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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07-15 15:41:09

  

 2016年**市国省干线公路

 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新常态,强势推进路政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公路路政形象,根据全省路政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局公路路政管理会议精神,结合“城乡同治”、“新农村建设”;以建设“美丽湖南公路”、“**最美交通”为主线;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核心;服务社会,方便群众为重点,以创建“畅通、安全、舒适、美观”为目标,围绕路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决定成立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   

            副组长:马**    

             成员:陈** 、向** 、李** 、陈** 及路政支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区县(市)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各区县(市)路政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方案于4月10日前报路政支队),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任务。

      三、工作目标

      保障路政管理法定职能全面履行,保证路域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公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路容路貌得到有效改善,公路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路政执法权威充分确立。全面落实省路政提出的“八无”标准(无新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设置的交叉道口;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行为;无违法穿越、跨越公路的设施的行为;公路用地以内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和其他堆积物;无遮挡公路标志的障碍物。)的总要求,全面实现“美丽湖南公路”总目标,为公路沿线经济建设和群众出行提供便捷、舒适的通行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省局路政工作会议精神,严管路政管理执法队伍,依照《公路法》所赋予的职责,维护路产路权。

      1、治理侵占公路路产路权行为。对占道加水洗车点、路边砂石厂、预制厂、木材厂、建筑材料进行清理;拆除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章建筑;控制公路改建前已有建筑不得再向公路边扩建;公路改建完成后控制区内不得有新建违章建筑;对已建或在建的违法建筑物、棚屋必须依法拆除;查处乱堆乱放和利用公路打场晒粮行为,确保公路用地不被侵占。

      2、突出集镇路段整治。加强对集镇路段路面管控,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禁止在公路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保持公路边沟清洁;节假日加强路政巡查,防止集镇路段交通堵塞;

     3、严格涉路工程行政许可审批。对占用、挖掘、穿(跨)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要严格审批,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依法予以拆除,对在公路上开设平交道口严格把关,经许可审批设置的交叉道口要硬化,铺设盖板或管涵,保障边沟排水畅通;符合条件的涉路工程由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许可后方可实施,对实施过程给予监督。

      4、清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规范沿线公路标志标牌。坚决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标志标牌。

  5、全面落实路政执法人员“驻站制”,落实“管养联动”工作制,建立“两位一体”路政巡查与养护巡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共建“畅、安、舒、美”公路通行环境。

      6、建立健全路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责任追究制,严格执法人员“驻站制”等制度,严格涉路行政许可审批;更新“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系统”数据,将巡查、案件查处等内容及时填报。

      五、实施步骤

     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摸底调查(4月1日--4月30日)。

  各区县(市)局成立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4月10日前报市局路政支队),召开沿线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动员大会,对沿线路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明细档案确定整治内容。

      2、宣传发动(5月1日--5月31日)。

  结合5月份的“路政宣传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的宣传工作,可利用新闻媒体、路政宣传车、固定标语、散发传单、广播电视和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造就舆论攻势,让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沿线群众支持理解,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3、组织实施(6月1日--9月30日)。

      各区县(市)局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风暴,把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推向高潮。时间安排:?6月1日--6月30日开展违法棚屋、堆物放料、马路市场的专项整治;?7月1日--7月31日开展非公路标志标牌专项整治,;?8月1日--8月31日开展摆摊设点、打场晒粮、路肩非法种植物的专项整治;9月1日--9月30日开展对擅自挖掘公路及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案件的查处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搞一段落后,各区县(市)局要巩固路域环境专项整治的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评分、验收和总结。12月1日后,市路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所取得的成绩纳入年终路政管理工作考核。

  为确保全市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路容路貌和公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公路路政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为今后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为经济建设和群众出行提供便捷的公路通行环境。

 **市公路管理局

 2016年3月21日

Tags: 干线   环境整治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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