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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2020-03-19 16:00:49

  关于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日至 12月30 日对我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并于2018年2月22日对我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在对局党组工作进行正面评价的同时,重点指出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改进工作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为此本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制订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局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办公,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三是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干部大会,通报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专题学习巡察整改方案以及责任清单,促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二、正视问题,积极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

 (1)对于“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谋划用时少,抓得不够紧、做的不够深入、不全面”问题。市委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党组中心学习组、党组会议等活动载体,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本人着眼大局,对水务工作和水务党建工作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2018年水务工作要点》、《水务局党支部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水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对于“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局党组研究制作了《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制度》,确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基本原则、范畴、工作规范及相关要求,明确了局党组议事制度和局党组成员为主管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确保所有程序合法合规。今年以来,水务局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和极大财务支出都履行了党组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了各项议定事项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3)对于“党建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不够;干部职工活动经常代替支部活动”问题。整改以后,局党组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党员活动,制定了《水务局2018年党员志愿服务安排》等制度方案,使全体党员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杜绝干部职工活动代替支部活动的现象再次发生。

 2、组织生活不完善

 整改措施:

 (1)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学习记录不全,没达到一月一次”问题,市水务局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理论基础的重要抓手,制定了《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坚持每月召开两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能按要求及时召开,不能做到上、下半年各一次,且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多数开成了工作汇报会”问题。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组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与班子成员、基层机构负责人谈心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谈心交心;各班子成员对照我局巡察整改方案,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强整改。按照时间节点,巡察以来,局党组分别于2017年12月1日和

 2018年1月26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了两次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分别进行了剖析,各自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各班子成员也对自身存在问题个人进行了剖析,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

 整改措施:

 (1)关于“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2017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仅开展了一次”问题。认真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坚持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同时开展,支部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参加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程指导组织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和开展过程。截止目前,局党组已分别于2017年12月1日和2018年1月26日开展了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2)关于“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缺乏创新。在内容上,一般只对党的方针政策等政治内容进行传达学习,而忽视了机关党员成长进步中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在方式方法上,存在格式化、一般化的现象,载体不多、抓手不力,缺少创新思路,依靠经验主义和形式主义,看起来很热闹,但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够,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问题。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新方案,对党员实行星级评定,利用每季度的党员大会,对全体党员进行评议。二是积极开展网络教育。在科级干部开展网络学习的同时,积极鼓励全体党员开展网络党课学习。三是每月固定一天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活动,采取“三会一课”、座谈交流等形式,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精神,研究重大事项,组织集体学习。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到分包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到扶贫帮扶村在访贫问苦和谐稳定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

 4、组织制度执行不规范,没有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规定动作学习。如:“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规范、记录不全,没能按规定做到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上党课较少,党员培训学习计划执行不够,集中学习少。

 整改措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坚持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党组书记已上党课2次。

 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执行不力。2016年省财政厅拨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79.2万元,当年结余179.2万元;2017年省财政厅拨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08.6万元,实际使用108.1万元,当年结余0.5万元,两年累计结余179.7万元,造成大额专项资金滞留。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督办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除部分项目质保金外,其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17年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目前在石家庄地区处于领先位置。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党的建设缺失。

 整改措施:

 (1) 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的不够”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工作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增强责任主体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关于“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晰、不明确”问题。建立完善了《新乐市水务局工作纪律》、《新乐市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新乐市水务局考勤及值班管理制度》等18项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新乐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人员配置的通知》,进一步捋顺了分管领导和科室职责。

 (2) 关于“党组成员抓党建职责落实不到位,干部廉洁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任务贯彻到底,将党建责任、工作任务安排到各党组成员,以党建工作指导水务工作开展。

 (3) 关于“对党员个人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廉洁执法思想树立的不够牢”问题。重新梳理各科室中每一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执法相关制度,明确操作细则,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2、机关开展党建知识教育培训少,轻党建,重业务,党员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不够,党建阵地建设缺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牢牢抓住全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入学习党规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两项重点。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周五自学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理论、政策、业务开展专题研讨1次。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查摆问题和明确整改措施的过程中坚决杜绝走过场、消极应付等现象的发生,使查摆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内容客观、具体,数量符合要求。二是在局三楼会议室建设了党员活动阵地,党员活动的制度、要求全部上墙,

 3、未按照要求设置科室,干部管理政策把控不准确。编办审批设置行政科室2个,事业单位编制5个,该单位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超编增设财务科、安全法规科、河道工程管理科、杜固水厂、西牛林水厂,安排干部5人。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编办批复设置科室,捋顺了科室职责,将财务科划归办公室管理,取消了安全法规科、河道工程管理科,设置了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长制办公室,取消了杜固水厂、西牛林水厂科室设置,将杜固水厂、西牛林水厂通过出租、托管等方式运营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有关制度执行力不足;部分班子成员对主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监督不够,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对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及苗头性问题思想重视不足;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停留在表面,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压力层层传递;个别党员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甚至出现个别干部违反党章、触犯党纪法规问题。时任水务局党组书记在2015年5月“新乐市磁河机场空港工业园区段治理工程”项目招标结束后,由于协调解决入场占地难等问题,导致项目迟迟未按时开工,石家庄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督导组对此提出意见。2016年6月23日经市委政府研究批准给予该局原局长行政警告处分,给我市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水务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调整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立辉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到各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局长签订责任状,中层干部与分管领导签订,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巡察以来,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管好班子和带好队伍上下了很大功夫,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种警示教育亲自主持。4月27日,我局专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首先落实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学习理清了工作思路,树立了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不怕得罪人的思想,着力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思想。巡察以来,全局上下开展日常廉政谈话12人次。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不够彻底,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机关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不够积极主动。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个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供水范围未达到设计要求问题。杜固水厂长期闲置,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职能科室管理不严,“老好人”思想严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导致私挖

 滥采时有发生。巡查期间发现木刀沟东安家庄段北岸、木刀沟赵门村段和沙河东曹村段有焚烧垃圾现象,污染了大气环境。

 整改措施:一是持之以恒,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制定了《新乐市水水务局十个严禁》规定,并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有案必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三是制度跟进,避免作风建设“一阵风”,完善了《新乐市水务局工作纪律》、《新乐市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新乐市水务局考勤及值班管理制度》、《新乐市水务局首问责制》、《新乐市水务局责任追究制》、《新乐市水务局廉洁自律制度》《河道巡查制度》、《新乐市水务局联系群众制度》等十八项制度。目前,经市政府同意,已通过出租的方式将杜固水厂进行了出租运营。

 3、执行六项纪律

 (1)个别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例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郭建萍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2016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开展自查,对所有参与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开展谈心教育,下发通知,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准从事经商办企业行为,并要求对涉事人员的工商登记信息全部进行了注销。

 (2)个别干部作风不实,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河道办副主任张现辉,分管河道内清运和监管工作,对我市河道内垃圾清运监管不到位,导致木刀沟协神乡垃圾积存成堆,被群众举报至中央环保监导组,给我市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给予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沿河村广大群众的认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在河道内倾倒垃圾对水源安全和行洪安全造成的危害。二是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志牌,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在河道内倾倒垃圾。三是在倾倒垃圾集中河段雇专人看守。四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倾倒垃圾的根据《水法》第66条和《防洪法》第56条规定,处予5万元以下罚款。五是组织人员 不定期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

 (3)禁采期打击违规采砂不力,2017年9月1日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乐市砂石料源头违规生产和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问题进行了通报。

 整改措施: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一是经专家论证,为两家河道采砂企业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采砂场安装了监控、地磅等设施,严格要求企业按标准装载。二是加大非法采砂行为打击力度,通过定点蹲守、安装监控、加强巡查、接受举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对非法采砂行为已立案

 8起,结案4起,罚没2万元,捣毁筛沙机械13套。4月26日,石家庄治超办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通过市委对我局的全面巡察和我局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警示教育,敲了警钟、打了警板,我局干部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作用,找出了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检查无常态,管理不到位,执纪不坚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推动新常态,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为新乐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Tags: 巡察   汇报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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