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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农村土地确权契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20-05-31 14:00:54

 利用农村土地确权契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契机,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在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把属于村集体所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到位,坚持党建统领,大力发展以股份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村社合一。组织党员群众抱团发展,创新经营机制,努力达到农民富裕、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镇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增强的“一富三强”目标。

  一、 坚持的原则

 1.坚持遵守法律、执行政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迫接受有偿服务和摊牌,对各类侵害农民集体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各地区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金、资产、资源选准产业

 项目和载体,坚持一镇一策,一村一策,一组一策,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3.坚持稳定的原则

 无论以任何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都要以人为本,调动广大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不能造成集体访、越级访,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 充分利用确权契机,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县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开展四年了,从2014年开始试点到2017年全面铺开,国土二调面积472万亩,有19个测绘技术公司参与确权。2016年以前的14个镇的归户签字工作已完成,并形成了数据库。2017年的20个镇现进入审核纠错公示阶段。全县还没有确定确权面积。据统计,全县实测面积452万亩,比二调面积少20万亩,少的原因是二调面积包括房栏、学校、林畜场、敬老院、镇村道路等。而实测面积中承包地面积387万亩,机动地面积30.2万亩,荒地面积21.5万亩,水利确权面积0.9万亩,林地面积7.8万亩,其它面积4.6万亩。实测的承包田面积比合同面积353万亩多出34万亩,另外房栏面积没在这次测量范围内,大约15万亩。实测的承包田面积比合同面积共多出49万亩。现可以利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面积大约为105万亩(房栏、机动地、荒地、多出承包地、河滩地、其他等)。

  利用确权契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就是利用好村级有效资源、资产、资金,最大限度地创造价值。做好“三资清理”工作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前提。三资即资源、资产、资金。首先各镇场要把本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摸透。到底有多少承包田、机动地、荒地、河滩地、林地等,而有多少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其次核准资产,有多少固定资产,包括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资产;再次查清有多少资金,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三资可利用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 在农村承包地确权过程中,要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合理确定农户“确权面积”。原则上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承包并收取承包费,但对农户拓边展沿面积大(或单独开荒)的,超出农户确权面积以外的耕地,应确权给农民集体所有,暂时交给现农户经营,在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讨论通过后,超出确权面积10%-20%以上的部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比例),视具体情况可以收地或者收取承包费,收取承包费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等级的流转价格的30%—50%收取,收取的资金作为集体经营收入,严格执行村财务制度,承包费原则上一年一收取,最长不超过村本届届满(收地困难的如果该户有新生儿可以作为新增人口的责任田)

 。

  2. 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对于已经打破村组界限的,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按现有管理模式继续执行,土地资源的收益归现有管理者使用。发包集体土地获得的收入,归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有,应当纳入农村集体帐内核算和财务管理。

  3. 农户承包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地、荒丘、荒水、荒沙”(统称“荒地资源”)以及果园、鱼塘等,有承包合同的,承包手续完备,无争议的纳入其他承包管理范围;对无合同或合同显失公平的,对无偿占用或私下开荒,由村集体组织收回或追加承包费,收回的土地在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后,主要用于解决人地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余下的可以对外公开发包,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在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中,按照“民主议定”程序收回的多余耕地和开荒地等土地资源,可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剩余土地的处理要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收取的承包费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并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制度。

  4. 对少数的村干部仗权承包或给亲朋“人情”发包造成承包地(也包括林地、山地等)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多的,抽出多出的土地或按照本村(组)同等质量、相近地块的耕地承包价收取承包费归集体所有。

  5. 对在二轮延包时,经村组同意多分的“打折地”、“树斜地”等视为合理多地,由原农户耕种不收承包费;对于农户占用的农田林网、作业道、沟渠、磨犁地、树影地等公益事业用地的要根据二轮延包方案,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按照村组公益事业建设规划需要予以恢复,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6. 对农户房前屋后的院田地(院套地),发包方已将其计入土地台账或者承包合同的,应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未计入土地台账或承包合同,且超过该宅基地登记面积的耕地,确权给集体,并收取一定的承包费,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7. 对纳入辽河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家庭承包地,确权给农户,对家庭承包地以外的租种(或开荒)辽河河滩地的要确权给集体,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8. 对于农户“整户消亡”的,和全家迁入该区的市变为非农业户口的,其家庭承包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确权给集体,收回的土地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人地矛盾和壮大集体经济。

  9. 个别地方通过互换并地的方法,结余出大量土地可以进行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集体,集体股占百分之20到30,然后入股到合作社,年终按股分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0.通过这次土地确权、清产核资,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可以依法利用集体闲置的校舍、办公用房、门市房等集体房屋等集体资产,对外租赁、有偿转让或者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11.有闲置资金的村要进行充分利用,在保证资金不亏损的情况下进行投资,或入股合作社。大力发展以股份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村社合一,探索集体经济组织采用资金投资、资源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参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每年按所占本金或者股份比例获取红利。

  12.做好清欠工作。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外来人员亏欠村集体款项,要花大力气进行清欠,对于有能力偿还不偿还,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要对其进行信用评定,拿出还款计划,也可到法院诉讼,最大限度地清缴欠款,盘活集体资金、化解村级债务。

  四、建立科学新型的集体经营机制,选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组织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键要有一个好的支部,一个好的带头人。他们懂经营、会管理、有头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区域优势,鼓励联合与合作,探索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以股份合作、村社一体、规模化多元经营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大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强村富民和县域经济发展。

  五、 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依法依规运行

 (一) 加强全过程监管。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增收节支推行财务公开,突出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 完善决策重大事项“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健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探索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依法强化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的日常监督。

  六、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

 在确权的基础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委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农业、财政、发改委、国土资源、扶贫等有关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扶贫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具体的推进办法。

  做到每镇、每村都有切实可行的方案。试点先行,总结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可行性、可复制性的经验和做法。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还有许多扫尾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确定确权面积,积极开拓思路,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途径;要依法依规、抓住契机,稳妥推进有关工作。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切实担负起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责任,发挥好党建统领作用。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直接责任,逐村研究推进措施,加强日常督促指导。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包村、部门帮村、干部驻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等各项制度,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把通过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改革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研究解决好推进中的具体问题。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的战斗堡垒作用,勇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党建统领、村社一体、抱团发展、合股经营等多种致富发展之路。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责任,带领村“两委”班子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攻坚克难,带头发展致富项目,带头创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富民强村作出积极贡献。

 

Tags: 确权   集体经济   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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