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公文写作 > 法律文书 / 正文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020-05-27 09:41:06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站场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第四章    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操作规程

 第五章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第六章   天然气客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范

 第七章    纯电动客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范

 第八章    换乘站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章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第十一章 “GPS”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杜绝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制定本规程。  

 二、认真执行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危害性,根据关键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监督员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章  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操作规程如下: 

 (一)分公司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二)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安全科管理人员及时组织开展车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安全员、驾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业务培训、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公司安全基础档案,建立安全月报制度,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教育工作,确保车辆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评比、表彰,督促按章经营生产,杜绝危害安全的行为发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对发生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15天应通知承包车主续保,对到期车辆延误续保造成车辆事故不能正常理赔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车队长和车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所管辖车队驾乘人员每月二次的安全学习,适时开展车辆技术状态、车辆运营情况和驾乘人员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发现公司所管辖车辆存在“带病”、无证、超员、无年检、无保险的车辆上路营运时,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不服从纠正、任意妄为的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故意瞒报,熟视无睹的按工作不作为论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杜绝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保证所管辖车辆档案的完整、有效,随时了解车辆运营状态,做好员工人事档案和上级来文单位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做好公司发文的登记、保存等工作,发现车辆二保、年检、营运检测、保险过期的,要及时通知、督促经营者办理,对一些不执行公司要求的,要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反映。

 第三章  站场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站场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安全第一责任人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下属各科室室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公司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公司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第一责任人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科室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分公司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所属区域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科作为分公司及分公司各科室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分公司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          。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第四章  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操作规程

 一、为了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二、车辆运行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以及台风、暴雨等造成交通中断时,驾驶员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果断停车,防止次生事故或灾害发生,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事件或火灾、水灾及其它严重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事件时,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

 四、公司接到驾驶员事故报告或其他人员有关事件报告时,接报人要查清事故或事件基本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政府职能机关(如报警110、火警119、交警122)或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 

 五、公司接到道路、暴雨、洪水、大雾、大雪、严重等险情报告后,要通过GPS或电话迅速联系已经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如实通报险情,及时提醒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当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时,要及时通过信息进行提示。 

 六、GPS监控人员发现监控车辆紧急报告警时,要迅速查明原因,问清事态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危险程度,做好相关记录记载后,逐级向上进行汇报。 

 七、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制定应急方案和防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维持现场秩序,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八、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汇报情况和请求援助。 

 第五章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驾驶姿势规定 

 1.身体正对着转向盘坐稳,上后背部轻靠驾驶员座位的靠背上,胸部挺直,腰部不能弯曲和倾斜; 

 2.头部端正,微收下颌,颈部肌肉自然放松,驾驶装有安全带装臵的汽车时,应系好安全带并调整好宽松适度; 

 3.两眼向前平视,既要能较好地注视车辆前方远近的景物,又要利于左右后视镜和车辆头部两侧的观察,保证自己在驾驶室里有较好的视野; 

 4.双手分别握住转向盘的左右两侧,左手位臵处于转向盘的左上方,双手握转向盘既要能握住,又不能握得过紧,松紧要得当;   

 5.右脚以脚跟为支点,脚板轻踏在油门踏板上,需要踩制动踏板时可立即将脚掌转向制动器踏板,左脚放在离合器踏板的下方。 

 二、汽车启动与升温操作规定 

 1.气温在20度左右有利于发动机的启动与升温,对汽车进行常规检查与维护后,可用钥匙打开点火开关,启动发动机,使发动机怠速运转升温至40度并稳定后若是液压制动的汽车即可行驶,若是气压制动的汽车则需要待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后就可行驶; 

 2.由于气温低于摄氏0度不利于发动机的启动与升温,对汽车进行常规检查与维护后,根据情况先用脚踏加速踏板给进气支管内加入少许燃油,拉一定的阻风门后,再用钥匙打开点火开关,使发动机怠速运转升温至40度并稳定后若是液压制动的汽车即可行驶,若是气压制动的汽车则需要待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后就可行驶。

    

 三、汽车起步与加速驾驶规定 

    1.一般道路条件的起步与加速,起步前驾驶员应通过汽车左右两侧的后视镜观察道路的交通状况,打开左转向指示灯,将变速器操纵杆置入低速杆,离合器的脚踏板操作节奏是:快—慢—快; 

    2.坡道汽车的起步与加速与一般道路操作技术相同,由于汽车起步与加速过程的行驶阻力比一般道路条件要大得多,所以对汽车起步与加速驾驶操作技术的要求要更高一些,具体差别是变速器操纵杆操作要快,决不能拖泥带水,加速踏板的操作要重一些。  

 四.汽车驾驶换挡操作规定 

 1.汽车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档位; 

 2.根据道路交通环境条件和车流速度掌握好换档时机; 

 3.根据汽车行驶阻力选择好行车档位使汽车有良好的动力性和燃料经济性,尽可能用高档位行车; 

 4.换档过程中变速器操纵杆的操作用力不要太猛; 

 5.换档过程中变速器操纵杆、离合器和加速踏板的操作应协调。  

 五.汽车掉头操作规定 

 1.注意选择允许掉头的安全路段和掌握好掉头的时机; 

 2.应将车辆的行驶速度降下,同时打开左转向指示灯,示意来往的车辆注意减速上行,车辆先靠路的右侧行驶,然后再往左侧打转向盘;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车辆方可驾驶掉头,在掉头过程中可根据掉头行驶阻力的大小,将变速器操纵杆置入合适的低档位,控制车速掉头; 

 4.转向盘的操作转角要看车辆走向的发展趋势来定,尽可能快地完成掉头的驾驶操作,以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车辆掉头过程在的车速与转向盘的协调操作是非常关键的,过高的掉头车速是不利于安全的; 

 5.当发现一次操作不能完成掉头,不能勉强,而应采取倒车并往相反方向转动转向盘,倒车之前应注意观察车后的情况,倒车时操作要迅速但节气门开度不宜过大,倒车的距离也不应过长,只要第二次可以完成汽车的掉头即可。    

 六.汽车下坡操作规定 

 1.汽车下坡时应注意给上坡车辆让行,换档操作要力求迅速准确,控制车速下坡可挂档滑行但应控制住行驶速度,掌握好制动的力度和节奏以保证行车制动器能有效地工作; 

 2.在视线和视野不利于汽车行驶的坡道上行驶时,更应注意将汽车的速度控制在随时都可以制动停车的范围内,以防因道路交通状况的异常变化而需要汽车停驶的情况; 

 3.与汽车上坡行驶一样,汽车下坡时也应同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因制动停车距离不足而发生汽车碰撞事故;

 4.在下坡的弯道处不宜制动与转向操作同时进行,以保证汽车的行驶的稳定性。  

 七.汽车停靠操作规定 

 首先是降低汽车的行驶速度,打开右转向指示灯并利用右后视镜观察右侧的行驶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状况,力争在较短的距离内小角度地将汽车驶入汽车停靠站。此间应注意照顾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尽量避免紧急制动和大角度切入的驾驶操作方工,遵章停车。 

 八.汽车关机停驶规定 

 汽车关机前应仔细检查汽车仪表,确认发动机润滑油和冷却液的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的上限,没有关闭发动机点火开关钥匙,若超过上限值则需让发动机怠速运转一会,待其值降至正常值后再关闭发动机点火开关钥匙。拉好驻车制动器防止汽车的滑移,必要时应垫三角枕木。冬天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应注意贮气筒的放水,以防制动管路里的残留水结冰,影响制动系统的工作。  

 九. 汽车上路操作规定 

 (一)、客运驾驶员必须坚持正常应班,严禁使用经涂改、改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以及公司上岗服务证应班。客运驾驶员上岗必须按照以下“十不准”标准执行。 

 1.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  

 2.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  

 3.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  

 4.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 

 5.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禁超车;  

 6.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  

 7.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路段载客通过;  

 8.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驶的行为;  

 9.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0.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22点~早晨6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 

 (二)、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配备并正确使用防滑、防火等车辆安全设施设备,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礼宾车队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三)、 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8超过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

 36小时);凌晨2时至5时严禁发车。高速公路客运驾驶员每运行2小时必须到途中服务区停车休息20~30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例检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等。对旅客进行安全宣传,严禁携带“三品”上车。  

 (四)、驾驶员必须爱护保管好GPS监控设备,严禁人为破坏、遮挡及加装开关等屏蔽行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自觉接受乘客的安全监督。  

 (五)、驾驶员出车前:  

 1、检查所需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及轮胎、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油箱的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发班前必须向旅客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六)、驾驶员行车中:  

 1、自觉遵纪守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3、做到汽车的换档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  

 5、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打手机;  

 6、做到不脱档滑行、不硬吃排档。行进陡坡、长坡和溜坡路段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下长坡刹车发烫或疲软时应停车休息,等待制动力恢复后再运行,严禁勉强和侥幸行驶;  

 7、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8、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地段、隧道等要谨慎驾驶,严禁超车。  

 9、经常观察旅客乘车情况,发现旅客有头手伸出窗外或其它不安全行为时,应及时提示和纠正,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驾驶员行车后:  

 1、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低挡位置(有,拉紧手刹;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向低速档,打好眼木)  

 2、车辆有故障的应及时报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防工作。  

 (八)、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应通过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合流时,不能妨碍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2、应当严格区分车道的职能,分道行驶,一般情况下走主行车道,只有超车时,才使用超车道,保证车流畅通;

   

 3、遵守速度限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在雨天、冰雪天行车,车速应当降低;  

 4、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空的标志标线,并适当靠右行驶,避免辗压右侧车道分道线,以利于后车超车有足够的侧向距离;

 5、应保持纵向车间距离。一般情况下,在路面干燥、制动良好的情况下,车间距离(m)不小于车速(Km/h)的数值。如车速 80 Km/h 时不小于 80m,时速 100Km/h 时不小于 100m。随时注意路旁车间距离标志牌。遇雨雾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湿时车间距离应增加一倍以上;  

 6、不准在主线车道上倒车、掉头、横穿,不准超过中央分隔带。不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  

 7、不妨碍执行任务的消防、急救、公安、抢险等车辆的通行;  

 8、始终握稳转向盘,改变车道或超车时,转向角度不能太大,防止车速过快车辆飘移。需要制动时,分几次制动点刹为好,不要一脚踩死,防止车辆跑偏;  

 9、超车时,估计好距离和双方车速,情况正常时,应鸣号、开左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前车,不准从右侧超车;  

 10、进出隧道光线发生变化,要适当降低车速,以适应光线的明暗变化;  

 11、驶出高速公路时,注意路口预告牌,将车从主车道分流出来进入减速车道减速,经匝道进入一般公路。

    

 (九)、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2、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3、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方可超越;  

 4、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5、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时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6、严禁超时疲劳驾驶。  

 (十)、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使用“初雨乍晴防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3、行进山区遇暴雨或落石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  

 4、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十一)、 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1、检查灯光是否完好;  

 2、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3、途中停车或到站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防雾灯和小灯;  

 4、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  

 5、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十二)、涉水行车注意事项: 

 1、驾驶客车须要涉水或车渡时,不得载客通过,听从指挥;  

 2、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  

 3、涉水时,应保持低速、平稳,水中不准停车和急打方向;  

 4、涉水完毕,应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十三)、应急驾驶操作程序:  

 1、驾驶营运客车遇有危险时,为维护全车旅客的人身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应采取正当合理的紧急避险措施。 

 2、紧急避险应掌握以下限度原则: 

 ①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②紧急避险要合理,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当自身客车的旅客利益与第三者利益不能两全时,整车旅客的安全利益高于其他利益。载有十几人至几十人的客车,在损失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当选择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防止危及整辆客车乘客生命安全的事情发生。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车停靠在宽阔的地段或紧急停车道,停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旅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处理。  

 4、及时消除危险因素。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后的危险因素,如:先转移乘客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若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要全力合作开启车门或砸碎车窗玻璃,有序组织乘客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油箱(或 CNG 汽瓶)开关等,有组织地开展自救灭火。  

 5、及时报案。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该亲自或 8请其他人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车队安全 、122、120、119、保险公司等报案。报案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十四)、进出站注意事项:  

 1、按公司规定的进出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不得鸣放高音喇叭,按规定的导线指引的方向和地点行驶与停放;  

 2、不得携带危险“三品”和无关人员上车;  

 3、出站前应协助清点乘客人数,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危险“三品”上车;  

 4、发车前应向旅客作出安全承诺;  

 5、配合检查人员搞好车辆出

 (十五)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客运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一日三检”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是由驾驶员每日必须完成的经常性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机构和各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的检视过程。  

 3、车辆日常检查要求 

 (1)、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和车容整洁;  

 (2)、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与蓄电池在内的“四清” ,防止包括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在内的“四漏”;  

 (3)、保持各安全机械及各部机件的连接紧固状态以及轮胎气压,灯光信号齐全有效; 

 (4)、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4、出车前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检查随车工具及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及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前后车牌照是否齐全、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曲轴箱机油、燃油箱的燃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8)、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现象。  

 4、行车中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车辆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检视各种仪表的工况,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2)、车辆行驶中听察、检视以及途中利用停站或休息时间检查发动机、传动、车身、底盘等部分有无异响、焦臭和特殊气味;  

 (3)、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利用停歇时间测验(手模)轮胎、轮毂、制动鼓和后桥有无过热现象;  

 (4)、利用休歇时间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5)、在雨、雪、大雾天和夜间行车,应特别注意照明、信号、雨刮是否能完好;  

 5、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停车听察发动机响声,检视各仪表、灯光、雨刮工作情况,熄火后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视情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4)、检视转向器、变速器、后桥有无漏油现象,传动轴机件的紧固情况;  

 (5)、检查手制动、离合器、转向横直拉杆管柱的连接情况有否缺损;  

 (6)、检查轮胎与钢圈,紧固前后轮胎、固定备胎的螺丝螺帽,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双胎之间或胎面的石子等杂物  

 (7)、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等预防工作。  

 6、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发动机或底盘各部机件有异响或故障,遇油、电、水系统有故障 或制动设备性能不良、安全设备不齐全等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得勉强行驶。  

 7、车辆安检不合格或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报修,经修复后要按程序再次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车,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十六)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城乡、城区巴士驾驶员。

 第六章  天然气客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客(货)车驾驶员的行车前准备、驾驶操作、收车后检查等安全操作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运集团天然气客(货)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气电混合动力客车和两用燃料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1、常温起动

 大气温度高于5℃时起动发动机。

  2、热起动

 发动机温度高于40℃时起动发动机。

  3、冷起动

 大气温度或发动机温度低于5℃时起动发动机。

  4、半联动

 离合器不稳定接合的工作状态,即驾驶员踩离合器踏板时,离合器主动盘和从动盘未完全接合处于相对滑动的状态。

  三、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1、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无色、无味,易燃,密度约是空气的一半,散发后快速向上方扩散。

  2、压缩天然气(CNG):CNG为高压气体,车载CNG气瓶充气压力≤20MPa。

  3、液化天然气(LNG):LNG的温度极低,其沸点在大气压力下约为-162℃;1个体积的LNG可以转变为约600个体积的气体。

  四、出车前检查

 1、环绕车辆一周,检查车辆外部和主要部件的状态,应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2、检查发动机各传送皮带,松紧度合适,无老化、龟裂现象。

  3、检查发动机冷却液液面高度,液面须处于膨胀水箱上下限标记区间内;检查发动机润滑油量,油面应在机油尺上下刻度间;检查液压助力油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确认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正常。

  5、确认供气系统各部件(汽化器、缓冲罐、稳压器、过滤器、管线等)无松动、无损伤、无泄漏,必要时使用洗涤剂(或肥皂)泡沫水检查连接接头是否有泄漏。

  6、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胎面花纹间无夹杂物。

  7、清洁车窗玻璃,保持驾驶视线良好。

  8、确认车辆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装备齐全有效。

  9、确认车辆灯光齐全有效,雨刮器工作正常,后视镜角度合适。

  10、检查转向机构自由行程,自由行程不应超过±15°。

  11、检查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和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值。

  12、起动车辆,确认各仪表工作正常,无报警。

  五、驾驶操作

 (一)发动机起动

 1、确认车辆变速器处在空档位置,驻车制动处于制动状态,将点火开关转至“ON”位置停留3-5秒后,起动发动机。

  2、起动时间不应超过5秒,起动过程中不应踩加速踏板。

  3、如果一次起动未成功,应在间隔15秒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连续三次未起动成功,不得继续启动,应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二)车辆预热

 1、发动机启动成功后,应在原地保持发动机怠速运转1分钟以上,在此期间,不应使发动机高速空转。

  2、冬季气温较低时,发动机预热时间应适当延长,使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达到40℃左右。

  3、确认车辆储气罐气压达到安全要求后,车辆方可起步。冷车起步后,应当先以20-40km/h的速度低速行驶1-2km,之后再以正常速度行驶。在冬季气温较低时,低速行车的距离应适当延长至3-4km。

  (三)车辆行驶

 1、驾驶员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2、必须一档起步,起步时应平稳、柔和、避免猛踩加速踏板。

  3、应尽量做到匀速行车,加速踏板做到缓踩缓放,以节约燃气。

  4、行车中,驾驶员应做好路况预判,尽可能采用非紧急制动方式减速。

  5、行车中,应尽量使用高速档,保持发动机在经济转速区内匀速行驶。

  6、行车中,应使发动机温度保持在80℃至95℃。发动机高温报警时,应立即在安全地点停车降温。

  7、严禁空档滑行。

  8、行车中,注意观察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报警指示。

  9、配置缓速器的车辆在正常路面行车时,应接通使用缓速器。路面湿滑时,应关闭缓速器,不得使用。

  10、在停站和遇红灯时应将变速箱置于空档,抬起离合器踏板,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踏板上。

  11、发动机不得长时间空转。

  12、前进档和倒档的转换必须在车辆完全停住、发动机怠速时进行。

  13、车辆转向时,应尽量避免将方向打到极限位置。特殊情况下需打到极限,在极限位置持续的时间应不超过5秒,以免损坏转向助力系统。

  14、禁止原地转动方向盘。

  (四)涉水行驶

 1、涉水前,确认车辆空气滤清器进气口和消音器排气口不会接触到水面,车辆电气设备不会浸水后,方可涉水通过。

  2、涉水时,应匀低速通过涉水路面。

  3、涉水后,因制动器潮湿会导致制动力下降,应缓慢行车,可轻踩制动,直至制动器干燥后,方可正常行驶。

  (五)潮湿路面和冰雪路面行驶

 1、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车距,保持匀低速行车。

  2、做好预判,慎重使用脚制动。

  3、严禁急加速、急转弯、紧急制动和高速行车。

  (六)行车中检查

 1、检查车辆制动效果及转向机构的工作情况,有无制动效果差、转向操纵困难等异常现象。

  2、注意查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有无报警。

  3、检查车辆主要机件有无异响。

  4、检查车辆有无异味或烟雾等异常现象。

  5、如发现制动效果差、操纵困难、仪表报警、机件异响或车辆异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及时排除。

  (七)停车

 1、准确判断停车位置,减少停车时的移车次数。

  2、尽量避免在上坡、积水、结冰或松软的路面上停车。

  3、车辆停稳后,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启用驻车制动,在发动机怠速运转1分钟后,通过关闭点火开关关停发动机,关停发动机10秒后关闭电源总开关。

  4、车辆应露天停放,停放地上方不得有高压电线,场地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

  5、LNG车辆如果长时间停放,停放前应尽可能降低气瓶内LNG储量,停放后应排出瓶内气体,将气瓶压力降至0MPa。禁止气瓶带液长时间停放。

  六、收车后检查

 1、检查车辆应无漏液、漏电、漏气等现象,视需补充冷却液。

  2、检查LNG气瓶、汽化器罐体是否有结霜、结冰现象,如有结霜、结冰或冒汗现象,应立即报修。

  3、气瓶安全阀表面如长时间持续出现结冰、结霜或冒汗现象时,应报修检查安全阀。

  4、LNG气瓶压力通常为0.6MPa~1.3MPa,检查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5、气瓶表面应无损伤,气瓶支架端正、护垫齐全、无碰擦、紧固可靠。

  6、充气面板紧固可靠,无损伤;防尘盖安装可靠;保持充气面板、防尘盖、加气口周边洁净。

  7、留意天然气消耗量,如发现消耗量明显超过正常消耗时,应对车辆供气系统进行检漏。检漏可用天然气检漏仪,特殊条件下,可借助肥皂液。

  8、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胎间及表面应无杂物。

  9、检查轮胎螺母及半轴螺母,应无松动。

  七、加气

 1、严禁载客加气。

  2、车辆加气时,驾驶员应服从加气站工作人员指挥,将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取下车钥匙交给加气人员,夜间应关闭车灯。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在指定区域内等待。

  3、车辆加气必须由加气站工作人员进行,驾驶员不得操作加气设备。

  4、加气过程中,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不得清洁、维护车辆。

  5、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压力异常等情况,禁止进行加气作业。

  八、应急处置

 (一)车辆起火应急处置

 1、行车中如车辆突发火灾等危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路边停车熄火,开启车门,关闭总电源开关,疏散乘客。当出现车厢内起火等危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车辆所有应急逃生装置并指挥乘客通过乘客门、应急出口(侧窗、应急门、安全顶窗等)快速疏散。

  2、乘客疏散完毕后,驾驶员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说明车辆为天然气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对车辆进行施救。

  3、灭火时,灭火器应对准火源根部。

  4、对车辆施救时必须注意保护自己。如车厢内火灾已经蔓延且无法控制,应放弃抢救车辆。

  5、保护好现场,防止火灾扩大后进一步伤人。

  (二)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置

 1、行车中如发现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关闭总电源开关,疏散乘客。

  2、关闭天然气储气瓶手动截止阀,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修复后,方可继续行车。

  九、其他

 1、天然气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车辆的使用说明书并掌握车辆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上岗。

  2、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常规检修时,必须关闭钥匙开关,严禁吸烟,远离火源。如车辆供气系统出现泄漏和故障,驾驶员不得擅自拆解,应关闭气瓶阀门,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开启LNG气瓶阀时,阀门应缓慢开启,不得站在瓶阀口的正面。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触LNG车辆低温管路和阀门。

  5、严禁对气瓶进行加热或用开水浇淋气瓶阀。

  十、适用范围

 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城乡公交驾驶员 

 第七章  纯电动客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操作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客车驾驶员的行车前准备、驾驶操作、收车后检查等安全操作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运集团纯电动客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混合动力客车驾驶员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1  纯电动汽车

 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的车辆。

  2、SOC

 荷电状态,也叫剩余电量,是指电池使用一段时间或长期搁置不用后的剩余容量与其完全充电状态的容量的比值。

  三、出车前检查

 1、环绕车辆一周,检查车辆外部和主要部件的状态,应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应特别确认电池箱体外壳无裂纹、电池无漏液现象。

  2、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胎面花纹间无夹杂物。

  3、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液面须处于膨胀水箱上下限标记区间内(水冷式驱动电机);检查液压助力油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清洁车窗玻璃,保持驾驶视线良好。

  5、确认车辆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装备齐全有效。

  6、确认车辆灯光齐全有效,雨刮器工作正常,后视镜角度合适。

  7、检查转向机构自由行程,自由行程不应超过±15°。

  8、检查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是否正常。

  9、确认SOC满足车辆运行任务需要,当SOC低于30%时,应及时给电池充换电。

  四、驾驶操作

 (一)、车辆起动

 1  点火开关转到“ON”的位置,等待5-8秒,检查车辆仪表各报警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确认车辆处在空档位置,驻车制动处于制动状态后,起动电机。

  3、电机顺利起动后,应立即松开点火开关。起动过程中不应踩加速踏板。

  4、如电机没有起动成功,须等待1-2分钟后,再重新开始起动。如果三次起动未成功,应检查车辆供电系统。

  5、冷车起动后,车辆应在原地保持电机低速运转,以便电机轴承获得充分润滑。

  6、确认车辆储气罐气压达到安全要求后,车辆方可起步。冷车起步后,应当先以20-40km/h的速度低速行驶1-2km,之后再以正常速度行驶。在冬季气温较低时,低速行车的距离应适当延长至3-4km。

  (二)车辆行驶

 1、驾驶员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2、车辆起步时应平稳、柔和、避免猛踩加速踏板。

  3、应尽量做到匀速行车,加速踏板做到缓踩缓放,以节约电能。

  4、行车中,驾驶员应做好路况预判,尽可能采用车辆滑行或非紧急制动方式减速,以利于电能回收。

  5、行车中,注意观察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报警指示。

  6、车辆转向时,应尽量避免将方向打到极限位置。特殊情况下需打到极限,在极限位置持续的时间应不超过5秒,以免损坏转向助力系统。

  7、禁止原地转动方向盘。

  8、前进档和倒档的转换必须经过空档,且应在车辆完全停住时进行。

  (三)、涉水行驶

 1、涉水前,确认道路积水高度低于20厘米后,方可涉水通过。

  2、涉水时,应匀速通过涉水路面。

  3、涉水后,因制动器潮湿会导致制动力下降,应缓慢行车,可轻踩制动,直至制动器干燥后,方可正常行驶。

  (四)潮湿路面和冰雪路面行驶

 1、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车距,保持匀低速行车。

  2、做好预判,慎重使用脚制动。

  3、严禁急加速、急转弯、紧急制动和高速行车。

  (五)、行车中检查

 1、检查车辆制动效果及转向机构的工作情况,有无制动效果差、转向操纵困难等异常现象。

  2、注意查看车上各种仪表有无报警。

  3、检查电机等主要机件有无异响。

  4、检查车辆有无异味或烟雾等异常现象。

  5、如发现制动效果差、操纵困难、仪表报警、机件异响或车辆异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及时排除。

  6、行车中若发现单体电池温度超过55℃时,应在安全地点停车等待降温,待温度降至45℃后,方可继续行车。

  (六)停车

 1、准确判断停车位置,减少停车时的移车次数。

  2、尽量避免在上坡、积水、结冰或松软的路面上停车。

  3、车辆停稳后,使换挡按钮处于空档,启用驻车制动,关闭钥匙开关和电源开关,收班停车应关闭整车总电源开关。

  4、电动车辆应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存放位置应远离加油站、加气站、热源、火源、腐蚀性气体和潮湿的地方。

  5、长时间存放的车辆应断开整车电源,停放期间车辆SOC应为50%—80%;每两周应启动一次车辆,检查仪表读数,如SOC低于50%时需立即安排出库进行充电,保证车辆停放期间SOC介于50%—80%区间。

  五、收车后检查

 1、车辆应无漏液、漏电、漏气等现象,视需补充冷却液。

  2、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胎间及表面应无杂物。

  3、轮胎螺母及半轴螺母应无松动。

  4、电动系统高压仓仓门锁止有效,仓内无灰尘、不漏水;仓内高压线无铜线裸露现象,各部件固定牢靠,无摩擦。

  5、动力电池仓内干燥、清洁;电池箱体固定牢靠,表面无明显灰尘,无锈蚀,无变形;电池通风管固定牢靠,无破损,无变形;箱体间高低压线连接正常,固定牢靠,无松动。

  六、充(换)电

 1、严禁载客进行充(换)电作业。

  2、车辆充(换)电时,驾驶员应服从充(换)电站工作人员指挥,将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熄火并关闭仪表台电源总开关。

  3、车辆充(换)电必须由充(换)电站工作人员进行,驾驶员不得操作充(换)电站设备。

  4、严禁对电池进行过放电或过充电。

  七、应急处置

 1、行车中如车辆突发火灾等危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路边停车熄火,开启车门,关闭电源开关,疏散乘客。当出现车厢内起火等危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车辆所有应急逃生装置并指挥乘客通过乘客门、应急出口(侧窗、应急门、安全顶窗等)快速疏散。

  2、乘客疏散完毕后,驾驶员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说明车辆为电动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对车辆进行施救。

  3、灭火时,灭火器应对准火源根部。

  4、对车辆施救时必须注意保护自己。如车厢内火灾已经蔓延且无法控制,应放弃抢救车辆。

  5、保护好现场,防止火灾扩大后进一步伤人。

  6、电池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

  八、其他

 1、纯电动客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车辆的使用说明书并掌握车辆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上岗。

  2、驾驶员及非专业维护人员禁止触碰车辆高压元器件,高压电路的维护必须由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执行。

  3、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常规检修时,必须关闭钥匙开关,拔下钥匙,并关闭高压开关;且身上不能带任何金属物品(如钥匙、金属首饰等)。

  4、车辆在清洁时必须切断高压电源,严禁用高压水枪冲洗车辆,严禁将清洗液溅到高压配电箱、动力电池组、控制器及其它高压电器元件等部位上。

  5、严禁在动力电池舱和电池箱体周围放置任何物品。

  6、严禁触摸电池箱的正负极柱及高压元器件,严禁用导线或金属同时接触电池箱的正负极柱及高压元器件。

  九、适用范围

 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城乡、城区公交驾驶员 

 第八章  换乘站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车辆到站后维持好旅客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注意小孩、老人及伤残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安全,并做好检票工作。

  2、车辆行驶前,检查座椅、安全带以及应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并帮助旅客整理好车内行李,检查车内行李放置是否安全。

  3、旅客上车后要进行安全告知,宣传安全乘车常识。

   4、做好售票服务工作,并同时要协助驾驶员维持好车内安全秩序,售验票时做到唱收唱付,并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模范遵守稽查条例,并服从稽查人员的检查。

  6、上下车时主动扶老携幼,照顾重点旅客。中途站点,旅客提取行包要认真核对,收回行包票据,监装督卸。

  7、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尽职尽责,遵章守纪,自觉接受交警、运政部门以及公司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8、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大方,礼貌待客,尊重乘客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禁止打骂乘客,对旅客的询问,要耐心解答。

  9、对旅客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要及时调解,不能使矛盾和纠纷激化。

  10、严禁旅客携带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及危险“三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有害物品)上车。

  11、检票结束时,清点旅客人数,避免漏乘或超员。

  12、遇有恶劣天气,主动协助司机倒车、转向,及时提醒司机和旅客需要注意的情况。

  13、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协助驾驶员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展开抢救工作。

  第九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

  1、电气操作人员就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应详细了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周围环境,再选安全位置进行工作。

  3、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可靠,穿戴好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5、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电笔只许试500V以下的电压。

  6、如须在线路进行检修时,可事先通知用电单位停电时间,再到配电室填好电气作业第一种票然后进行,并要注意安全操作。

  7、在架空线路进行检修前首先停电、试电,并挂好临时接地线,以防发生意外。

  二、工作之中:

  1、凡400~1000V之内的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操作措施,经领导同意后,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2、电工人员工作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不得酒醉、打闹、神志不清。身体不适者禁止工作。

  3、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4、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0”线上。

  5、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6、如工作中途因故停止,当重新工作时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各项变化,待充分了解后方可进行工作。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地带班者指挥,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

  8、在一切金属电器外壳上都必须施行接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地线截面在大于想线能力的三分之一。

  9、设备安装时,要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并按机床说明书的各项要求,进行调整、试验。

  三、工作结束后:

  1、工作结束后必须使全部工作人员撤离操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的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登高操作:

  3、登高使用工具(梯子、铁鞋、安全带、绳子、紧线工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切实保护好,如发现损坏,不合安全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

  4、使用梯子工作时,梯子角度以6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上、下梯子,操作时需有人在地面监护。

  5、登高工作一定要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不准拴束在横担上。

  6、使用的工具及材料必须装入工具袋内吊送,不准随便乱抛,以免砸伤人,有人在电杆上工作时,任何人均不可站在电杆下。

  7、数人同登一杆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先登者不得先做工作,只有当各人选好自己的位置后,才能开始工作。

  8、登杆之后,必须验明无电时才可开始工作,为了防止中途送电,线路上需挂临时接地线。

  9、如遇雷雨天气时,严禁在架空线路上进行工作。

  10、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漏忘在电杆上。

  11、新建线路或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四、其他方面:

  1、发生不幸事故或重大设备、人身事故或严重事故因素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要保护现场。

  2、发生触电时,不用慌乱,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急切找不到电源时,可用木杆或干净棉布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电源后,立即进行人口呼吸,并通知医院。

  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式灭火器或黄沙扑灭,严禁用水扑救。

                                       

  第十章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一、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消除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二、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GPS系统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并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三、通过GPS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候全程监控,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四、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五、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七、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公司客运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八、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车辆滞留, GPS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GPS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二是要制止凌晨2时至5时发车行为;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要将车辆运行动态、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以及需要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注意的事项交待给接班人,并在交接班记录中注明。 

 第十一章  “GPS”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根据公司GPS监控制度,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保证,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二、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时处理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一年,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三、通过“GPS”平台监控,对车辆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四、按规定对本公司营运车辆限速进行设定,并对本公司车辆全天候进行监控,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五、对本公司的车载终端负责报修,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车载终端,如出现故障及时向维修人员报修,并在监控平台的预约维修录入本公司需维修的车台,以便今后查询。 

 六、正确录入本公司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基本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 

 七、及时准确向分管领导反映平台问题,及时报送违章车辆超速信息资料。 

 八、正确、安全使用GPS监控平台,及时了解监控软件的信息,有升级版本的软件及时升级,并注意计划机的病毒防护。 

 九、利用监控平台的系统统计数据对车载终端故障和人为破坏车载终端提供依据。 

   十、在节日给驾驶员发送祝贺信息,让平台管理人性化,为驾驶员和公司之间的沟通搭桥。更好地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一)、总则 

 1、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协调发展,特制定此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在作业中不折不扣执行操作规程。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2、职工在作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培训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二)、操作事项 

 1、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1)整理—做到物品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2)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3)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露物、灰尘和污物。   

 (4)清洁—保持服装整洁,办公场所干净。要求各部门严格实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创建安全、舒适而清洁的工作场所,要做到及时清理无用物品,归整有用物品,物品拿取方便,确保职业安全卫生。 

 2、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要经常检查,不得擅自拆除。当操作人员发生错误操作,或者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便起到保险作用,从而能够预防机械设备引起的伤害。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防暑降温、等防护设施,能有效降低粉尘、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并遵守:   

 (1)不得随意拆除,不得使其失效。 

 (2)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尽快维修。 

 (3)即使安全装置正常,也不得接触危险部位,必须接触时应使用辅助工具。 

 (4)必须拆卸安全装置或防护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加强信号联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正确佩戴是保证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公司应当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劳动者有必要了解配置防护用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个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并通过培训使每个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如果使用方法不当,也会损害健康。

    

 4、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包括: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批评、检举和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获得赔偿权;特殊保护权。 

 5、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接受教育培训义务: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隐患报告义务:即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当按规定报告。 

 7、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劳动者在与有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条款:   

 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内容;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d、劳动报酬;e、劳动纪律;f、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g、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h、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i、职业病防护措施。

 8、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职业病患者应依法享有获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待遇。   

 (3)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

Tags: 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