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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

2020-03-20 10:20:49

  医疗安全应急预案

 目

 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8-

 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

 医疗伤害处置应急预案 …………………………………………………………-12-

 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13-

 消防治安应急预案 ………………………………………………………………-14-

 消防应急疏散及处理预案 ………………………………………………………-15-

 易燃易爆品应急预案 ……………………………………………………………-17-

 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18-

 停电和忽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18-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 ………………………………-19-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1-

 等待就诊病人病情突变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 ………………………………-26-

 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处置预案 ……………………………………………………-27-

 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29-

 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30-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31-

 医疗应急若干问题处理预案 ……………………………………………………-31-

 门诊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34-

 药物(含输液、输血)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 …………………………………-36-

 特殊患者医疗相关事宜应急处理 ………………………………………………-36-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 ………………………………………………-37-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38-

 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急预案及程序 ……………………………………………-39-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及程序 …………………………………………-43-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44-

 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预案 ………………………………-47-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4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门诊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门诊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门诊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条件》的要求进行处理此类事件,并按有关规定逐级的、及时的向县疾控中心及卫生局上报。决不隐瞒、缓报、谎报。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门诊蔓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门诊职工的防护意识和门诊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上报医院。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门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工作方案

 (一)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门诊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门诊应经常对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门诊卫生投入,切实改善门诊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门诊卫生规范化管理。

 (1) 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2 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3 大力开展卫生运动,重点搞好科室卫生、病房卫生和环境卫生,为职工、病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3.4 依法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4.1落实好健康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4.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传染病的专题教育,增强群众及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增强群众对各种传染病的认识,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4.4倡导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二)监测报告

 1、科室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2、要与医院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不明原因发热、腹泻或疑似传染病例进行登记,按程序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隔离措施。

 4、严格执行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科室发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医务科,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报告程序如下: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确定是否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立 即

 报 告

  科室负责人(收集分析信息)

 < 1h

 报 告

 院总值班(非行政班时间)

 院感科(核实、分析信息)

 医务科、护理部(协调医疗工作)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局、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中毒)

 4.2 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医务人员填《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院感科

 甲类、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报告县疾控中心

 网络直报

 注:1、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者同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报告。

 4.3、各类传染病报告时间严格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3.1、限时报告: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3.2、报告责任人:科室、部门发现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和接到报告的当事人,既是报告工作的责任人。

 4.3.3、门诊会诊工作:重大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群体发病、中毒等)网络直报医院经院内(或县内)专家会诊。

 4.3.4、资料归档管理:科室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登记本》。院感科应妥善保管科室的各种报告单、报告卡,保存期限3年,到期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可销毁。

 (三) 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结合医院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1、一般突发事件

 1.1.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1.1.2门诊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1.3门诊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1.1.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1.2、重大突发事件

 1.2.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门诊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全体职工和病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1.2.2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门诊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1.2.3门诊根据情况,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1.3、特大突发事件

 1.3.1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1.3.2对科室、办公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

 1.3.3门诊每日公布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1.4、门诊内疫情

 门诊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医院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4.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工作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病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上报疾控中心。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在报请医院同时 所有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门诊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隔离范围。

 1.4.2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要做到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

 1.4.3尊重和满足隔离人员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职工和病人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门诊稳定。

 2、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门诊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2.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

 2.2、立即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需转上级医院的病人应及时转院。

 2.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2.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门诊正常的工作秩序;

 2.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3.1、迅速报告医院,请求派遣专业人员到门诊进行处理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3.2、及时对受害人员进行救治。

 3.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3.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

 1、门诊发生内涝,致使低洼处、地下设施等遭遇威胁时,后勤科立即组织人员施救,并对必须关闭或暂停使用的电力设施设备、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等,令专业人员实施暂停措施,对内涝水患及时抽排处理,同时封阻可能进水的楼道、翻水倒灌的地下水道口,重点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二次供水的建筑群,避免水患进入。如水患已涌入保护部位,立即组织人力抢救可能被淹的设备,启动排水设备抽派进入保护建筑重点部位洪水,全力保护门诊财产。

 2、江河洪灾涌入门诊,严格执行县防洪指挥部抗洪抢险部暑,并积极召集抢险队开展门诊自救。首先转移低洼区域内的病人至高层建筑,再视其灾情抢救贵重设备设施等财务。后勤科在组织施救的同时,保护被淹建筑内的财物,保护转移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定点定人值勤,并向病员和员工进行安全宣传,使之再洪灾时不发生人患。

 二、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

 1、震前有预报的地震灾害,紧急执行县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转移可能出现垮塌建筑内的病员和公私财物,同时组织医疗队,抢险队、保安队对人员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震前无预报的害发地震灾害,后勤科要以最快反应最快速度组织保卫人员,召集抢险队、医疗队物资供给队等若干救灾组队成员投入救灾。首先抢救被困人员、受伤伤员,再视灾情抢救物资设备,并保卫重点部位、巡逻守护院内及宿舍区各楼幢区域,同时尽力恢复水电供给。物资供应队应尽最大可能向各班队提供救灾所需的物资,保证救灾顺利进行。后勤科应及时将救灾情况向院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三、垮塌事故的应急处理

 门诊发生垮塌事故,立即组织综合抢险、救治、物资供应、现场保卫等人员,组建多功能抢救队,及时将需要救治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区。后勤科同时调查垮塌原因,收集证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急救药品临时短缺时的应急办法

 (一)门诊药房应储备规定种类和数量的抢救药品,当药品被消耗后应立即得到及时补充,保障供应。

 (二)当发生突发灾害事故,备用药物被超常规大量消耗时,各相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货源,补充药品。

 (三)门诊应与医院保持通畅联系,并将急救药品目录提交医院,要求供给一定数量的库存药品,能保障随时供应。当药品出现大量消耗而短缺时能顺利从医院得到药品补充。

 (四)门诊库房应与医院药剂科库房间建立畅通联系,当出现药物临时短缺又个能从医院药剂科立即得到补充时,可医院药事科临时借调药品以保障应急供给。

 (五)凡临时急需非常规储备的急救药品时,门诊副护士长应通过上述渠道的协调,保证急救药品的供给。

 四、急救药品、消毒药品的储备原则

 (一)平时与应急相结合,储备、流通、消耗相结合,并保证送走一批药品后的后续备药能力。

 (二)简化品种、统一规格,特别是药品包装,便于应急作业。

 (三)一般情况下以急救药品为主,并适当配备防治传染病药物、抗感染药物、解毒药物及消毒药品等。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事件的医疗处理要求,配给相应的急救药品。

 (四)对储备的急救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其质量及效期,及时更換、报损近期将失效的药品及不合格药品,确保急救用药lOO%合格,门诊副护士长对药品质量和供应负全责。

 医疗伤害处置应急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伤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

 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

 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医疗伤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分管院领导,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门诊要酌情组织院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

 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

  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

  七、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八、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

  九、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

  十、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

  十一、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

  十二、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门诊服务的全程安全,保证就诊者以及其他来门诊人员的安全,在发生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时及时得到处理,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非医疗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总务科主任为组长,门诊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意外伤害事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领导,定期不定期对预防意外事件发生的相关制度设施进行检查督导。

 二、凡在门诊范围内出现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同时进行力所能及的急救或处理工作。

 三、凡是意外事件所致的伤害较大或补救处理困难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由组长指挥协调处理。

 四、如意外伤害事件的后果需医院解决的情况,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联系。

 五、如意外伤害事件后果需急救时,立即启动医疗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六、对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后,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讨论、分析,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制定出相应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消防治安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门诊工作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

 2、门诊发生重、特大火灾需紧急医疗救援时。

 3、门诊发生各种原因引起的暴危及病员、工作人员及生活区人员的生命安全的重、特大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实施”的原则,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副护士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人员、物资、设备的调集,制定和组织实施处置预案。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特大火灾时确保信息畅通,行动快捷,责任明确。

 3、积极投入火灾抢险,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4、负责门诊安全稳定,保证门诊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等。

 (二)门诊工作职责

 1、门诊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门诊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对员工及病员的注意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各科室各种仪器设备的电源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

 总务科主任反应。

 三、具体应急措施方案

 (一)门诊发生火灾事故,经确认无误

 1、首先报告门诊负责人,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告诉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势大小,以及报警人的电话(以方便联系)。

 2、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并进行人员疏散、伤员急救转运。门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负责组织引导病员疏散。

 3、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使用灭火器进行自救,切断电源、煤气,撤去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

 4、领导小组根据火灾情况逐级报告。

 消防应急疏散及处理预案

 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原则

 以确保门诊员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为根本。

 二、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1、义务消防队消防小组

 组 长:张风国

 副组长:张莉

 组 员:急诊科全体医务人员

 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落实

  1、义务消防员必须熟悉门诊防火重点部位;

 2、义务消防队员能够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清楚各项应急装置的操作;

 3、每一年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一次消防应急预案的培训;

 4、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下应每年举行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习。

 四、灭火预案程序

 1、火警、报警处理程序

 (1)值班室接到或发现火警应立即确认火情并报“119”。

 (2)由灾情发现者通知总务科主任及其他负责人员(门诊全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3)义务消防人员(男)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灭火准备。

 (4)门诊与报警现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准备进入火灾处理程序。

 2、应急疏散程序

 (1)该程序与火灾控制程序同步。疏散时要求医务人员及时冷静地引导病员及家属向安全地带疏散,牢记

 “救人重于救物”的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进行财、物疏散。

 (2)义务消防队(女)负责院区周围警戒,并确保与外界通信、道路畅通。

 3、灭火扑救程序

 (1)运行人员立即关闭事故点电气设备,关闭相关水、气阀门。

 (2)消防泵操作工作立即启动消防泵往出事地点供水。

 (3)义务消防队分四路

 第一路:总务科主任带领2人赶赴事故地点随时进行堵漏。

 第二路:门诊负责人带领6人。6人开启相关消防栓,对有火势蔓延趋势的区域进行隔离和灭火,2人手持灭火器立即对事故地点进行灭火。

 第三路:总务科主任带领相关人员进行警戒与人员疏散及抢运易搬运物品或危险物品,以防发生爆炸。

 第四路:由门诊医务人员引导病员及家属向安全通道疏散。

  易燃易爆品应急预案

 一、氧气安全管理应急处理

 氧气在贮运、更換或使用中发生泄露,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相应阀门,开启门窗,此时须特别注意禁止开关电气设备,禁止启动带有可能发生火花的电力电动设施、更不能使用带烟火的照明灯具。当室内氧浓度降低时,要立即将泄漏情况和原因向保卫科报告。对产生严重泄漏引发燃烧或爆炸事故,门诊立即组织抢救队员(熟悉专业知识的人员)控制灾情蔓延,转移危险区域的人员和贵重设备,同时用电压水枪(小型散水)稀释降低泄漏物浓度,避免更大危害产生。专业人员待机堵塞关闭泄漏源,消除危险。

 二、酒精类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酒精贮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乙醚酒精类易燃易爆引发事故,如仅发生泄漏尚未燃烧的,要组织人员对泄漏可能涉及的区域进行封锁,同时疏散区域内的人员,然后对发生事故的容器进行检查,倒灌容器内所装溶液,同时用水稀释流经地面的溶液,清理检查确认破损容器内已无残留液体后,方可进行抢修。维修破损容器应交由技术人员完成,对倒装于其他容器内的溶液应立即转移至安全地方。

 对于贮运,使用不当引发灾害事故的,门诊要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同时转移区域内的人员。待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按专业人员指挥实施抢险,并协助专业队伍做好现场保卫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责任人、整改措施等逐项落实,作出书面调查报告,报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时间,做好停水准备。

 二、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停水时间尽量储备水源,以备使用和饮用。

 三、突然停水时,白天与后勤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夜间通知总值班,汇报停水情况。

 四、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协助患者解决因停水带来的不便。

 停电和忽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一、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发电的油及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应立即启动应急电源。

 二、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三、与后勤科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四、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成立了门诊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成

 员:行政副院长 业务副院长 分管副院长

 二、职责:

 1、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预防重、特大医疗过失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2、对存在的医疗缺陷及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督查整改。

 3、加强对门诊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4、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过失等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三、防范预案:

 (一)报告程序:

 1、医护人员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临床操作及诊治规范。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

 3、加强各类药品的管理,特殊药品要做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危重病人特别加强交接班,做到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交;

 5、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事故,造成病人伤害或死亡的,责任人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

 6、对不同程度的医疗过失行为,责任人和门诊都必须首先终止过失行为,及时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调查了解工作。个人必须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和认识。

 7、门诊在接到医疗过时或事故报告后,必须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制定补救措施,在协调处理、化解矛盾、缩小影响范围、维持门诊内正常医疗秩序的同时上报上级部门。

 8、门诊在调查了解核实过程的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发生过失行为和事故要进行科内讨论分析、总结教训,并以详细的整改措施上报医务科,科室要做好登记备查。严格执行重特大医疗过失,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二)处理程序:

 1、严重过失行为和事故

 先科内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进行调解处理,如处理不了,按程序上报医务科和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组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进行调解,协商解决。调解结果上报医务科备案,并由院方和患者直系亲属签署“调解协议”。

 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事故

 按程序报总务科主任及应急领导小,门诊调查核实,科室和事故相关责任人配合,并及时上报医院,由院部统一组织讨论处理意见。由院方和患者家属首先协调调解,不能协调解决的,报卫生主管部门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裁决,如不服,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四、处理流程

 门诊要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书面总结及讨论,及时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追究事故人的相关责任。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发生

 科室、相关责任人,上报产业部主任,严格执行重特大医疗过失、事故报告制度

 门诊立即封病历文书等相关物品,并上报医院

 院内、科内调查核实调解协商,并签署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如不能达成一致,或协商调解无效,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如仍不服鉴定或持争议,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突发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门诊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门诊”、“法治门诊”的要求,快速科学地处置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维护门诊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水平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适用范围

 突发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门诊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葛。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处置;

     2、纠集少数人员扰乱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3、侮辱、威胁、恐吓门诊工作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或殡仪馆;

     2、纠集人员占据门诊等,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在门诊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等;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4、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

     成立由总务科主任为组长,副护士长为副组长,医务科、后勤科、当事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建议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协调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医务科: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后勤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联络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保护领导、医护人员和门诊财产安全。

 六、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科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处理。

     1、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科室要立即向医务科和应急小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

         (二)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三)应急流程

 医务科:接待、调查、取证

 协调解决签定协议

 应急处置小组

 公安机关维持医疗秩序,保护医疗人员安全

 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

 协调后

 未协调

 医闹

 法院起诉

 医学司法鉴定

  等待就诊病人病情突变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

 一、防范措施:

 1、门诊职工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既要为他们服好务、治好病,同时更要加倍关注他们在门诊期间的生命安全。

 2、对进入门诊的急危重病人,老弱病人和行动不便的伤残病人,门诊要安排专人陪护检查、治疗、取药和护送入观察室。

 3、门诊护士要加强巡视,密切观察,对来门诊就诊病人要主动关心和询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门诊各医疗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对接诊病人要主动询问相关病史、动态观察病人情况,克服“只注意病人本科局部情况,而忽视病人全身情况”,从而未及时发现病人生命危险,造成意外事件发生。

 5、为病人做有创检查、治疗、穿刺、皮试和注射过敏性药物时,必须详细询问病人病史、进餐情况,必要时进行相关查体,确保安全操作。操作中要密切观察病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操作完成后,必须嘱病人留下观察,直到解除危险后方可离开门诊,同时做好记录。

 6、门诊部要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基本急救知识和基本急救操作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迅速对发生意外病人进行施救。

 7、要不断加强医护人员急救业务培训,提高急诊急救业务水平,同时要加强急救物品、药品、设备的管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8、门诊要配备必备的抢救物品、药品、氧气和迅速开通静脉通道的器具,以便能就地就近对发生意外的病人进行现场快速施救。

 二、急救预案:

 当来院的病人或陪伴出现意外,无论是否危及生命,第一知晓的门诊工作人员必须执行

 “首诊负责制度”,立即到现场对病人进行施救,同时呼唤就近人员帮助传唤相关专业人员前来救治。病人可以搬动,应立即护送到医院相关专业科室进行诊治。

 1、凡挂号、收费、门诊注射、取药等发生意外病人的施救,就近工作人员为第一救治责任人,同时立即呼唤科室医护人员到场救治,允许搬动的病人立即送观察室,不能搬动就地抢救,不能处理的立即电话报120。

 2、科室不在班医护人员接到急救通知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实施急救,同时启动急危重抢救程序。

 3、病人病情危重或情况复杂,第一责任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副护士长,必要时报告总务科主任。

 总之,门诊全体员工必须把病人安全放到第一,同时要有“救死扶伤的人道土义”精神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切实履行“首诊负责制”和相关岗位职责以及门诊工作制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病人诊疗服务工作和病人生命危急的抢救工作。

 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处置预案

 一、发生麻醉意外时的处理:

 1.局麻药毒性反应

 (1)停止应用局麻药。

 (2)面罩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控制呼吸,以保证氧供。

 (3)用苯二氮卓类等药物如安定、咪唑安定等,甚或硫喷妥钠及肌肉松弛药以控制惊厥。

 (4)应用升压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支持循环功能。

 (5)如呼吸、心跳停止,则按心、肺、脑复苏处理。

 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立即通知医生及副护士长。

 2、同时采用安全保护措施,以免患者自伤或伤及他人。

 3、通知患者家属。

 4、24小时专人陪护

 5、如果患者出现过激行为时,应立即通总务科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并考虑对患者采取躯体束缚,以防意外发生。

 6、请专科会诊。

 7、遵医嘱给予药物治疗。

 【程序】

 1、发现患者出现精神症状后→ 及时通知医生及护士长。

 2、发现患者出现精神症状后→ 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患者受伤,同时保护同室病人及家属→ 设专人陪护→ 协助通知患者家属→ 协助主管医生请专科医生会诊→ 根据患者精神症状的表现遵医嘱给予药物治疗或者送专科医院治疗。

 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有自杀念头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2、通知主管医师。

 3、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收回锐利的物品,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4、通知患者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家属如果需要离开患者时,应通知值班的医护人员。

 5、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

 【程序】

 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 向上级领导汇报,通知值班医师→ 通知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 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每班重点交接班,掌握心理状态。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一)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二)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如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看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请被告知者签名。

 (三)医务人员应尽量作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看护和重点交接班,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并立即与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县卫生局汇报。

 (五)不良事件发生和处理经过均应记录于病历中,同时尽量收集其他病人或家属等对该事件的见证材料,并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或部门应协助该科室留取证人证言等资料。事件处理完毕后科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医务科备案。

 【程序】

 1、发现自杀→ 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 上报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和通知家属→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

 2、发现自杀→ 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保护现场→ 配合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 做好各种记录 → 同时要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医疗应急若干问题处理预案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各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及时、迅速、准确、有效地抢救急、危、重伤病员,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门诊医疗应急处理办法。

 一、病人在转科或医技科室诊治过程中发生危急情况的医疗应急处理

 (一)临床医师在为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申请医技科室有关检查及治疗或安排病人转科、入院时,均应考虑病人的一般情况能否搬迁及能否在医技科室等待及接受诊疗等情况,必要时对病人进行一定处理。

 (二)危重病人确因诊疗需要离开病房或就诊处时,医师应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有关科室应按照优先原则作好妥善安排,由医务人员陪同前往,并作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安排,不能直接交由家属。同时,医师应该向患者家属讲明相关的医疗风险。

 (三)受邀对急危重症病人会诊的医师,应先到病房或就诊处查看病人,确需离开病房或就诊处去专科进行处置的,应作好适当安排。

 (四)各临床有关诊疗室及医技科室应根据需要,配备基本的急救医疗药械,并有对猝死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预案。

 (五)当病人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医技科室应立即通知就近的临床科室协助抢救。同时要通知所在科室和经治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报告。

 二、病人猝死的应急处理

 (一)病人猝死发生于其所在病区时,医护人员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紧急医疗救护,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二)病人猝死发生于其所在门诊以外的区域时,现场的医护人员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同时通知急救中心,协助抢救和进一步处理。

 (三)门诊病人在门诊外发生猝死时,得知情况后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赶往现场,确认患者和病情并实施医疗救护等。如病人需转入医院进一步救治,由医护人员协助处理。如病人已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在现场的医护人员应通知病人家属,并由医师开具《死亡通知书》。门诊外整个抢救处理过程应记录于病历中。

 (四)病人发生死亡而家属不在现场者,医务人员在抢救及处理的同时,应尽快通知其家属,并向其讲明病人的病情、抢救经过、病人死亡原因以及需要家属配合的事宜等等。死者的遗物由医、护人员共同清点、登记。由保卫科负责遗物保管,并移交死者家属或相关部门。

 (五)病人猝死,如果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医务人员应向死者家属讲明尸检的必要性和相关事宜(不愿作尸检的要履行签字)并记录在病历中。

 医师为死因不明者出具《死亡证明书》时,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

 三、病人发生意外伤害时的应急处理

 (一)当病人在门诊内发生与医疗无关的意外伤害,如坠床、摔倒、高处坠物致伤、他人致伤等时,医务人员应立即查视病人,必要时作相关检查,以明确病人的伤情,给予相应的医疗处理,作好病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或指定人员应向病人家属讲明病人受伤情况及诊疗情况。同时,科室应尽量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并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部门应协助证言证人的采集。

 (二)遇重大事件副护士长应向总务科主任报告,总务科主任向院领导汇报。

 涉及故意伤害时,科室应向保卫科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三)遇火灾、地震、房屋倒塌或群殴、暴徒袭击等突发事件时,科室立即向总务科主任报告。并立即报告120、110或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并协调科室作好病人转移、疏散、尽可能保护病人安全、病人财物、门诊财产等。

 (四)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由总务科领导负责,全面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负责医疗救护和医疗安全工作的协调,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负责新闻媒体接待等一切对外协调、联系及报道等事宜。

 (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由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医务科分别存档。

 患者输液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二)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撞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三)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请医院相关科室会诊检查及其它治疗。

 (四)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六)对于皮肤出现瘀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碘伏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七)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八)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九)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程序】

 患者突然摔倒 → 立即通知医生 → 检查患者摔伤情况| → 将患者抬至病床 → 进行必要检查 →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 对症处理 → 加强巡视 → 观察效果 → 写护理记录 → 认真交班 → 做健康教育

 输液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一)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二)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三)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四)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告诉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于发生危险。

 (五)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症状,最好先不要活动,应用信号灯告诉医护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一旦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七)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八)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九)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 → 发生坠床时 → 护士立即赶到 → 通知医生 → 查看受伤情况 → 判断病情 → 采取急救措施 → 加强巡视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 准确记录 → 做好交接班

 药物(含输液)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

 (一)诊疗药物使用前(含服药、注射、输液、输血、外用药等)均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使用。

 (二)病人诊疗中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同时填(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报药事科。

 (三)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后,医护人员应查视病人的病情,必要时作相关检查,明确药物不良反应对病人导致的损害,并给予相应的医疗处理。

 (四)输液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所输液体,并更换液体有利于后续处理。取下的液体由专业护士或护士长妥善保管。如果疑液体细菌污染,应抽取液体和病人血液作细菌培养。门诊应将情况报告院感科和药事科。必要时按有关规定由医患双方共同封存液体等,并送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特殊患者医疗相关事宜应急处理

 (一)特殊患者是指身份不明的重危抢救患者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联系其亲属或相关人员的患者或因特殊原因无医疗费用支付保障等情况的患者。对该类患者的医疗相关事宜适用以下办法处理。

 (二)科室主任(或副护士长护士长)对特殊患者进行确认,并向总务科主任报告。视情况向110、派出所、公安机关或民政局等部门报告,并协助上述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一旦上述患者相关情形消失,则不再适用该办法。

 (三)医务人员按医疗原则对该类患者进行诊疗护理,保证基本医疗和危重救护。病历中应记录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情况。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

 (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总务科主任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医教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副护士长护士长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四)对医务科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五)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六)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七) 医务科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公会决定。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总务科领导联系。

 [程序]

 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及处方—>保管好病历及处方—>及时准确记录—>备齐病历资料—>迅速汇报总务科主任。

 (二)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2.总务科主任向医务科报告。

 3.医务科或总值班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

 4.封存的病历根据情况交由相应人员保管。

 提出申请—>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双方共同在场封存复印件—>医务科保管—>抢救病历6h内补齐

 (三)关于封存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患者在医院期间进行输液、注射、药物等治疗时,发生不良后果,要当场将标本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给药途径。

 2.疑似由于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时,科室应向总务科主任报告。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需在封口处加盖科室图章,同时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

 5.封存标本根据情况交由相应人员保管。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当到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8.对封存标本进行启封时,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

 [程序]

 发生不良后果—>当场将标本保存—>向分管部门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实物—>加盖科室图章—>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医务科保管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及程序

 根据《中华人中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门诊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门诊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风国

 成

 员:张莉、谢冬梅、努尔夏提

 急诊科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负责日常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管理: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院感科的共同管理下认真开展门诊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建全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按照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院感科、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三级管理模式进行传染病管理控制。

 5、建立健门诊内疫情监控网,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6、加强门诊内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医护人员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和能力。

 (二)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处理:

 1、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按照“首诊负责制”进行报告,严禁“漏报、误报、谎报、迟报”突发传染病疫情。

 2、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务人员应立即告科主任并向院感科疫情管理人员和医务科报告。

 3、其它重大、突发、有特殊规定的传染病按本预案规定报告和处理。

 4、在总务科主任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下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5、与检验科联系及时进行病源体的分析和进行相关检测、检验工作。

 6、加强消毒隔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对隔离就诊过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病区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报告程序】

 确诊为传染病人—>报告—>诊断—>送相应机构救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一、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门诊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风国

 副组长:张莉

 成

 员: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

 三、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四、门诊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新进人员预防职业暴露感染的培训。

 五、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锐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

 1、实验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工作台面溅有标本液时,应立即消毒。

 2、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防止头发接触标本或培养物,手上有伤口时应戴手套。

 3、标本采集、接收时不能污染容器的外部,运送过程中防止破碎和外溢,以防交叉感染。

 4、尽量少用注射器针头和其他锐利,必须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意外刺割伤。

 5、工作完毕应彻底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六、医务人员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一)立即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后用0.5%碘伏或75%乙醇;如果是黏膜则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二)当事人及时将意外针刺事件门诊副护士长报告,副护士长向总务科主任汇报,必要时书面报告。

 (三)当事人若对自身和接触源病人情况不明时,建议在24小时之内仍应肌肉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然后再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相关处理。

 (四)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自身和接触源病人血清的HBsAG调查,接触后血清学随访检查为6个月后查HBsAG,完成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后1-6个月检查抗—HBs。同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七、丙型病毒性肝炎暴露后预防( PEP):鉴于丙型肝炎主要的传播途径是输血及血制品,仍有相当比例的感染者受感染途径不明,加之丙肝尚无疫苗及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可供预防,故丙肝的职业暴露防护,应主要以认真避免意外针刺伤为主。如不幸发生暴露后,除局部伤口处理外,尚无有效的预防措施,但需对刺伤医务人员进行血液学追踪观察。

 (一)基本预防同乙型病毒型肝炎PEP。

 (二)在24-48小时内完成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的抗—HCV情况调查。

 (三)目前无疗效肯定的药物预防,接触后需进行血清学追踪。

 八、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五)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门诊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中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行政处罚条》、《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切实保证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理安全,有效防止出现医疗废弃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弃物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得到控制,提高应对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的能力,特制定门诊医疗废弃物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医疗废弃物安全规范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行政处罚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建全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门诊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分装→专业处理机构(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上门收集→运至医疗垃圾处理场处理。

 (二)门诊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每周由垃圾转运车运送医疗垃圾。

 (四)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袋装感染性垃圾。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并建立严格的污物入袋制度。

 (五)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六)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七)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九)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三、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门诊任何人员发现或发生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安全规定时,必须立即向总务科主任汇报,并及时院感科报告。

 (二)当出现医疗废弃物安全事件时,各级人员必须立即到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向上级领导汇报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类别、数量、时间。

 (四)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五)加强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消毒隔离,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八)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安全防护。

 (九)处理工作结束后,门诊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中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切实保证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安全,有效防止医疗废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水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得到控制,提高应对医疗废水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我院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一、 组织机构

  医院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感科、后勤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医院、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院污水处理工艺特点制定本预案。

  三、医院废水处理事故预防措施

  (一)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检查不周或失误造成事故。

 (二)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情况,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

  (三)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阀门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四)加强信息沟通,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通报,各部门共同采取全面的控制措施。

  (五)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六)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七)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四、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长宣布启动,但出现以下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二)出现处理后出水水质超标无法立即解决时。

 (三)院内污水水量超过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标准时。

  (四)出现长时间停电或设备严重故障无法短时修复时。

 (五)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时。

  五、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原则

  (一)加强监测报告,及时掌握医疗废水处理情况。

  (二)及时有效控制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总量和污水量。

  (三)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控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防止设备突发故障,保证运行正常。

  (四)加强临床各科室、病区、病房内废水的预消毒处理,减少废水中生物安全危害量。

 六、 医院废水应急处理措施

 (一)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

  1.发现医院感染,废水处理等人员立即向后勤科、院感科报告,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后勤科、院感科的联系。

  2.院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到位,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单位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3.有关人员及时到工作岗位,排查原因处理事故。

  4.事件处理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二)各类突发废水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过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1)及时取水样化验,并向环保部门报告联系。

  (2)立即对进水水质,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3)查找出水质异常的科室或部门,减少有害物质超标进行入废水处理系统。

  2.发现进水量超过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1)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联系,并取水样化验。

  (2)及时减少各科室的用水量,减少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水量。

  (3)加强各科室、病区、病房内废水的预消毒处理,减少进入医院管网废水中生物安全危害量。人工加大消毒药剂投放量和浓度,加强消毒能力。

  3.突然停电或设备故障。

  (1)启用医院应急电源,废水处理不间断。如长时间停电超过6小时,则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送电。

  (2)如果设备故障则关闭废水外排放阀,及时抢修设备,采用人工投消毒药剂方法,处理合格后才能打开排放阀排放。

  4.其它重大意外突发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并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请求支援,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七、事故后的恢复

  事故处理后对废水进行监测合格,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由应急领导小组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恢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Tags: 应急预案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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