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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20-05-29 11:34:48

  

 **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善事助人理念,加强对公务员日常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3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平时考核范围为列入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范围的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处级及以下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第三条  公务员平时考核要遵循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要求,合理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并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机关负责本级机关(单位)公务员考核综合管理工作。各级机关(单位)设立的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负责本机关(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落实工作的时间、数量、行为等,重点评价公务员平时履行职责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等情况。

  第六条  平时考核按照不同职务层次和岗位分类进行。各级机关(单位)应结合实际,拟制本机关(单位)《公务员岗位职责说明表》(附件1),并细化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形成百分制量化指标,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后实施。量化评分标准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标准》(附件2)。

  第七条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为“德”、“勤”、“廉”三个要素内容,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由机关(单位)或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按照不同职务层次和不同岗位职责,分解量化“能”、“绩”两个要素内容,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由主管领导与公务员商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确定考核指标。各级机关(单位)每年初应层层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公务员的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目标要求等,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并根据岗位变化、职能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个人工作记实。个人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及时、全面、准确、具体记录平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每季度末或次季度初,个人对照《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标准》,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附件3)、《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特殊加分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审核;第四季度考评应在当年12月底以前完成。

  第十条 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在深入了解公务员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正确区分集体成绩与个人成绩、主观努力与客观因素、显绩与潜绩等,客观公正地在《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特殊加分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确定公务员当季度考核分值和等级;交本机关(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审核确定。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反馈。每季度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考核情况与公务员进行谈话, 及时反馈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公务员在《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上签名确认结果。

  第十二条  公示考核情况。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可采取适当形式,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强化监督。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备案。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机关(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次季度初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四条  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公务员的转**级、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奖惩使用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  平时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100-86、85-70、69-60、59-0,加权平均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结果”。公务员当年度平时考核结果按60%的比例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特殊加分不计入平时考核分值内,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提供综合考虑要素。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将在平时考核结果为2次及以上A等级的人员中产生。

  第十七条  平时考核结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在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评先奖励中优先推荐。

  平时考核被确定为C或D等级1次的,当年度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被确定为D等级的,主管领导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平时考核为C等级2次及以上的,当年度原则上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平时考核为D等级2次及以上的,当年度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次。

  第五章  有关事宜处理

 第十九条  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应确定为 D等级;受党内警告处分的,不能确定为A等级。如果考核得分高于以上等级分数的,应从《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工作严重失误扣分”栏中减去相应分数。

  第二十条  在季度考核周期内,被机关(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挂职锻炼和外借的公务员,由挂职单位和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当季度考核天数50%及以上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的,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其主管领导可直接确定其该考核当期结果为D等级。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等级。结案后,结果为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等级;受警告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A等级;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平时考核不确定评鉴等级。

  第二十三条  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得知平时考核结果后15日内,向本机关(单位)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凡申请复核的,须提供经主管领导确认的本人平时考核结果相关材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平时考核由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并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公务员所在机关(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平时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机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限要求,落实责任。每年年初,各级机关(单位)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备案。

  区(市)县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应将本级各机关(单位)制定落实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报备市级公务员主管机关。

  第二十五条  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自查与抽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由各机关(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对本机关(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进行自查;每半年或不定期由公务员主管机关(必要时会同纪检监察、目标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各机关(单位)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度由公务员主管机关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各机关(单位)当年度平时考核工作全面检查,并以此为依据之一确定该机关(单位)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六条  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过程中,一旦查实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务员主管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公务员岗位职责说明表

 单位:                              拟制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所在部门

 职务级别

 任现职时间

 岗位职责

 本年度承担工作项目

 责任度

 完成时限

 备  注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领导责任

 □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需说明的情况

 注:1.此表按年度工作情况填报;

 2.此表填好后,按公务员管理权限上报备案;

 3.“责任度”按照实际情况在相应选项的“□”划“∨”。

  附件2

 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标准(样表)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标准

 德

 20

 (+5)

 1.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按照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得5分;否则,不得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每查实1次扣1-2分。

  2.个人品德。自觉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做到正直真诚、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得5分;否则,不得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每查实1次扣1-2分。

  3.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严守机密,维护集体荣誉,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得5分;否则,不得分。违反纪律规定,每查实1次扣1-2分。

  4.社会公德。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勇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得5分;否则,不得分。因个人行为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每查实1次扣1-5分。

  5.特殊加分。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得到相关部门肯定或表彰,加1-5分。

  能

 15

 (+5)

 1.忠于职守。勇于担当,责任心强,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得3分;否则,不得分。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每查实1次扣1-3分。

  2.业务精通。不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守法护法、依法执法,得3分;否则,不得分。因业务不熟造成失误,每查实1次扣1-3分。

  3.团结协作。具有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得2分;否则,不得分。若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每查实1次扣1-2分。

  4.开拓创新。注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建言献策,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得3分。否则,不得分。

  5.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得2分;较强,得1.5分;弱,得1分。否则,不得分。

  6.管理能力。内设机构负责人敢抓敢管,工作统筹兼顾、开展有序,得1分。内设机构其他人员服从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得1分。否则,不得分。

  7.执行能力。政令畅通,措施有力,内设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机关(单位)决策部署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得1分。内设机构其他人员积极配合,履职到位,工作有序,得1分。否则,不得分。

  8.特殊加分。在职责范围内,有效控制或正确处置突出事件的发生,避免了影响社会稳定事态的扩大,加1-2分;防止或消除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加1-2分;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贡献,加1-2分。最多不超过5分。

  勤

 15

 (+5)

 1.责任意识。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得4分;否则,不得分。若因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1-4分。

  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得3分;否则,不得分。违反工作纪律,每查实1次扣1-3分。

  3.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得3分;否则,不得分。有效投诉每次扣1-3分。

  4.出勤情况。全勤得5分。迟到或早退每1次扣0.25分;事假1天扣0.25分;无故缺勤每半天扣0.5分。

  5.特殊加分。因工作需要,加班每4小时加0.20分,最高不超过5分。

  绩

 35

 (+5)

 1.工作成效。根据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每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得28分;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得30分。未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按相应的比例酌情扣分;出现工作失误,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2-10分。

  2.业绩显著。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领导或部门肯定或表彰,得5分;受到市级领导或部门肯定或表彰,得4分;虽未得到市级以上肯定或表彰,但开展工作著有成效,受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好评,得1-3分。

  3.特殊加分。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的落实,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赢得了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赞誉,加1-5分。

  廉

 15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得5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每查实1次扣1-5分。

  2.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得5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每查实1次扣1-5分。

  3.廉洁从政,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得5分;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每查实1次扣1-5分。

 附件3

 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表(样表)

 (      年第  季度)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部门

 及职务

 工作职责

 考核内容及要素

 分值

 自查评分

 主管领导评分

 备 注

 扣分

 得分

 扣分

 得分

 德

 20分

 思想政治素质

 5

 个人品德

 5

 职业道德

 5

 社会公德

 5

 能

 15分

 忠于职守

 3

 业务精通

 3

 团结协作

 2

 开拓创新

 3

 表达能力

 2

 管理能力

 1

 执行能力

 1

 勤

 15分

 责任意识

 4

 工作态度

 3

 工作作风

 3

 出勤情况

 5

 绩

 35分

 工作成效

 30

 业绩显著

 5

 廉15分

 遵纪守法

 5

 勤俭办事

 5

 廉洁从政

 5

 合计得分

 100

 工作严重失误扣分

 1-20

 实际得分

 主管领导评鉴意见

 (请在相应“□”划“∨”)

 □A级:100-86        □B级:85-70

   □C级:

 69-60       □D级:59-0

 签名:               年     月    日

 被考核

 公务员

 签  名

 注:此表由本机关(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留存。

  附件4

 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考评特殊加分表

 (      年第  季度)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部门

 及职务

 工作职责

 考核

 内容

 及要素

 加分

 分值

 自评

 加分

 主管

 领导

 评分

 加分理由

 备 注

 德

 5

 能

 5

 勤

 5

 绩

 5

 合计

 20

 主管领导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本机关(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留存。

  附件5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行政编 制 数

 应 参 加

 考核人数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未 参 加

 考核人数

 本季度考核结果

 等级

 分值数

 总计人数

 考核人员职务层次

 处级

 处级以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A

 86-100

 B

 70-85

 C

 60-69

 D

 0-59

 同级公务员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呈报单位各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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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实施细则   试行   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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