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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20-07-15 20:13:21

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突出创新,进一步强化农村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加强反腐败斗争,加快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近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新模式,完善农村权力监控新机制,接好地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点面结合,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新模式。坚持纪检组重点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对权力相对集中且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经济、建设、金融、行政村、非公企业等单位的纪检机构由原来的内设变为派驻机构,由县级纪委部门直接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对条线部门实行归口派驻,在全县设立4个纪工委,分片对48个部门进行归口管理,配齐重点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行一竿子到底。减少了办事环节,强化了纪监力度,2014年1至7月份,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二是上下联动,构建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新框架。成立非公企业纪工委,负责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成立党委建制企业纪委、开发园区纪工委等基层组织,并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纪委。建立了非公企业廉政风险三级预警机制,帮助企业构建了推动健康发展的新平台,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廉洁经营,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发展氛围。三是惩防并重,完善农村基层权力监控新机制。行政村建立便民保廉服务中心,印发《农民办事一本通》,公布办事流程、注意事项、监督电话,由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办事和工作事项的监督。设投诉意见箱,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乡镇纪委定期负责处理投诉和建议。利用村级公开栏、监督QQ群,及时公布村务、财务等重大事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既重视县乡村三级重要事项的监控,又注重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培训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和示范引导,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加强教育,进一步拓展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载体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必须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一是教育上真正做到经常抓、系统抓。教育的内容可以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从而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教育上真正做到生动性、活泼性。为了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我们通过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举办民主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说服力。并深入到农村一线,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党纪法规知识和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勤俭廉洁,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起廉荣腐耻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是教育上真正做到重制度、严管理。对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建立村集体联席议事制度,由支委会、村委会、监委会三方共同联议,确保决策前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中共同研究、落实时顺利执行,使群众有权、有序参与农村事务。实行村级自控,突出抓好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实行乡级主控,通过乡镇的村级重大事项报批审核备案中心,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与管理;
实行县级把控,由县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三级联建”组织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及重大案件查处等事项。积极探索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的做法创新,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实行“一条龙”规范运作。同时抓好勤廉指数测评、专题测评、“双述”评议三项评议活动。对涉及民生的重要事项办结情况采取现场评议、点题评议。    加强服务,进一步筑牢农村党风廉政预防体系    筑牢党风廉政预防体系,是农村党风廉政的根本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措施,依法保障村民、村集体和非公企业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通过完善“四中心”建设,筑牢预防体系。一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中心。针对有的行政村、非公企业经济管理混乱,干部违法乱纪多发的实际,纪检部门在规范村级、非公企业财务管理的同时,发挥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中心的督查和指导作用,组织监督乡镇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自审互审,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重点村、重点非公企业抽审,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专审等工作。通过专项审计监督,在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二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中心。通过采购“三资”网络平台硬件设备,安装“三资”管理软件,初步建成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并将所有村纳入“三资”软件组织树形结构管理,通过县、乡两级查询相关动态数据,定期核查村级“三资”信息管理情况,并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效能。三是建立农村重大事项报批审核备案中心。建立农村重大事项报批审核备案制度,目的是按照中心的制度要求依法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备案,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都经过中心的审核备案,履行相关手续、进行科学评估。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如各行政村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开支和收费、低保户的认定、宅基地的审批、土地征用补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事关全村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经村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审核备案中心进行备案,农村所有乡镇都要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心,依法依规对所有村居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备案。四是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使农村资源出租、资产出售、项目建设公开、公正、透明,中心必须明确交易范围,主要包括:农村水塘、荒地、林木资源、房屋等资产的租赁、承包、转让等交易活动;
使用集体资金采购的项目,包括大件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
村级道路、农田水利工程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乡镇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负责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交易中心评委会主要有乡镇人大、纪委、组织、民政、财政、农经等部门人员和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村级资产资源出租、出售的交易以各村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评委为主,物品采购、项目建设等交易以乡镇人员组成的评委为主。每次交易活动都及时公开交易内容、时间、交易结果,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交易活动结算由各乡镇农经中心统一进行。各村的资产资源出租、出售在中心公开、公正进行,提高了各村的收入,减少了农村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Tags: 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基层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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