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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的三重关系

2023-02-07 10:20:08

王 伟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在作用于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在物我不分的太古时代,无所谓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只有人从自然中超拔出来之后,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探讨才有了意义。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发展的历程中,依次贯穿着生物关系、社会关系以及由这两种关系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融合关系。其中,前两种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已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关系,后一种关系是二者关系的未来实现状态。而这三重关系又与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三大社会形态的理论很好地契合在一起,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探讨于是首先转变为关于某一社会形态中人的发展状态的讨论,毕竟人是这一关系中的唯一主体。

人与自然之间的生物关系突出强调人对自然的依赖和自然对人的制约。概括来说,这种制约和依赖主要来源于发生学和生物学两个方面。从历史的视角来说,人是由自然孕育的,但在孕育之初,自然对人并不友好,它被赋予了某种神秘的力量,既与人相对立且又不可被制服;
刚从自然走出来的人还与“周围的不会说话的野兽相差无几。他们对于婚姻一无所知,可能群居群游地生活,他们不仅是蒙昧人,而且只有很微薄的知识、很微薄的道德观念”[1]。一边是有无限威力的自在自为的强大的自然,一边是尚处于与自然分野路上的不成熟不完善的渺小的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马克思把人对自然的这种依附关系称为“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2]534。人与自然关系的两端失衡了,自然高高在上,人被消融于自然。就生物学的角度而言,人来源于自然,“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2]209。同动植物一样,人也需要维持肉体的生存,因为人只有首先作为一个自然的人,然后才有成为一个社会的人的可能。而维持肉体组织所需要的自然条件或生活资料,或者直接取自自然界,或者从自然界获得加工材料。“人靠自然界生活”[2]161,人“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3]51,是马克思对人与自然之间生物关系的典型表述。人为了生存,需要不断与自然交换物质和能量,他与自然之间的生物关系透显出人对自然依赖的被动性,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很明显,上述文字中存在两种情形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生物关系。由于产生原因的不同,它们命运各异。对于由人在发生之初的弱小导致的人对自然的依附和屈从,马克思把原因归于自然尚未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人的主体力量的发挥,人不断挣脱自然的束缚,他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生物关系也会消失。人与自然之间的第二种生物关系产生于人与自然之间的血肉联系,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是自然同自身的联系。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无论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得到多大程度的发挥,人始终无法摆脱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生命联系,生物关系因此构成人与自然关系历史长河中的底色。质言之,第一种生物关系只存在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历史性和暂时性;
第二种生物关系具有一般性和共性,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决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永远不能摆脱生物联系,而只在于摆脱的多些还是少些。生物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的起点。

生物关系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相联系的一面,旨在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找到理论源头,而不致使关于这种关系的谈论流于抽象。需要指出的是,生物关系对人的这种自然属性的强调并不是要把人降低到动物的水平。马克思说过,“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
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
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2]533。可见,“关系”一词本身就是专属于人的,意味着人与动物的区分。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探讨因此也是区别人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动物不会考虑自己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进一步说明,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生物关系的确认不是为了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连续性,而是在承认人与自然之间联系的基础上,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中断,强调人是怎样从自然界中超拔出来的。自此,人类开始书写自己的历史,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由生物关系上升到社会关系。

使人真正从自然中超拔出来的,是生活资料的生产。面对人与自然区别的诸多依据,马克思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2]519自此,人类真正开启了自己的历史,建构起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

与人与自然之间的生物关系存在两种产生方式一样,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有两种产生路径:一种是由人对自然的直接作用而产生,一种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间接产生。前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直接呈现,后者则折射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一)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之直接呈现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

生活资料的生产在把人与自然区别开来的同时,还承担着使人生存下去的使命。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一结论要求承认肉体组织以及其他自然条件的重要意义。有生命的个人为了维持他们的肉体存在,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2]531,以劳动为中介把自然人化的过程便是满足人类的这些物质生活需要的过程。马克思强调,这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尽管微不足道,却是自人类产生之日起已维系了几千年的活动。作为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这种活动还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不以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马克思特别提醒人们注意生活资料的生产之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意义。

人生于世,除了能够生活,还要“创造历史”。马克思早就说过,“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2]160。人与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除了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人还有新的更高的需要,如精神追求、审美意识等。这些新的更高的需要的满足也同样离不开自然,因为自然是人的精神食粮的来源。问题在于,自然是自在自为的,既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也不会主动满足人的需求,人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才能使自然成为为我之物。当人之所欲变成人之所属时,自然完成了人化的过程,并以“人的作品”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一过程除了维持肉体的生存和精神的愉悦外,其积极意义还在于确证了人自身的存在,实现了人自身的意义和价值。

无论是维持自己的肉体组织的存在,还是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人都必须以劳动为中介与自然展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这是自人类产生之日起就必须每日每时进行的不能中断的活动,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2]529。如果出现中断,自然界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整个人类社会甚至人类本身也将不复存在。因此,马克思从两个方面指出了人化自然的必要性:“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2]192只要有人存在,人“化”自然的活动就会持续下去,因此而直接产生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会一直存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超越一切社会形式持续存在的是人直接“化”自然而产生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事实。或者说,任何社会形式下都会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里的讨论首先要表明的就是这一事实。但这种关系在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呈现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3]16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历史性通过二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得到再次确认,并典型地体现于人与自然之间社会关系的第二种情形中。

(二)作为人与人的关系之折射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指出,即使直接与自然发生关系的人也“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525。在使现实的个人存在的条件中,除了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外,还包括其他一些现实的个人,即他人。因此,当现实的个人在为维持自己的生命存在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与自然发生着关系时,他人也在为了同样的目的与自然发生着关系,这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由单个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为共同活动的许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绝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因活动条件、活动方式、活动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据此,马克思用两个“由此可见”[2]532-533凸显出人与自然之间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并要求把这一关系同人类历史的发展联系起来研究。根据这一原则,马克思不赞同以往一切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做法,而主张人与自然的统一。

马克思在批判把自然与历史对立起来的做法的同时,还详细分析了这种对立的极端形式——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断裂及其秘密。第一,这种物质变换的断裂源于自然的价值被遮蔽。自然因被排除于历史之外而被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且它无需花费分文便可为资本带来像其他付费生产力同样多的利润。这种认知导致资本竞相追逐自然,却不必为此支付任何成本,自然遭到无止境的开发利用,被剥夺被破坏。第二,这种断裂源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短期主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精神在于“获得直接的眼前的货币利益”[4],至于人类的未来,则完全不在其考虑范围。这种只重眼前获利而不关心长远发展的不可持续性生产反过来又加剧了自然条件的衰退,如“森林、煤矿、铁矿的枯竭等等”。上述两方面共同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异化,这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代谢断裂的第三个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由人屈从于自然的统治到自然屈从于人的需要,自然失去了作为万物的总和的崇高地位,而仅仅被视为实践的材料,进而成为可让渡可出售的商品。对于由此带来的对人与自然的双重伤害,资产阶级一度将其归于人的自然本性,并试图以社会条件冒充自然条件,通过证明资产阶级关系的合理性而把独存于这一关系下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异化普遍化,将其视为一切社会形式中都存在的普遍现象。这种做法实质上夸大了人的自然属性的影响,而弱化了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人与自然的社会关系被退化为生物关系,人类历史的诞生和社会形态之间的更迭无法得到解释。

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把自然与历史对立的原因归于“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2]545。由于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同历史割裂开来,鲍威尔等人找不到历史的真正诞生地;
由于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费尔巴哈不理解实践的作用;
由于看不到二者关系的历史性,自然与历史的对立成为迄今为止一切历史观的共同缺陷,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成为“一个产生了关于‘实体’和‘自我意识’的一切‘神秘莫测的崇高功业’的问题”[2]529。当包括布鲁诺在内的无数哲人与先贤对这一问题前赴后继却仍困惑不解时,马克思指出:“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那么上述问题也就自行消失了。”[2]529这句话既隐约透显出马克思对哲学家们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遗憾,也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正确地理解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找到了解决之道。其一,人与自然之间是统一的,即使偶尔出现二者的对立和斗争,也是以它们的统一为前提的,统一才是二者关系的主流和趋势。其二,人与自然之间统一的基础是工业,是社会实践。其三,这种统一是动态的,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当然,这种改变不是指质的改变,即不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这一趋势的改变,不是指从统一为主走向对立为主,而是指量的变化,即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统一程度的改变,是从简单的统一走向深度的统一。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和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逐渐排挤生物关系而成为二者关系的主流。尽管它包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但同时也为这种异化的消除准备了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5]只有立足于社会关系中,才能说明生物关系如何使人区别于动物,才能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如何由生物关系过渡到社会关系,并找到这种过渡的中介,进而在人与自然之间构建起更合理更完善的关系。这种关系只有在融合生物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确立起来。

如果说人与自然的生物关系主要表明人的受动性和不自由,他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则主要彰显着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实践证明,这两种关系都是人与自然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侧面,前者表明人的生物起源,后者昭示着人类历史的起点。但它们又都不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最终呈现,局限于前者,则人与自然混沌一体,无法从自然中超拔出来,也就谈不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局限于后者,则斩断了人与自然的历史联系,人与自然只能被理解为两个互不相干的“事物”,相互对立和分裂。只有在生物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融合关系中,人与自然之间才会和谐共生,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

马克思在不同地方以不同形式谈到了人与自然之间这种融合关系的实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热情洋溢地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187这里的“社会”不是泛指一切社会形式,而是专指有待实现的未来社会,当时的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它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集中表现为“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这一等式。此时的马克思把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关系视为一种实现于未来的状态。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否定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并把二者统一的基础归于实践,这种统一于是不再被理解为既成的状态,而是由一个个“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链接起来的不断实现的过程。“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是人与自然之间统一的暂时形态,意味着这种统一的暂时实现。不断打破这种统一的暂时形态以实现更高的统一,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融合关系的必由之路。就这点来看,施密特只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视为青年马克思的梦想,而认为成熟时期的马克思专注于二者的非同一,则是有待商榷的。他局限于人与自然的统一被打破的现实,而忽视了这种打破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统一。转向经济学研究之后的马克思的确更多地关注人与自然之间非同一的现实,却也没有放弃实现二者统一的理想。换言之,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作为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贯穿于其思想的始终,并集中表达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这一等式。

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关系表现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一致。率先使用“人的自然化”的施密特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这一等式表达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一致性。他指出:“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把劳动看成是自然的人化这一进步过程,而这个过程同人的自然化过程则是相一致的。”[6]这句话既包含着对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一致性的确认,也蕴含着对这种一致性之实现路径的界说。

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一致性实现于劳动中。如果说自然的人化凸显的是人作用于自然的过程,则人的自然化强调的则是自然对人的影响;
如果说自然的人化是指劳动结束时发生的自然的改变,人的自然化则是指劳动结束时带来的人的改变。就过程来说,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一致性表现为劳动过程的双向性。劳动不只包括自然的人化过程,也包括人的自然化过程,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辩证统一的双向过程。就结果来说,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是同步产生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在使用自然力“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7]208。就方向来说,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一致性表现在二者都是朝向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的。一方面,马克思在谈到自然和人的双重改变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人对这种改变活动的控制。他指出,这种活动是处于人自己的理性控制之下的,因此既要以自己的需要、本性和本质力量为尺度,又要以客观事物的属性和规律为尺度。另一方面,这种专属于人的劳动在开始之初就是有意识有目的并向着目标图形行动的。在谈到人的劳动与动物的劳动的差别时,马克思写道:“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7]208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作为现实的个人的行动目标的,始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而不是二者的对立。即使结果与目的最终不尽一致,也只是程度上的偏差,而不是方向上的背道而驰。

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关系实现于未来社会。只有在未来社会中,作为人与自然统一基础的劳动才是作为目的而非手段的劳动,才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劳动,才是自愿的而非强制的劳动。只有在未来社会中,生产的目的才是人自身而非利润,生产的规模才会保持在适当范围而不致盲目扩大化,作为生产对象的自然才会被视为人的无机身体而不再只被当作实践材料。只有在未来社会中,个人才能创造出自己的社会生活条件,并由此出发构建出他们自己的社会联系,才能把社会联系和社会生产置于他们自己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再受制于盲目的社会生产,从而走向真正的独立和自由,人与自然之间才能确立起“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7]97。这种关系不仅意味着按照人类自身的需要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且意味着按照后代和整体生命的需要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解,也符合人类发展的长远利益,因而有利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解。

人与自然之间这种“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实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由社会生产的发展积累的丰厚的物质基础,二是主体的联合和社会化。马克思从正反两个方面确认了第一个条件的必要性。他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狭隘关系归咎于“劳动生产力处于低级发展阶段”,进而合逻辑地指出,要使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成为现实,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7]97。至于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之实现的第二个条件——主体的联合和社会化,不仅是马克思汲取资本主义破坏自然的深刻教训的结果,还是他吸收古代社会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化方式的经验总结。当谈到埃及、巴伦第、荷兰等地规模宏大的治水工程的修建时,马克思看到“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7]587-588。社会地控制自然,不仅能节约自然力,还有利于大规模工程的兴建,从而能够在人与自然之间形成更高形式的统一。

人与自然的融合关系既是对二者关系在未来社会具体状态的客观描述,也寄托了关于人与自然和解的美好愿景。它是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为指向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便在这种统一中得到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也在这种统一中建构起来。

综上所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是在现实的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变化的。生物关系、社会关系、融合关系是对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凝练表达,表征着历史发展不同阶段人与自然之间的具体关系,很好地契合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在“人的依赖关系”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生物关系;
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关系取代生物关系而成为二者关系的主流;
在“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52这一社会形态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生物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融合,意味着二者之间同生共死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联系。与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形态之间的历时性和继起性不同,人与自然之间的这三重关系存在某种共时性和并存性,人的生命局限和劳动的不可废除性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生物关系成为一切社会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正是以这种生物联系为前提,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能超越以人与自然的对立为主的社会关系,实现生物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融合。它们之间呈现为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其中,融合关系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联系,只是这种联系不同于生物关系所表征的那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原初关联,而是在人与自然经历双重改变的基础上、在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相一致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更高形式的统一,是二者关系之谜的真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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