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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委员作《就业促进法》情况报告

2020-05-25 16:41:28

 关于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就业促进法》颁布以来,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作为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贯彻,依法促进就业工作有效开展。我们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提出的要求,坚持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控制失业为重点,以开发人力资源、增加就业岗位、创新就业机制、强化就业服务为着力点,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岗位扩大一批就业,通过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就业,通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促进一批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一批困难人群就业,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是推动我区就业经济化进程的需要,也是推动全区就业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

  2008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扶持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想方设法拓展就业渠道,全区实现新增就业881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0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目标以内。农村新增转移就业劳动力1.2万人,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6.9万人。

  (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了《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成立了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政策落实,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对各镇、办、有关部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各镇办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社局、发经信委、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发挥优势,齐抓共管,推动了各项就业政策全面落实,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全区共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专题讲座和培训班

 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份(册),营造了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扶持政策,健全促进就业工作激励机制。在大力推动《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中,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配套支持政策。

  一是紧紧抓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大滁城建设重要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发展经济,加快产业聚集,推动形成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就业迅速增加的双赢局面,充分发挥工、商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通过降低社保缴费率,缓缴社保费、实施社保岗位补贴等措施,加大对困难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维护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2008年以来,全区累计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988万元,使用1883万元,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1.2万人次享受到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大学生见习补贴。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共减轻企业社保费用200余万元,发放培训岗位补贴52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逐步完善了以创业园建设为载体,以小额担保贷款为推动,以税费减免为支撑,以创业培训为基础的创业体系。目前全区共建有三家创业园,其中**镇、腰铺镇农民工企业园共争取省专项资金300万元,分别于2009和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园区内现已进驻农民工创业实体5家,通过对进园企业实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房租、适当减免水电费等政策,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全额贴息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大学生和农村创业妇女。今年又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纳入贷款扶持范围,贷款最高额度200万元并实行50%贴息。2008年以来,我们共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十期,培训300人,推荐发放小额贷款1672万元,其中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772万元,共扶持创业带头人154人,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7家,累计贴息127万元。创业带动就业1800人,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强技能培训,健全促进就业工作援助机制。为发挥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作用,我们出台了《**区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全区职业培训资源,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紧缺业(工种)需求,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强、适用性广的岗前技能培训,提高了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同时在部分企业实施了技能提升培训,2008年以来,共培训各类人员8000余人,其中农民工7240人,培训工种涉及电焊工、缝纫工、无线电装接工、电脑操作员、商业营业员、餐厅服务业等12个专业。全区企业初、中、高级技术人才结构比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在企业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做大做强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坚持把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作为就业援助重点,积极开展以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帮扶、就业援助等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服务、就业援助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2008年以来,全区各镇办及有关部门通过开发保洁、治安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共帮助227名零就业家庭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实现再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四)做好就业服务,健全促进就业工作保障机制,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近年来,共筹措资金183余万元,建立和完善了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区级就业服务经费不断提高。全区10个镇(办)、66个行政村、1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站),做到了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设备、制度等“六到位”。全区各村建立了协办员队伍,同时积极争取省厅支持,为所有行政村配置了电脑,实现了区镇(办)社区就业失业信息服务联网。区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强化就业服务意识,建立了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调查制度,对企业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就业意向开展调查摸底,及时通过各种媒介发布用工信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民、技能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分别定期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每年多次利用镇办逢集和农民工春节返乡之际,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三下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了农民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帮助我区企业缓解用工难问题。

  同时,面对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我区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计划,建立了大学生见习制度,挖掘教育、卫生、支村等岗位,公开招考录用大学生就业,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珠龙镇还建立大学生创业园。2008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共招考、招聘大学生306人,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岗位安置109人。推荐适合大学生就业岗位1000余个,先后为5名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了贷款扶持,建立了恒昌机械等到5家大学生见习基地,累计安排见习大学生60人。

  二、我区促进就业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是就业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大。随着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今后一段时间内,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将逐步加大,而做为我区主要劳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论从年龄结构和掌握的技能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用工的要求,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是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向基层扩展,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越来越大,由于人源不足,工作人员除承担就业工作外,还要兼顾社保等工作,难以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就业工作中去,社区工作人员现有工资待遇也偏低,在一定程序影响到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在政策宣传、政策扶持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在经济发展大趋势下,当前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也面临着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七大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职责,为更好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我区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大滁城建设和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深入实施,我区已成为投资热点,如此积极向好的因素是我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动力,也为不断扩大就业提供了条件;三是经过近10年努力,全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就业格局,就业工作实现以解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主,向基本建立起促进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的转变,由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由援助困难群体向促进创业就业转变,由解决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向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就业的转变,为下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三、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

 我们将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切实履行政府职能部门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扩大就业的相互协调,千方百计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就业。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解决就业问题,根本是要靠发展,我们将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形成我区机械制造、家电配套等6大支柱产业和商业服务业发展,通过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二)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就业,是各级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标,我们将继续发挥促进引导就业职能,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援助,进一步做好培育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等项工作,从制度、体制、机制的建设上,保证在就业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

  (三)积极落实扶持政策,继续大力筹措就业专项资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纳入援助范围。通过实施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措施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发展创业园孵化功能等方面争取突破。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发放力度,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并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形成全社会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促进法》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要求,整合全区培训资源,加快新职高的建设步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职业培训覆盖面和培训类别,提高培训水平,加快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

  (五)提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建设有关规定,在规范区、镇办(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向村级延伸,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做好就业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区人大组织的这次执法检查,是对我们贯彻《就业促进法》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对下一步继续做好就业工作的有力推动。我们将认真听取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把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开创我区就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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