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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06-09 10:40:40

 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xx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到市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汇报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市人民法院2016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审判队伍和机制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深入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863件,诉讼标的额139.96亿元,审结17173件,结案率96.41%,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㈠着力服务发展大局。设立金融审判庭,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审理金融案件攻坚战”等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共审结涉金融案件5150件,标的额80.87亿元,审结破产案件9件。成立了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司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一庭专设“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2016年以来,共受理涉军停偿案件169件,已全部按时审结。与xx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涉企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开展巡回驻点服务和“访百企、进千户、听民声、解民忧”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重点项目25个,提供法律服务41次,征求意见建议42条。

    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共审结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等权属案件616件,交通事故、医疗、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94件,劳动争议、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477件,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2529件,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保护纠纷等涉农案件2500余件。与市公安局、司法局等9个部门和行业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三年多来,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诉案件5524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30.42%。开辟维护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7.9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53.3万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理、就地办案1800

 余件。加强法庭建设,交通法庭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130件,兑现赔偿款5571.35余万元,调解率82.92%。畲区人民法庭于2017年10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审结民事案件435件,其中涉畲案件97件,涉及畲族群众100余人,方便畲区群众诉讼。

    ㈢有效推进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责任制,设立民事审判团队10个,建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或者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及时提交研究,统一裁判标准。目前,已召开法官会议58场次,对111件案件作了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若干意见》,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把繁简分流贯穿于民事审判各环节。2016年以来,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59%。2018年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6个“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速裁团队,至目前共通过“分调裁”机制审结民事案件3215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6.18%;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发布民事案件庭审直播200场、上网公布民事裁判文书11388份。通过“两微一网”开展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发布民事典型案例100余篇。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职能,人民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6872件,一审民事案件陪审率达97.99%。

    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截至目前,共有12名法官荣获省级先进,其中,民一庭叶晓明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

 判工作先进个人”。三年多来,共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完成639天的各类培训,开展庭审示范观摩教学、学习交流会等活动34场次,开展对青年法官“一对一”的指导、培养,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化解矛盾等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法官自学,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让法官心无旁鹜,专注审判,提升业务技能。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在提高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㈠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司法体制改革后,办案员额法官减少,未入额的审判人员和法官助理不能作为主审法官直接参与审理案件,使原本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更为严重,市法院年人均结案量达200件左右,工作压力大,法官队伍不稳定,影响审判工作持续平稳开展。

    ㈡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富和网络的普及,各种案件出现新形式,财产类型日趋多样化,给法官带来新的挑战。在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之外,房地产买卖、财产租赁、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等各种合同案件所占的比例逐年加大,涉及到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各种矛盾的成因更加复杂,审判案件的敏感性、关联性增强,民事纠纷矛盾比以往更加尖锐,法院利益平衡和矛盾化解的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涉及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的案件,

 当事人往往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特别是民事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低等问题,如处理不当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㈢矛盾化解机制有待完善。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大量的普通矛盾纠纷应该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这类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既可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可节约宝贵的审判资源,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审理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我市有多个专业调解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医患矛盾、土地纠纷、校园伤害等,一些类似案件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但由于机构之间、机构与法院之间相互缺少沟通和交流,所以未能取得最佳的合作效果。

    ㈣法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市人民法院在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等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部分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有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影响了办案效果;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司法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法官应对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少数民事审判人员群众观念不强,在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时不够冷静、耐心、热情,司法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有限,多数仅在开庭时或开庭后才介入案件,加上专业知识缺乏,司法经验不足,参与案件审理时往往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审判员之间难以形成优势互补,存在“陪而不审”现象。

    四、意见建议

   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㈠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法官素质事关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市人民法院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法官队伍。切实增强法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时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依法调解和民事法律理论的能力。有重点地培养办案能手和办案高手,既要有全能选手,也要有专业选手,提高民事审判法官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水平。加强对法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搞好传帮带,为法官队伍后继有人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审判人员与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关系,对违反廉洁纪律的法官实行零容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要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

    ㈡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市人民法院要适应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继续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优化繁简分流办法,当简则简,力争化繁为简,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案件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主审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规范审判活动。高度重视对民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大力开展对可能影响民事审判工作有关情况的调研,建立相应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依法化解和审理有关项目建设、重点工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和诉讼。对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要认真研究,加强相关法律宣传,注重调解,减少诉讼。认真分析物业管理纠纷、网络等新型案件的特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依法审理判决的同时,对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要有预先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和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对个别当事人干扰纠缠的民事案件,要注意防止矛盾激化。

    ㈢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建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工作机制,定期向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情况,推动宪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民事审判活动,除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还要通过案件审理让社会公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接受法律教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扩大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逐步提高守法、用法意识。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释案释法说理工作,坚持正面引导,积极争取理解支持,提高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加强同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既要宣传法律法规的条文,又要形成典型案例;既要运用多媒体等高科技的宣传工具,又要运用传统的简易宣传图板、图片、图册面向基层进行宣传,使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化、亲民化、常态化。特别是要注重校园的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孩子们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并通过孩子影响他们的父母、家长,从而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风气。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特别是对法院办案环境、基本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多给予财力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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