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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2020-02-18 04:10:01

第一篇:关于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关于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4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转载请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2014年元月至2014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4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201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由于物价管理政策的原因,价格难以控制。这些商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希望物价部门管住并管好这些价格,我们物价部门也希望有所作为。但是,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适时地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地向市政府和省局传送价格信息,在用新思路、新观念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办法上做得不够。

3、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按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价格违法人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处罚的难度相当大,由于种种原因,对绝大多数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超过10%,基本上没有罚款。由于处罚偏轻,很多乱涨价、乱收费单位屡查屡犯,甚至对物价部门的查处不予理睬。

4、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价格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查询不方便,价格政策的出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大众知晓度不高。另外,对物价工作职能以及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十分欠缺,导致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了解不充分。

5、明码标价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6、在制定和调整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够,征求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见不够。

7、在依法管价、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有时存在厌烦情绪;在受理物价业务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办事不热情、打官腔、办事拖拉的问题;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8、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于全市物价系统经费严重不足,2014年市局返还给县市区局的罚没款,有的地方没有进财政专户,存在挪用罚没收入的情况。

9、在业务工作和其他公务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吃请和请别人吃喝的现象,廉洁自律不够。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因此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物价部门的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查找出来的问题都纳入了整改计划,做到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五明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把评议过程变成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物价工作的五种能力。

1、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不断规范价费行为,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我们将以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规范价费行为。首先,坚持抓好今年在石首市和沙市区启动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广。其次,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在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重新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联合市纠风办、财政局全面开展了落实公示制交叉大检查。

2、全面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2014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把“阳光价费工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系统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行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与企业“心连心”活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所需,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权。

通过采取上述整改措施,全局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评议是在督促我们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是在督促我们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是在督促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荆州服务。二是全局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广大市民对物价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农资等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价格和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们认为,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的再教育,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新时代对我们队伍的鞭策,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这次评议,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较好地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法规。因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物价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一基本原则,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物价部门将以 “团结、创新、高效、廉洁”的崭新形象,为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xx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xx年元月至xx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xx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由于物价管理政策的原因,价格难以控制。这些商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希望物价部门管住并管好这些价格,我们物价部门也希望有所作为。但是,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是适时地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地向市政府和省局传送价格信息,在用新思路、新观念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办法上做得不够。

3、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按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价格违法人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处罚的难度相当大,由于种种原因,对绝大多数违法案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超过10%,基本上没有罚款。由于处罚偏轻,很多乱涨价、乱收费单位屡查屡犯,甚至对物价部门的查处不予理睬。

4、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如价格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查询不方便,价格政策的出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大众知晓度不高。另外,对物价工作职能以及日常重要工作的宣传十分欠缺,导致社会对物价部门的了解不充分。

5、明码标价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6、在制定和调整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够,征求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见不够。

7、在依法管价、依法行政、服务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科室、个别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有时存在厌烦情绪;在受理物价业务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办事不热情、打官腔、办事拖拉的问题;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8、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于全市物价系统经费严重不足,xx年市局返还给县市区局的罚没款,有的地方没有进财政专户,存在挪用罚没收入的情况。

9、在业务工作和其他公务活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接受吃请和请别人吃喝的现象,廉洁自律不够。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因此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物价部门的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查找出来的问题都纳入了整改计划,做到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五明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把评议过程变成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物价工作的五种能力。

1、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不断规范价费行为,提高价格监管能力。

我们将以加强“价格监督工程”建设为重点,逐步规范价费行为。首先,坚持抓好今年在石首市和沙市区启动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推广。其次,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在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重新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示。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局联合市纠风办、财政局全面开展了落实公示制交叉大检查。

2、全面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xx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xx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网站(www.jzpic.gov.cn)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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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xx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xx年元月至xx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xx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将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价格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坚决打击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价格和收费问题。

一是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资价格上涨、涉农乱收费问题,今年市、县(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了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13个品种的化肥、农药、种籽等农资的销售价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做好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

二是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从5月份开始,根据群众举报,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对公安县一中、二中、章庄铺小学三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1484.7万元,其中xx年上半年的违法收费366.8万元。6月21日《湖北日报》第一版将三所学校乱收费行为曝光后,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立即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公安县,对学校违法收费清退情况进行了核查、督办。到目前为止,公安全县178所中小学已清退xx年上半年乱收费款680多万元,其中上述三所学校共向学生家长清退183万元。这一次的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对全市的学校乱收费行为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

3、加强“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科学定价调价能力。

今后,我们将把发挥价格宏观调控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价格听证工程”建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持续发展服好务。

一是通过价格听证,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市管医疗项目收费混乱的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局抽调30多人组成5个小组,历时三个多月,对市管3000多个医疗收费项目和服务收费成本进行了监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分析和调整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对市管医疗收费标准进行大型的调整 ,力求收费总水平下降15%左右。

二是通过价格听证,谨慎出台荆州市的天然气价格。经认真核实天然气供气成本,参考已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并在参考武汉(2.30元/m3)、宜昌(2.15元/m3)等周边地区气价水平的基础上,我局拿出了荆州市(2.05元/m3)天然气定价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已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物价局。

4、加强“价格信息工程”建设,不断拓宽价格信息渠道,提高组织社会民众参与价格管理的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价宣传工作,我局已于7月份组建了信息员队伍,要求他们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反映工作情况。同时荆州价格信息网站(www.jzpic.gov.cn)也正在建立之中,并即将开通。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地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水、电、医疗、教育、有线电视等价费标准,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工作职能。我们还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晚报》上大力宣传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以便广大市民在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情认真地受理价格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阳光价费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把“阳光价费工程”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树立系统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行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与企业“心连心”活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所需,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权。

通过采取上述整改措施,全局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评议是在督促我们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是在督促我们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是在督促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荆州服务。二是全局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大量的宣传,广大市民对物价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物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四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教育、农资等乱涨价、乱收费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价格和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们认为,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的再教育,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这次评议,接受了新时代对我们队伍的鞭策,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这次评议,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较好地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法规。因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物价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诚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一基本原则,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价格矛盾和问题,把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物价部门将以 “团结、创新、高效、廉洁”的崭新形象,为荆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四篇:黄陂区林业局关于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的自查情况报告

关于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

自查情况报告

黄陂区林业局

(2014年8月26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把我局列入工作评议单位,这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黄陂林业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直接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接受人大工作评议为动力,以“服务城市、美化城乡、富裕农民”为目标,切实做到建设生态屏障、提供生态产品、打造生态家园,充分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09年我区被国家林业局确立为“全国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区”、“省级现代林业产业科技园”。07-09年黄陂林业局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全省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林业产业化先进单位”、2014年被授予全省

先进林业局、全省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全省林业系统党 1

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先进单位、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全市绿化先进单位、2014年全区绩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09-10年度全区文明单位、连续11年被评为全区绩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李集林管站还被授予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三里站被授予2014全市年爱鸟护鸟先进集体,多人曾被授予省、市、区林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现将我们接受区人大评议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区人大领导及各位代表予以评议:

一、林业基本职能

区林业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主要有四项,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森林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制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
二是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依法管理林木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
组织、指导陆地、湿地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协调全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
指导管理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
四是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培训、宣传服务及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实施情况

(一)成立专班,加强领导。为了迎接这次人大评议,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接受评议的有关工作,制定了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还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印发《黄陂区林业局关于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黄陂区林业局接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层层负责,全面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4月14日,我局召开接受区人大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炳基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局长刘中义主持会议并作动员报告。会后,各分管副局长分别到各二级单位召开动员会,形成全系统联动工作的局面。我们还利用局一楼公布栏、局邮箱、网站,大力宣传评议内容,采取横幅、标语、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营造评议氛围。

(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一是组成5个征求意见组,由5名局领导带队,分别到全区19个街乡镇场,深入村组,直接与村干部和农户座谈,征求意见。二是现场咨询。5月15日,我局在黄陂广场前举办林业科技宣传及意见征求活动,现场征求群众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现场咨询的群众

散发了1200份林业科技服务的小册子,1000余份林业科技知识问答和1000余份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在群众中反映良好。三是印发征求意见表500余份,在政务中心窗口和通过各单位、各林管站发到群众手中。四是5月27日、7月20日,林业局两次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业主代表、基层服务对象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林业局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在林业局一楼设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征求意见。六是利用区林业局网站和邮箱征求意见。

(四)自查自纠,边评边改。通过开展调查走访、座谈、自我剖析等活动,共征集意见和建议85条,经分析总结,整理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服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2、依法行政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3、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的问题。

4、机制管理不健全与工作创新力不强的问题。

5、贯彻执行政策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6、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作为的问题。

为切实抓好评议工作,林业局遵照“领会评议要求,紧扣人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凸显林业特色”的原则,认真

做好自查自纠和原因分析,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为四个方面:

1、 抓学习不够紧,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理论水平还不

高。

2、 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创新力不够强。

3、 工作管理还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4、 少数人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按照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将整改任务分为三类。一类是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按照科室办职责分工,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落实整改,确保在整改阶段内完成;
如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向全区人民作出公开承诺,对《林权证》办理时限由3个月缩减为2个月;
临时占用林地,永久性占用林地受理上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其它涉林行政许可事项均缩减为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超过承诺工作日5日以上的,坚决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二类是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或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的问题。要主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制定落实整改时间表,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整改;
三类是因各种原因一时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讲清相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并制定中长期整改安排。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能

林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依法履职,优质服务,创新思路,科学发展,积极推动了全区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1、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林地18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04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6%,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4%,比“十五”期末增长4个百分点。黄陂已成为大武汉的北部生态屏障、绿色制氧车间、最大最好的生态区域,有“武汉后花园” 之美誉。

2、生态旅游持续发展。随着各项绿化工程的实施,使我区森林植被得到了恢复性增递,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极大地促进了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947平方公里的木兰生态旅游区为核心的系列生态旅游每年吸引国内外游客450余万人,旅游创收8亿余元,全区5万多农民直接吃上旅游饭,并走上了致富路。09年,黄陂区被评为全省旅游强区。全区有国家级4a级景区4家,3a级景区4家。

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坚持创新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产业。近几年累计吸纳社会投资5亿元以上,新增产业基地规模10万余亩,带动了一大批特色农业深加工、精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中排粮油集团、武汉鑫家乐茶叶加

第五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大评议刑事检察工作的自查报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大评议刑事检察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4年10月26日在包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占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进行评议的方案》的要求,从贯彻《宪法》原则和强化人大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在评议组的直接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评议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政治委、自治区检察院的表彰。

(一)、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稳定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2014年元月至2014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报捕案件4760件67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60件 5916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806件881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894件7018人。积极参加各类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法轮功犯罪、涉及“非典”犯罪和黄赌毒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特别是成功起诉了原自治区国税局局长肖占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两级院10个部门被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
认真开展“检校共建”活动,4名检察干警兼任了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认真开展安全小区(安全文明村)共建活动,先后创建市级安全小区(村)两个,旗县区级安全小区4个。共有6个集体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二)、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立案监督方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32件,侦查机关接通知立案和主动立案62件。在侦查监督方面,追捕追诉漏犯22人;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875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
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363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在审判监督方面,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9件,审判机关改判10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在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纠正超期羁押99人;
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16件;
对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
查办监管干警犯罪案件4件5人。

(三)、依法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严格执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家属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制度;
建立了律师接待室,为律师查阅、复印有关案卷提供便利,保障辩护权的有效行使;
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秩序、生活饮食条件的监督检查,落实有关标准;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0件,依法予以纠正10件;
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2件,依法赔偿8名当事人共计3.72万元。制定了检察机关便民、利民18条服务措施,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65名司法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如:查办了原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李建华非法拘禁、受贿、徇私枉法案件,起诉后,法院对李建华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

(四)、强化制度创新,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全面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聘请了85名人民监督员,现已对15件不予逮捕、拟作不诉、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制度,通过制作检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诉部门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侦查监督部门推行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在控申部门全面推行了首办责任制。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实行了办案流程化管理。进一步深化了检察委员会改革,不断提高检委会的议事和决策能力。

(五)、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强化教育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以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理论武装。鼓励干警参加续本读研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较2014年底提高了47.4个百分点。在10月21日结束的全区检察机关四项岗位技能竞赛中,我市检察机关取得了9个个人单项奖,团体获得公诉、反贪第一名,渎检第三名、侦查监督第四名,及“全区检察机关岗位技能竞赛优胜单位奖”的好成绩。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先后出台了《从严治检六条禁令》、《案件督察办法》、《检务督察办法》等规定。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聘请了15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1名受到刑事处罚。坚持把强化管理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密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以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

(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历次会议关于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提案和人大交办案件,2014年以来,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6件,已办结15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此次接受人大评议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中,市院党组认识明确,态度坚决,始终把接受评议工作的重心放在查找问题和差距、思考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上。市院党组在实事求是地总结2014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一致认为,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刑事检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存在批捕、起诉和抗诉条件、尺度把握不准、不严、不一致的问题,出现个别案件该捕不捕、该诉不诉和抗诉案件上级院不予支持的现象。如,市院办理的赵新国故意杀人案,一审法院判处赵新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市院提起抗诉后,被上级院撤回。又如:土右旗院办理的孙建成贩卖毒品案,依照法律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都应提起公诉,而土右旗院以情节轻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手段匮乏、监督效果不佳的问题。如,刘亚林诈骗一案,在市院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刘亚林取保候审,随后案件一直没有重报,虽然多次监督,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但侦查机关对该案始终没有再报,检察机关也就不了了之。

3、在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上存在文来文往多、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使有的案件因引导侦查不力、取证不足或认识上的分歧,造成起诉困难不诉又案情重大,勉强起诉后法院作了无罪判决。

4、个别基层院在赃款、赃物管理和保证金收取、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如,九原区院在办理徐进军、徐玉卿贪污案时,收取保证金手续不全,且卷中没有反映。

5、个别案件存在违反法定办案时限和退查权使用不当的问题。

6、部分案件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笔录不工整、案卷装订不规范、法律文书不齐全等问题。如,市院侦查监督处承办的赵永生虚报注册资本的立案监督案件,办案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将非本案的案件材料装订入了卷。

(二)、刑事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干警执法思想陈旧、执法观念滞后,办案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个别干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冷、横、硬、推的现象。

3、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4、部分干警业务素质不高,不注重学习,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5、部分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不细致,工作拖拉、办案粗糙,严重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6、部分干警着装不规范,会议风气不良,纪律松弛,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整体形象。

(三)、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处理服务第一要务与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上,存在模糊意识,特别是在具体案件处理上,考虑地方利益多,考虑大局利益少,大局意识不强。

2、在解决检察机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问题上不够有力,困难局面得不到有效解决。

3、在解决人员少、案件多的矛盾方面不够有力,急需的人才进不来,新招考进来的人员又通不过司法考试,不具备办案资格,案件逐年递增与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始终得不到缓解。

4、指挥办案多,参与办案少,甚至有的领导一年不办理一件刑事案件。

5、在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两方面,都存在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客观上执法环境、办案经费、规章制度和办案纪律落实不够等客观因素,但主要是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刑事检察干警的主观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六种不良倾向:

一是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有的干警执法观念滞后,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全新的执法理念,以及刑事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不认真学习,不深入思考,不研究新方法、新对策,而是得过且过被动应付。

二是本位主义、个人主义作祟。有的部门和个别基层院本位主义严重,大局观念淡薄。执法办案不是从大局出发,而是考虑部门利益和单位利益多,出现个别案件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有的干警个人主义严重,与他人比职务、比待遇、比地位,就是不比工作、不比学习、不比贡献。在执法办案中推诿拖拉,不负责任,严重败坏了检察机关形象。

三是具有畏难情绪。表现在有的干警埋怨办案没经费,干扰大,执法环境差,畏难情绪严重。特别是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在法定的监督程序不完善、监督手段匮乏的情况下,不是积极地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手段,而是怨天忧人,工作消极被动。

四是群众观念淡薄。表现在有的干警为民执法观念淡薄,模糊了“依靠谁,为了谁”,忘记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是抱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注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作风漂浮。表现在有的领导和干警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常常以刑事诉讼监督者和上级院自居,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案件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不耐心细致地听取侦查、审判机关、下级院和当事人等各方意见,主观臆断,结果是意见不准确,监督不到位,指导不得力,办案质量差。

六是贪图享乐。表现在有的干警,不琢磨工作,不注重学习,心思没有完全用在工作上。办案丢三拉四,简单应付。

上述六种不良倾向,是引发执法不严明、办案不规范、执法不廉洁和作风不过硬的根本原因,必须坚决予以根治。

四、初步整改意见

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市院党组反复讨论、深入研究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五条初步的整改意见:

(一)、抓思想教育

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执法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人权意识、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创新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筑牢思想防线。

(二)、抓个案纠错

对评议工作以来自查和评议组检查发现的个案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抓紧作好自纠工作。对确属该诉不诉的错案,市院检委会要进行专题研究,坚决予以纠正。开展对扣押款物的专项清理工作,该返还的返还,该清退的清退,该上交的上交,在年底前清理完毕。对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不规范的问题,能作补救工作的要抓紧补救;
对存在的其它问题不能补救的,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

(三)、抓警示教育

要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确属错案的办案人员,区分责任情况,依照错案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该给予通报批评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对评议组指出的个案问题和自查出的个案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进行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四)、抓制度完善

要结合个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抓办案纪律

要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督察办法》和《检务督察办法》,拓宽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抓队伍建设

针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十条承诺》,向全市干警公布监督执行,从而以班子建设带动全市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执法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干警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作风建设。

各位委员:

新时期、新阶段刑事检察工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以这次评议工作为契机和动力,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平安包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的工作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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