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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2020-10-18 10:01:28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开放性、人口动态性、社会阶层多样性、人员复杂性等因素的增强,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遭受暴力抗法、恶意袭警、诬告陷害、妨碍执行公务等不法侵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警察的执法权威不断遇到挑战。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一切都说明不断发生并升级的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现象,确实到了令人堪忧的地步。公安机关需要积极探寻遏制警察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现象的对策,警察也要敢于利用现有的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我从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现状、原因和对策谈一下自己粗浅看法。

  一、当前侵犯警察执法权益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辱骂、撕扯、推搡等正当执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由于没有严重的后果或没有导致执行职务的不能,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了了之。综合分析情况,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被非法侵害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从侵害对象上看,多为基层一线直接进行现场执法的民警,受侵害最多的是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两个警种,其次为巡警、治安警和刑警。从侵权的具体对象上看,主要针对民警本人,但也有一些人威胁要对民警家属进行报复。

  (二)从侵权时间节点上看,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多发生在接处警、执法管理、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

 特别多发在处置打斗案件和纠正交通违章等现场执法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受到的侵害不断增多,群体性抗法和暴力袭警时有发生。

  (三)从侵权方式上看,有三个明显的趋向:一是侮辱谩骂、围攻阻挠等行为高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面对当事者的纠缠、侮辱谩骂,还要面对围观人员的围堵、指责。二是暴力化倾向明显,违法犯罪分子气焰嚣张,除传统的拳打脚踢撕咬外,出现了持械殴打、驾车冲撞等恶性案件。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甚至出现打砸警车、持械打砸、用砖石袭击民警等。三是对公安民警的恶意纠缠、诽谤、投诉举报情况突出。

  (四)从实施侵权的人上看,既有被管理、执法的对象,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被管理、执法者的亲属,还有一部分是围观人员。实施侵权的人员成分复杂,文化程度有高有低,大部分法律意识淡薄。另外,行为人过量饮酒后暴力抗法和袭警问题较为突出。

  (五)从结果上看,都严重侵犯了执法民警的权益、干扰了正常执法,有的甚至演变成警民冲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侵权案件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但囿于各种因素,对侵权行为人的惩处一般较轻,未起到较好的惩戒作用;对恶意造谣、侮辱、诽谤民警的行为,相当一部分未受到依法惩处。

  三、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一)外部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社会治安状况复杂。随着普法教育的开展,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但在一些偏远地区,群众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当他们的利益受到或即将受到损害时,想到的办法往往是纠集更多人来与之对抗,企图以伤害他人利益来维护自身利益。部分群众对民警的正常执法也常常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地认为不合理,又认为“法不责众”,从而进行干扰。二是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侵权行为成本过低。目前,我国没有独立的保护警察人身权益的法律法规,无法通过专门的法律对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所遭遇的暴力抗法予以有效制止,民警执法权益被非法侵害后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我国对于警察权益这方面的法律内容规定分散在《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中,但都过于笼统,没有形成规范、明确、细致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何种具体行为、分别构成何种犯罪都没有明细详尽叙述,因此在具体法律实践活动中,无法有效保护民警权益,对暴力抗法分子没有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利益冲突引发警民矛盾,公安执法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事件不断增多,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矛盾凸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些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一定程度上将公安机关推向社会矛盾前沿,引发警民对立,导致警民矛盾日益突。

  四是社会舆论导向有误、容易造成先入为主的偏见。警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历史使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民警和执法对象一旦发生冲突,暴力抗警事件发生,社会往往抱着同情弱者的心理,盲目认为是民警侵害群众权益,非法使用权力。因此在暴力抗警事件中,即使真正受到侵害的是民警,社会舆论也很少予以正确引导。

 (二)内部原因。一是民警执法理念落后,服务社会职能被误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政府开始着重强调其服务社会的职能,这对人民警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要规范执法,严格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人性执法的内涵被少数民警误读,使得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束手束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更无法维护正义。二是警械装备配备不完善。一方面,装备品种比较少。此类问题在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警用装备科技含量低,关键时刻无法对民警起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民警使用警械装备意识不强。一些民警未养成按照规定使用警械的好习惯,执法记录仪忘记开、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等情况也屡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民警合法权益被侵犯,证据无法固定,不利于后期维权。三是民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及防卫技能。由于缺乏防卫意识和防卫技能,导致民警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不在少数。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有的民警执法不规范,甚至违反法定程序,造成执法被动;有的民警不注意执法策略和执法艺术,以管人者自居,处理问题方法简单,态度生

 硬,不自觉地将自己推到当事人对立面;有的民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取证意识,造成事后收集证据困难,给调查工作和处理工作增加难度。

  三、加强和完善民警维权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立法建设,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在国家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建立健全保障民警执法权、健康权、名誉权的工作机制,解除民警正当执法后顾之忧,消除一线民警“怕执法、怕上访、怕投诉、怕媒体炒作”的心理。同时,在《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中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予以详细补充说明,对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分类阐述,为定罪提供足够法律依据。此外,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使群众了解到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二)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构,为民警维权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积极成立相应维权机构,选调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专职负责维权工作,并配备必要装备。另一方面,建立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基金和法律服务中心。专项保护基金用于慰问、诉讼等维权工作开支。法律服务中心为正当执法遭受侵害的民警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或诉讼代理,在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受侵害民警追索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保护民警权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包括各级维权部门职责、工作范围、受理程序、调查过程以及相应奖励、慰问、宣传等工作,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使维权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维权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件,指导和帮助各警种分析民警遭受不法侵害的原因,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和建议,切实减少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舆论引导和公关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要强化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在办理每起案件时不能只就案办案,而是要学会做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起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的义务。宣传中,抓住典型的侵害警察执法权案例,利用已经建立的舆论阵地,利用不同的形式和方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让群众学法、懂法,特别是要让群众知道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对公安民警本人的侵害,同样是对国家的侵害,让藐视警察有违法倾向的违法分子重新敬畏警察,让拘谨工作的警察重新找回自信,在全社会营造爱护警察、拥护警察工作的氛围。

  (五)加强警民关系建设,构筑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紧张是导致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之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预防和减少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的基础。因此,民警首先要做到严格依法执法,端正服务态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其次,要做好公安本职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改善警民关系。从交通管理、侦查破案、治安巡逻、服务群众等工作入手,

 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民警携手,良性互动,鱼水情深”的警民关系。最后,要借助 “三访三评”、“大走访”、“开门评警”、“警民恳谈”等工作,更好地问计于民、问策于民、问安于民,切实掌握社情民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民警自身要加强学习,增强保护自身正当执法权益的能力。“打铁还须自身硬”,民警必须加强学习,从提高自身修养和保护自己的能力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统一起来。坚决按法律程序办案,秉公执法,公平公正,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保留证据,特别要注意现场执法中的处理方法,做到有理有节,及时请示汇报,切忌态度粗暴,感情用事。另一方面,加强实战训练,提高民警警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建立正规化的教育训练机制,完善长效的考核机制,严格训练达标的标准。通过规范教育和训练,提高民警执法能力,避免执法过程中不必要的伤害。

 (七)配齐配全警用装备,为民警执法提供强力后盾。良好的警用装备是民警日常执法活动的强力后盾,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仅要配齐一线民警的警用器械和防护装备,也要尽量为

 协警辅警配齐装备。同时,鼓励专门研究警用装备的高科技部门,多借鉴国外警用装备研发企业先进经验,引进设备以及技术人才,生产出自主研发且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器械,尽早让高科技警用装备惠及到基层和一线。

 (八)树立正确的服务群众理念,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执法方式。民警应当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对不同群体分别对待。对普通群众要文明执法,以礼相待,而对暴力抗警企图扰乱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人员,应当果断“亮剑”,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对于受到侵害的民警,除了及时为其正名还其清白外,更要加强心理疏导,准确把握其思想动态,防止因此产生消极、颓废情绪,丧失工作热情。切实将民警慰问工作做到实处,消除民警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民警权益保障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强调保护民警权益的同时,还应注重推进警务立法改革、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巩固和促进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成果,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Tags: 浅谈   对策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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