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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智能交通建设的专题协商报告

2020-07-10 12:00:52

  

 **政协**市委员会党组

 关于 “加快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

 专题协商报告

 ****市委: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关于印发〈市政协2014年年度协商计划〉的通知》(南委办〔2014〕15号)安排意见,8月20日,市政协主席马道蓉主持召开会议,就“加快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进行专题协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作洪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委员意见建议,部分市政协委员和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互动协商。现将专题协商情况报告如下,供决策参考。

  据市政府情况通报:我市城市交通已总体进入快速机动化时期,机动车保有量达68.1万辆,且正以每年8万辆左右的增速快速增长,城区路网交通流量趋于饱和,交通拥堵现象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市于2012年2月启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筹备规划。2013年4月,由上海市政设计院按照主城区骨干路网“四横四纵”的框架进行设计,制作完成《**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形成《**市主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可行性报告》,并经市政府五届第53次常务会议(2013年10月8日)批准立项建设。初步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个中心、六大系统”,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拟在三年内(201

 4年—2016年)由政府投资分步建设完成。目前,**区人民路已先期建成13处高清视频监控、12套违停抓拍、5处“电子警察”工程,并投入使用。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总体工程,市政府预算经费9000万元,正进行设计招标,预计11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委员们认为,随着“双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交通枢纽地位日益凸显,缓堵保畅任务将更加艰巨。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已成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项。为此建议:

  (一)规划要高标准、管长远。一要坚持高点定位,推进统筹规划。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要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按照省内一流、科学实用的标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按照“一盘棋”的模式抓好主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市辖三区全域覆盖,不留孤岛、盲点和空白。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动态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要以第七次城市总规修编为依据,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相协调。要立足**城区扇形地理和平面交通为主的现状,广泛征求各方面建议,尤其是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和动态完善规划,使之与城区车辆保有量、道路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和变化情况相适应。三要坚持适度超前,预留升级空间。借鉴美国在智能交通建设上的“百年规划”理念,既要注重当前,也要兼顾长远,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规划至少应完善到今后

 20至30年不落后。要认真规划技术定位和系统设备选型工作,确保系统的前瞻性、可扩展性、可操作性以及资源兼容共享,预留局部网络扩展和升级空间,增强系统的经济性、适应性及稳定性,使其充分发挥科学化、现代化和人性化相统一的最大效应。

  (二)建设要重质量、讲效益。一要严把建设标准,实现功能集成。要坚持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标准,加强对现有系统资源的利用、升级与改造,加强对路网交通流监测、视频监控、交通事件监测的集成与综合,促进各不同系统间的功能和信息资源共享。在纵向上要保证智能交通系统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的整体协同;在横向上要保证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满足各部门、各区域等不同层次的应用系统间的整体协同。二要突出建设重点,提升智能水平。要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中心、六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城区干线路网重要路段、主要交通节点、重点营运车辆的监测覆盖范围,尽早实现与治安监控、校车管理、客运车辆管理、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利用监管平台完成信息交换、共享,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个能够融合多种设备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道路交通、治安监控、车辆运输等管理功能的智能化联网监控系统。三要增强整体意识,协作协同推进。首先,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政府要发挥主导功能,协调好不同主体、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并将建设责任分工具体明确到各相关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共同协力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抓好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工程的宏观控制和总体协调管理。

  其次,配套设施要同步建设。在城市道路、桥梁以及大型公共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中,应将智能交通建设作为项目的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不断完善监控外场配套设施,以增强整体性、协调性,有序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三)运行要依法规范、管理有序。一要主动公开信息,增强系统使用透明度。要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社会公告等途径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体现依法实施智能交通管理的公共性和公开性,切实保障市民对该系统公共设施利用情况、工作原理、设施布局的知情权,明确对驾车、停车、车辆违法处罚等具体要求,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二要完善管理功能,提升依法管理水平。要针对运用该系统的各个环节建章立制,做出配套的、规范性的文件,使运用高科技、先进技术管理的这种非传统行政行为有法可依。建议探索建立能免费、公开、强制录入车主指定电话号码或者有效联系方式的技术平台,主动及时送达车辆违法行驶相关信息,并告知申辩、申请听证及复议、诉讼程序,达到依法高效处理的效果。三要加强执法和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教育活动,把文明交通理念融入到市民日常生活之中,促成市民由被管理者向文明交通自觉参与者转变。要加大文明执法力度,加强对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车等突出的交通陋习治理,加大对机动车酒后驾驶、违规鸣号、滞留路口、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典型案例要加大执法宣传,倡导文明驾驶良好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和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保障要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一要拓宽投入渠道,保障建设管理经费。我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由政府财政预算投入,由于建设资金有限、质量要求高,目前已出现两次招标两次流标,且后期运营维护经费极有可能出现“捉襟见肘”。建议考虑借鉴**“天网”工程建设投入管理模式,即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用、以网养网的模式,由企业投资建设,市政府采取“整体服务租用”,并由企业负责技术保障和日常运行维护”天网“工程建设的前端、终端设备及网络的管理与保障工作。二要加大公开采购力度,保障设备质量效益。高度重视系统技术定位和系统设施设备选型,实行公开采购、阳光操作,严格审核供应商资格条件,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和项目经济审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做到价格合理、品质优良,提高采购设备的质量和效益。建议市政府应组织科研机构、驻市高校、使用单位及专家学者多方论证,加强对选取的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实施前、实施后两个阶段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注意选择适宜的项目推广应用,对于不适宜建设的项目应予以调整或停止实施,避免盲目跟风和引进设备“水土不服”。三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快建立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定期培训机制。要创新专业人才引进机制,适度降低从外部引进和从高校招聘的制度门槛。相结合加强

 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和应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信息集成、综合分析和设备维护等相关专业技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使用、运行和维修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服务效能。

  特此报告。

 **政协**市委员会党组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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