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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2020-08-31 11:21:14
篇一:《廉政鉴定意见》

  中共22县11镇纪委

  关于王树林同志的廉政鉴定意见

  同志,男,生于1964年10月,中共党员,现任11镇人大副主席职务。该同志多年来在日常的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处处以党风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种规章 制度 ,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能及时主动请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能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条例和禁令,规范业内、业务行为,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能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主席团日常业务和国土、农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精神文明等诸多分管工

  作。一、认真履职尽责,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工作者的权力和义务。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该同志能认真学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四年来,一是认真加强了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二是积极参与党委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在开展学习,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该同志批评,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增强了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切实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以生动的现实案例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活动,提高了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水平,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自己更加自重、自省、自警,树立牢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构筑了一条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特别是2008年5月,该同志患“脑中风”之后,稍有康复后,就带病坚持上班工作,并且坚持提前上班最后下班,认真做

  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一生正气,两袖清风。

  11镇纪委

  2010年8月26日

  篇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为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藁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尚景会同志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重点工作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见附件。[转自第一公文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局党组将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队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2、狠抓落实。各主管局长、任务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

  3、强化沟通。各科室、所、队要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办公室,办公室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4、督查指导。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所、队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大力支持和配合好工作。

  四、责任考核

  1、局党组按照藁城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2、局党组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于7月底前向藁城市纪委和市局书面报告一次半年自查自纠情况,12月底前报告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做好述廉、评廉、考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队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五、责任追究

  1、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

  2、实施责任追究,应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和重要领导责任。竹委发〔2014〕4号{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竹镇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各社区(村),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区纪委三届三次会议精神,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为“二次创业”铸就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制度保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明党纪国法为重点,坚决克服纪律松散、组织涣散现象;坚持内强素质、外明法纪,以理顺工作关系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坚持高压态势、铁腕手段,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重点,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制度管人、规范管权,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坚决规范权力运行,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履行惩治与预防体系职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强化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社区(村)、林场、所属办站“一把手”等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的重点考核。从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入手,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发生的重大责任问题要及时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办理及时,落实认真。

  (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员宗旨教育,结合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方针政策、党纪法规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和利用“李元龙同志先进事迹陈列馆”廉政教育基地的品牌辐射,放大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和效果,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利用远程教育平台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勤廉意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节约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公开,票据规范,收支合理,不准巧立项目发放各种补助和福利,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继续加强“小金库”治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和“阳光村居”平台及民监会作用,努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凡涉及耕地、山林、水面等集体资产发包、租赁、转让,村级水

  利、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必须按照招投标要求规范操作。在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土地征用和补偿、救灾救济、宅基地安排、筹资筹劳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实行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凡涉及重要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并上报,否则作违纪论处。配合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收费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

  (四)开展绩效管理、办理效能投诉、推进便民服务网建设、提升执行力、创优服务环境。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继续开展对镇管干部民主评议和勤廉指数测评及绩效考核等活动,严格落实“一考二评三问责”,综合运用经济、组织、纪律等手段,加强过程性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绩效考核、失责问责等制度,扭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任期责任审计、离任经济审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围绕城乡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万顷良田工程等项目建设搞好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五)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区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在镇管领导干部中全面实行勤廉公示制度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严肃查处瞒报、不报、谎报等行为,深入实施审计监督,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六)加强“三公”消费管理,杜绝“小金库”,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等情况。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村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坚持任何人都不能有特权,任何情况都不能搞例外。

  (七)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信访调查。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高“12345”办结效果,对上级交办的有关信访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和化解,确保不发生重复访、群体访、越级访。要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着眼,坚持“群众”导向,下大力化解由于干部徇私、作风不正、用权失当造成的群众上访、群访和累案积案。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制度执行力,让制度“带电运行”。

  (八)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继续坚持以查办社区(村)和部门负责人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给党委政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查处

  未经批准、乱支乱补、擅自提高待遇标准和私分集体资产的行为。不因案件大小、涉案人员等搞特殊处理,对窝案绝不姑息,对群犯一网打尽。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快查快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小案拖成大案。

  (九)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实行全方位公开。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等工作,及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从而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研究制定本社区(村)、本单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对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年年底要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

  (二)强化责任。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的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社区(村)、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干部发生窝串案件的,视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力,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对其主要领导实施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委员会

  2014年2月14日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陕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 市政协委员李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办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实则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较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

  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正面表扬的多,处理问题的少;有些地方责任制考核内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太低,没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应有的重要性。

  四是责任追究相对比较薄弱。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效能处于依次递减的状态,尤其是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规范。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原则,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办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一、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干部和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干部和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干部和群众反

  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

  三、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和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各级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

  四、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要制定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

  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干部和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五、加强队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在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单位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执纪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篇四:《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中央、市委、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结合本镇实际,特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

  1、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责任分工。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班子主要领导总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⑴ 镇党委对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指定联系的党政机关各科室干部和村(居)委党政领导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⑵ 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委书记负责,副镇长的党风廉政建设由镇长负责,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由人大主席负责。

  ⑶ 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过程中涉及党政交叉的由党委负责;涉及主管、分管、协管工作关系的,由主管领导负责。

  ⑷ 各行政村、居委、党(总)支部书记,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对管辖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报镇纪委备案。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党政组织要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致使本单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的;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整治的;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必须按照党风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

  2、利用近几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的学习计划,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加强自我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气氛。

  3、加强预警教育。要在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干部中全面实行预警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分别采取个别谈话、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案件通报等形式,进行预警教育,做到关口前移,及时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子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单位党风廉政意见}.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的“五个不许”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要加强资金、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各项规定,从机制上规范干部的职务消费,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认真贯彻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并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2、坚持执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党政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主要领导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带头发扬民主,对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调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科学论证、集体讨论,不搞“一言堂”或者个别领导碰头交换意见的形式临时决策。

  3、严格遵守土地法律、法规,遏制违法用地。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继续违法用地的行为,按党纪、政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制度,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行为

  1、实行“三务公开”要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改革和发展的难点、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点,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村务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规范从政行为,让群众知情、满意、放心。

  2、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要严格组织生活,把廉洁

  自律、自查自纠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凡涉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并经查实的有关违纪问题,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根据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责任要求,党风廉政的监督要做到一级管好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对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监督检查的情况纳入党政干部的年度考核。

  4、完善监管机制。巩固、深化规范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完善财务两个集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镇监管。

  五、加大治理和惩治腐败力度,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查办案件中,政府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明确办案任务,强化各种措施,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通报制度和回访制度,通报剖析反面典型,揭示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重蹈覆辙。

  篇五:《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单位科室)》

  2015年环境保护局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

  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支部、各科室、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市环保局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市环保局“两个责任”清单相关任务。

  2、落实工作任务。按照局党组201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

  3、落实工作报告。年中(半年)和年底(全年),各支部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平时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要记录在案,有迹可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各党支部书记全年要为全局干部职工讲一次以上的

 廉政党课。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并保证一定的参与率。

  2、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24条意见”作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问题要约谈诫勉提醒,防治小问题酿成大错。

  4、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5、严格规范用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全局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

  3、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

  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中午严禁饮酒。

  6、认真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市局《环保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规定》等廉政制度。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单位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不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单位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局党组组织,机关党办、监察室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底考核、评先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单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

  向局党组及局纪检组作出说明。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局党组与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局党组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宜昌市环保局党组 责任单位(科室)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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