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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

2020-12-27 00:14:54

2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自2020年7月至12月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以“企业自主自觉、部门执法推动、属地督促落实、综合政策引导”为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开展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以“绣花”的功夫和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全面组织企业进行“全身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消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当中的各种“顽疾”,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我乡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乡所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查自纠内容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各农业企业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自主查摆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分析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稳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按六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30日前)   各村要全面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电子屏等媒介,大力宣传落实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

  (二)告知承诺阶段(2020年8月30日前)   各村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让每一家企业明确自身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辖区、领域所有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三)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   各村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领域农业企业,组织本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小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建立自查自纠档案备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四)企业“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各村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围绕“两体系一制度”(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是否健全完善,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开展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回头看”,全面查找本企业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通过进一步对标、达标,督促和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集中督查推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   各村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内和本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
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提请有关部门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

  (六)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   各村要对本辖区、本领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与谋划2021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推动专项行动”、2022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配合乡农业服务中心逐步探索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构建形成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五、工作机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以下三项工作制度:
  (一)分级分类报备制度。

各村对属地的所有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要达到100%,乡农业服务中心将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100%复查。

(二)信息报送制度。

各村要指定一名负责人(信息报送员),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于7月30日前上报动员部署情况及信息员名单,10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乡农业服务中心。自8月份开始,专项行动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月报制度,每月20日12:00前将汇总表报乡农业服务中心。

(三)情况通报制度。

乡农业服务中心每两个月汇总各村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并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村和农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和企业要把专项行动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量化进度、强化推进,村主干亲自抓、负总责,负责人具体抓、全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措施顺利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村和企业要配合乡农业服务中心,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积极参与乡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上门授课、现场观摩、专家辅导、咨询答疑等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技术支撑。

各村要积极发动相关专家和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到专项行动中,鼓励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强化标杆示范。

各村要选择确定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扎实、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杆企业,加大积极培育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同领域同类型企业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平。

(五)强化政策引导。

各村要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开展专项行动,结合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规范和事故预防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

各村要对本辖区、本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上报乡农业服务中心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上报乡农业服务中心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至12月,在全区商贸企业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突出以“企业自主自觉、部门执法推动、属地督促落实、综合政策引导”为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开展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以“绣花”的功夫和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全面组织商贸企业进行“全身体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消除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当中的各种“顽疾”,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商贸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商贸企业 三、企业自查自纠内容 根据《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各商贸企业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中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自主查摆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分析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稳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七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8月15日前) 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细化制定集中开展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根据上级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开通广播、有线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告知承诺阶段(2020年9月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面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商贸企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让每一家商贸企业明确自身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商贸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在企业公示栏公示告知书、承诺书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企业员工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四)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 要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街道)企业办会同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组织本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小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参照自查指引导则,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结合实际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建立自查自纠档案备查,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五)企业“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和引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围绕“两体系一制度”(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开展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回头看”,全面查找本企业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通过进一步对标、达标,督促和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集中督导执法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指导督促,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商贸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提请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
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一律提请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依法查处。

(七)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构建形成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五、工作机制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以下三项工作制度:
(一)分级报备制度。

各乡镇(街道) 企业办要对本辖区商贸行业所有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分别向本乡镇(街道)安办和局相关股室(队、中心)报备;
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在乡镇(街道)普查的基础上,对本行业领域商贸企业进行复查: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限额以下商贸企业根据实际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比例。

(二)指导督促制度。

各乡镇(街道) 企业办要对本辖区商贸行业所有企业进行指导督促,督导率要达到100%;
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督导率要达到100%,对限额以下商贸企业随机进行抽查。

(二)信息报送制度。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于8月21日下午5:00前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10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12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区安办。自8月份开始,专项行动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月报制度,每月21日下午5:00前将汇总表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区安办。

 六、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是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把专项行动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对照全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措施顺利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和商贸企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授课、现场观摩、专家辅导、咨询答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技术支撑。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动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监管部门业务骨干和商贸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到专项行动中,鼓励商贸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强化标杆示范。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分行业、分门类选择确定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扎实、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杆商贸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切实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平。

(五)强化政策引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充分发挥行政许可、产业政策、投融资等方面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商贸企业自觉开展专项行动,结合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规范和事故预防机制,提升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日常调度、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直至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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