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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2020-10-19 05:21:10

 2020年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XX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初心,牢记教育使命,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举措 (一)规范学校教育管理 1.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每学期将课程开设情况报上县教体局教研室备案,并向学生家长通报。

 2.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根据教师职称、年龄结构和教学能力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

 3.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应建立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时间统筹控制机制,科学分配各学科作业量,保证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不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4.逐步推行“智慧作业”。省教育厅统一搭建中小学“智慧作业”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精准分析,为学生推送个性化优质学习资源,促进学生减负增效。

 5.实行弹性上学离校。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保证小学生、初中生、高中阶段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个、9个和8个小时,不让学生因上学而过早起床。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6.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要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公益服务。

 7.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学校。

 8.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家长要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不长时间看电视。

 9.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和家长都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注重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有效预防和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和自助发展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三)深化招生考试改革 10.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7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杜绝偏题怪题。

 11.严格学校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12.克服片面评价倾向。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片面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依据对教师进行评职评优、评先考核。探索建立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1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或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四)严格课外培训管理 14.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和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每年须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师资队伍,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校教师任教。

 15.严禁超标超时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将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报县教体局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校外培训进行实时了解,确保培训内容不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

 16.严查招生入学挂钩。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违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等行为。依法追究违规学校、培训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五)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17.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县乡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课余、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

 18.密切家庭学校合作。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家校合作委员会,有效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和不问兴趣、盲目报班现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体部门牵头,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广电、妇联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方法措施。

 2.落实工作职责。要始终坚持减负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根本要求,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区分学生情况研究解决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按照一校一案,制定详细减负工作方案,坚决避免因“盲目减负”带来学校教育水平下降。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及教育管理干部、教师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健全公开监督制度。各部门、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违规的有关责任人、校长、教师等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开展减负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对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Tags: 减负   实施方案   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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