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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规划

2020-03-25 11:01:13

  关于印发《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

 三年规划(2019—2022)》的通知

 各盟市消防救援支队、总队培训基地,总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规划(2019—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规划(2019—2022)》

 2、先进典型(集体)推荐表

 3、先进典型(个人)推荐表

 **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

 2019年

 月

  日

 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三年规划

 (2019—2022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全区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按照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指战员的要求,不断加大选树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对先进典型关心爱护,力争每年推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有学可比的各类典型,形成“大(中)队有榜样、支队有标兵、总队有英模、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培树格局,使广大指战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部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区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转型升级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过硬。先进典型必须自觉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党指挥、令行禁止。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以实事为依据,既要坚持标准,也不人为拔高;既要加大宣传,也不刻意包装,确保树立的先进典型不失真、不夸大,保证典型真实可靠,经得起考验。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以群众公认为原则,把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信服不信服作为培树先进典型的重要标准,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选树先进典型,使先进典型可信可亲、可近可比。

 四是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基层一线培育先进典型,坚持把战斗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一线的基层单位、消防指战员作为培育重点,着力培育覆盖各类岗位、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形成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的良好态势。

 五是遵循客观规律。培树先进典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尊重典型创建的客观规律,科学制定典型创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递进,累积荣誉,扩大影响,避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

 六是坚持齐抓共管。搞好先进典型培育不仅是各级政工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各部门都负有发现、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的重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意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典型宣传达到最佳效果。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等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老典型常树常新,新典型层出不穷”的典型创建格局。

 全国层面:除兴安盟消防支队、锡林郭勒盟支队西乌珠穆沁旗大队外,再争取1至2个重大典型被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等授

 予荣誉称号。

 全区层面:在现有典型培育的基础上,面向全区重点推出4至5个有影响力、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或消防救援局等授予荣誉称号。

 二、培树的类型及标准

 (一)先进典型类型

 集体:文明单位、青年五四奖章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

 个人:最美消防员、消防救援卫士、道德模范、爱民模范、杰出青年、民族模范进步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等。

 (二)先进典型条件

 培育先进典型要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确保先进典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消防特色。典型培育对象由各级政治机关、相关业务部门考察核实,征求纪检、警务等部门意见后,提出意见报党委研究认定。申报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原则上要被省部级授予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申报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原则上要被盟市级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典型培育要坚持先内后外、从下至上、由低到高,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先进典型,原则上应先在全区集中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防止和克服在典型

 培育上急于求成、人为拔高。

 集体:

 1、指战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听党指挥,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于法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2、在完成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等各项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产财产安全中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

 3、在参加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功绩显著,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的。

 4、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显著。

 5、其他作出重大贡献,应当选树为先进典型的。

 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2、在消防各项业务或队伍建设工作中,具备专长并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

 3、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及推进落实各项中心工作中,勇于创新,打造亮点,取得突出业绩并作为经验推广或作出重大贡献;

 4、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得到领导和广大官兵普遍认可;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群众较高评价;

 6、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应当选树为先进典型的。

 三、典型培树机制

 (一)建立分级培养管理和报告制度。总队负责培养、宣传、管理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先进典型,各盟市支队负责培养、宣传、管理本地区的先进典型。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先进典型信息快速传递网络,确保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各级申报上一级的先进典型,务必在本级培养、宣传成熟的基础上,按级呈报,对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典型,可由政治部审核,经总队党委研究同意后呈报;各支队对重大先进典型信息,及时上报总队,以便快速反应,为领导准确决策提供依据。原则上,各盟市支队每年要根据先进典型类型,向总队政治部分别推荐1-2个集体或若干个人先进典型,为有重点地选树、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先进典型的发现、跟踪培养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先进典型的发现、跟踪培养机制,突出先进典型的梯次结构和群体效应,切实做到发现一批、培养一批、总结一批、储备一批。要每3年制订先进典型培树规划,明确培树对象、培育方向、推进措施、承办人员、时间节点和保障机制。培育规划要报上级政治机关备案,上级政治机关要抓好统筹指导,推动规划落到实处。要建立典型资料信息库,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工作。要把学习新、老先进典型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下功夫总结、宣传新先进典型,也要适时追踪宣传老先进典型,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使他们永褒先进典型的先进性。

 (三)建立先进典型信息沟通制度。政治部和各单位之间建立先进典型宣传信息沟通制度,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要召开典型信息情况通报会,共同研究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各单位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人物、典型集体,要及时向政治部呈报情况。政治部要积极组织力量配合各支队深入挖掘事迹,总结经验,适时推出。对领导关注、中央及自治区、盟市媒体重点报道、突发事件和灭火抢险救援中涌现出的重大典型,要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宣传及时准确、步调统一。

 (四)建立先进典型考核制度。对准备宣传的先进典型,政治部要组成考核组,开展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的考核。同时,要积极与纪检部门及时沟通,防止失察失真。对确定宣传的先进典型,要科学制定培树方案和宣传计划。原则上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每年至少选树推广1至2个自治区级以上重大先进典型。各支队原则上要推出至少1个盟市级重大先进典型,并报总队政治处备案。

 四、培树步骤

 各单位每年原则上按照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选树阶段。各单位适时部署开展“火焰蓝风采”活动,对近几年来立功受奖、各种评比竞赛活动中政治坚定、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指战员认可,在灭火救援、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政治工作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汇总筛选,寻找身边的先进典型,建立先进典型资料信息库。

 (二)考核挖掘阶段。各单位对列入培养计划的先进典型,组教、宣传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深入细致地考核挖掘典型的先进事迹,考核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在队伍内外叫得响、立得住。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队伍内部和地方文字功底教高的专业人员深入采访和挖掘。聘请地方专业人员撰写的,要派文学功底和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密切配合,并负责从政治上、业务上、专业上对文稿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独具特色、形成精品。

 (三)宣传推广阶段。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于树立的先进典型各单位要在各类表彰奖励中优先考虑;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于选树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提升先进典型的社会和群众认知度;加强对内宣传力度,将先进典型的事迹在内网主页刊登,并通过开展座谈会、巡回报告会等形式,组织指战员深入学习,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总队将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单位协调力度,争取将总队确定的重大先进典型列入其培养、宣传对象,并积极争取国家级荣誉。各单位也要加强向地方宣传、组织、团委等部门的请示汇报,集中重点攻关,确保选树对象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计划;并与地方主流媒体建立长期联系合作机制,完善典型创建宣传方案,确保先进典型在本地范围内形成较大舆论声势。

 (四)培育帮带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培养人选的不同岗位、不同特点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培养方向,明确培养目标。要对加强对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培育,在工作、生活上积极关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教育和督导,

 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使先进典型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要有重点、有计划地给先进典型交重任、压重担,为他们创造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使典型始终保持先进性。

 五、有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典型培树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先进典型培树是激励和引导广大指战员忠诚履职,扎实践行为民宗旨,争创一流业绩,促进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队伍各级要提高认识,把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作为鼓舞士气、树立形象、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加大选树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各级党组织和政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在日常表彰奖励中积累,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专项行动中发现,在各级媒体宣传和群众推荐中捕捉亮点等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推出在本地区、全区乃至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扩大影响,树立形象,促进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先进典型培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政治机关精心谋划实施,机关其他部门积极配合。要建立公开、公正、全方位的选拔推荐机制,真正选出具有榜样力量的典型,不但要在队伍内部叫响,也要在外部各个层面叫响,让消防救援队伍在社会各界产生亲和力,树立新时期消防指战员的崇高形象。要建立健全管理应用机制,帮助先进典型健康成长,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真正实现激励他人、引领队伍的航标。总队适时举行巡回事迹报告会,弘扬英模精神、鼓舞指战员士气、激发队伍活力。

 (三)要进一步创造条件,让先进典型在经受锻炼和真诚关爱中升华形象。先进典型的培树不是一蹴而就之事,也不是选树之后任其发展。各级必须在教育、引导、培养上再出实招,再下狠劲,不让先进典型躺在荣誉的光环中沾沾自喜,而是继续给其任务、交其担子,在艰苦环境中成就大事,在一线战斗中锻炼成长,在重大考验中锤炼品质,让先进典型的光辉形象永远定格在群众心中。要坚持真诚关爱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让先进典型有为、有位。

 (四)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努力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效应。要通过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座谈讨论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内部进行宣传,组织指战员深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让“酒香飘出深巷”。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引起社会关注,借助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传播效应,全方位、立体化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在对典型的挖掘和报道要力戒千篇一律,要把典型最本质、最具特色、最有代表的闪光点找出来,避免典型湮没在媒体众多人物报道的洪流中。

 上报候选对象材料要求:(1)候选对象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表格样式附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2)个人推荐对象需张贴2寸彩色标准照片;(3)3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各1份,反映单位和个人工作、生活照片5张左右(供新闻宣传使用,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以通讯报道为主)。

 附件2:

  先进典型(集体)推荐表

 单

 位

 人

 数

 支队主官签字

 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政治面貌

 表彰奖励

 情况

 主要事迹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支队政治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支队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先进典型(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贴

 出生年月

 民

 族

 照

 入党(团)时间

 文化程度

 片

 籍

 贯

 职

 级

 处

 参加工作时间

 部职别

 选树类型

 支队主官签字

 个

 人

 简

 历

 主要事迹

 表彰

 奖

 励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支队政治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支队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Tags: 先进典型   全区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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