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结果。我们将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在创新社会管理和司法改革的大道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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