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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2020-03-31 14:41:11

  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即将下发的《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 (一) 主要职责。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应围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根本要求履行承担好有关职责。一是及时发现、上报和抵制有害思想和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渗透。二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三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印刷、仓储窝点。四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活动。五是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六是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七是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工作,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八是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民族地区要及时掌握上报影响当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有害出版物、印刷品、宣传品的制作、传播和扩散情况。 (二) 标准配置。“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面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展示和承诺。一是“扫黄打非”标牌上墙。在“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办公场所的适当位置,悬挂明显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的标牌。二是人员情况上墙。公开悬挂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分工以及联系方式。三是工作职责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职责任务。四是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工作制度和要求。五是宣传有阵地。基层站点应设立相对固定、面向群众的“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宣传板、显示屏等,有条件的应开设面向群众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六是举报有渠道。基层站点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监督的网站、社交通信工具等,有人员负责受理和反馈。 (三) 制度规范。“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建立并形成基本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是职责分工制度。明确专兼职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负责人以及网格员、信息员、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制。二是信息收集上报制度。明确信息收集的内容标准、处理流程、责任人员、时间要求及后续反馈等。三是协调联动制度。建立简易高效的问题排查、信息通报、市场整治、联合执法、依法惩戒等方面工作机制。四是例会制度。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例会,研究辖区内“扫黄打非”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宣传教育制度。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将传统宣传手段与网络传播手段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内容生动、群众喜爱。六是工作台账制度。建立信息齐全、要素完整、便于查询、有利实际工作的台账。七是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内容和标准,及时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八是经费管理制度。各地要保障“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必要工作经费,建立符合财务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应结合实际对优秀基层站点予以经费支持。 (四) 重点方面。紧紧围绕巩固基层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这个中心,突出“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重点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宗教问题复杂地区、邪教活动活跃地区、互联网企业集中地区、印刷业发达地区、出版物交易活动集中地区,以及其他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重点地区。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包括印刷复制业、物流快递业、文化传媒公司、互联网企业等内容生产复制行业及传播平台。三是突出重点部位,包括人流量大的景区,游商地摊活跃的街区,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宗教场所及其周边,城乡固定或临时性的集贸市场,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集中的园区、写字楼,印刷复制企业,打字复印店等以及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文化活动场所。   (五) 队伍建设。基层“扫黄打非”工作应着力打造好、发挥好三支队伍的作用。一是专职“扫黄打非”队伍,主要包括“扫黄打非”机构专职干部、县级宣传部门负责“扫黄打非”的工作人员以及乡镇(街道)宣传干事、文化执法人员。二是兼职的“扫黄打非”队伍,主要包括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党政干部、派出所民警、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等。三是群众和志愿者队伍,主要包括“扫黄打非”监督员、信息员、网格员、联络员以及“扫黄打非”志愿者。同时,要加强对基层“扫黄打非”队伍的培训,培训方式要力求实效和多样,把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有机结合。要积极将“扫黄打非”工作内容纳入基层党政部门的相关培训中,实现联培联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基层“扫黄打非”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 依托平台。“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积极依托并主动融入相关重要工作平台。一是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二是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发挥“扫黄打非”扫除文化垃圾的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驾护航,增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感召力、凝聚力。三是与基层综治工作相结合。将“扫黄打非”工作全面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要素网格建设等工作中充分体现“扫黄打非”工作要求,实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与平安建设工作联动联治。四是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结合。有效依托并充分利用文化馆(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在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以及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宣传“扫黄打非”工作。同时,各地要按照创新为本、重在实效的要求,主动将“扫黄打非”工作融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其他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党政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考核评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对下级“扫黄打非”部门的考核。同时,各地应将“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综治考核以及相关目标责任考核。对“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推进不力、涉“黄”涉“非”等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地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予以挂牌整治、通报批评和重点关注。

 

Tags: 扫黄打非   规范化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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