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演讲范文 > 爱国演讲 / 正文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范文

2020-08-18 22:26:07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一)

  党员证明信格式(DOC)

  党员证明信格式

  这个没有特定的格式,把要表达的意思说清楚就行了。你要注意的是和招录单位联系确定该证明需要加盖那一级公章,一般都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你先请党支部给你开证明,然后让上级党组织在证明上签署“属实”并加盖公章就行了。

  给你个样子

  证 明

  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某年某月某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我单位某某党支部正式(预备)党员。

  特此证明。

  中共某某某某委员会

  某年某月某日

  证明信样式

  中共-党员证明信

  同志 年 月在 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特此证明。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

  (盖章)

  年 月 日

  党员证明信格式.doc

  备注该证明一般都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对外出具。需先请党支部给出具证明,然后请上级党组织在证明上签署“属实”并加盖公章。

  

  党员证明信格式

  证明信

  ****(单位如长沙市党委组织部)

  小明,**专业(xx-xx级生物化学专业),身份证号**,是中南大学的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特此证明。

  ****(单位如中南大学党支部)

  

  党员证明信格式

  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某年某月某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我单位某某党支部正式(预备)党员。

  特此证明。

  中共某某某某委员会

  某年某月某日

  

  党员证明

  朱晨明,女,浙江义乌人,是暨南大学文学院XXXXX级本科生,于XXXXX年12月在我院发展为预备党员,XXXXXX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所属支部为暨南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本科生党支部。

  特此证明。

  暨南大学文学院党委

  xx-xx年5月30日

  

  中国党员证明信

  xx-x,男,吉林大学法学院XXXXX级本科生,学生证号xx-x,该同学于XXXX年10月29日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特此证明。

  中共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XXXXX年12月22日

  

  证明信格式标准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证明信,其结构都大致相同,一般都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

  一标题 证明信的标题通常由以下两种方式构成单独以文种名作标题 一般就是在第一行中间冠以"证明信","证明"字样. 由文种名和事由共同构成 一般也是写在第一行中间.如 "关于 XXX 同志 XX 情况 (或问题)的 证明

  二,称呼 要在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名称或受文个人的姓名称呼, 然后加冒号.有些供有关人员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证明信因没有固定的受文者,开头可以不写受文者称呼,而是在正文前用公文引导词"兹"引起正文内容.

  三,正文, 正文要在称呼写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要针对对方所要求的要点写,要你证明什么问题就证明什么间题,其他无关的不写.如证明 的是某人的历史问题,则应写清人名,何时,何地及所经历的事情; 若要证明某一事件,则要写清参与者的姓名,身份,及其在此事件的地位,作用和事件本身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要写清人物,事件的本来 面目.正文写完后,要另起一行,顶格写上 "特此证明"四个字.也可直接在正文结尾处写出

  四 落款 落款即署名和写明成文日期. 要在正文的右下方写上证明单位或个人 的姓名称呼,成文日期写在署名下另起一行,然后由证明单位或证明 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盖私章,否则证明信将是无效的.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二)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以下简称党员证明信)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是党员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且所去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携带党员证明信。

  第三条 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证明信。

  出国(境)的党员,不开具党员证明信。

  第四条 党员证明信使用区委组织部统一制发的样式,一人一张,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需更正,须加盖更正章。

  第五条 党员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落款处由开具证明信的党(工)委加盖公章,证明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第六条 党员证明信由各乡镇、街道、系统、园区党(工)委负责开具,办理程序如下

  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去向、事由、时间等,提出开具党员证明信的申请。

  所在党支部对党员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开具证明信的意见;如同意,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上级党(工)委。

  党(工)委依据党员申请及基层党组织意见,对党员情况进行复核,符合规定的,为其开具党员证明信。

  第七条 党员证明信由党员本人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第八条 党员应在证明信有效期内(区内一般不超过5天,区外不超过3个月),向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证明信自行作废。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到的,应予以批评教育。

  第九条 党员可凭证明信在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关党内选举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仍应回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

  第十条 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回时,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应在回执联上写明党员在本单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的情况,注明返回日期,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交由本人带回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存档。

  第十一条 党员证明信应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由开出党员证明信的党(工)委予以补开,并立即通知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原证明信作废。对丢失证明信的党员,应予以批评教育。

  第十二条 使用后的党员证明信及存根、回执,由有关党组织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在党员证明信使用和管理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有关党组织按照党纪条规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三)

  张贴 关于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信的通知 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公司的党员同志

  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公司党支部决定,对党组织关系未转入我公司的党员同志,将视同党组织关系在公司的党员一样,纳入公司党组织统一教育与管理,故请你在3月25日前联系所在党支部,并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通知后请到车间主任处领取党员身份证明信样张,办妥后交车间主任。希望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公司党支部

  2010年3月17日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四)

  党支部工作制度规程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

  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五)

  党支部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2010-4-7 15:59:53

  党支部是党最基层的组织,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党支部日常的工作很多,内容很广,在这里就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从四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党组织的形式;二是支部书记组织会议的程序和要求;三是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四是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一、党组织的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系统,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

  (一)党的中央组织

  党章第三章对党的中央组织作了具体规定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党的地方组织

  党章第四章规定党的地方组织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其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其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地、市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的党龄要求五年以上,县、市、区的委员要求三年以上党龄。

  (三)党的基层组织

  基层组织的形式。党章第五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党支部是最基层一级组织形式。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党

  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经上党组织决定,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注机关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区别

  一般来说,本单位有下属的企、事业单位等二级机构,且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了理顺关系,便于领导下属单位党的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领导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工作。没有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二级机构、党员很少的单位,可以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

  联合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临时支部。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党

  

Tags: 党支部   开具   党员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