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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2020-06-24 20:06:09

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宜春市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成立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加强学校应对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1.4.2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发生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逐级及时报告上级教体行政部门。

1.4.3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学校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肺炎疫情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4.4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后学校主要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和明月山社会事业局取得联系,获得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或赶赴现场直接参与实施应急处理。学校要迅速与卫健、市监等部门联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2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1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报告联络人:
2.1.2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肺炎疫情类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学生、教练员和运动员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4)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体行政部(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直接向市教体局报送)和当地党委、政府和卫健部门报告情况,配合卫健部门积极开展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5)肺炎疫情处置后,及时做好校园的消杀处理工作。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 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肺炎疫情预防工作机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1.1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学前,各地各校要以微信、短信、手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肺炎疫情的预防与处置知识宣传告知到每个家庭和每名学生,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应对肺炎疫情和自我保护能力。

3.1.2 扎实做好疫情摸排。各地教体部门要密切与当地卫健部门的联系,准确摸清放假期间与武汉返乡人员、感染或疑似感染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名单,建立防控台账,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3.1.3 认真做好消杀工作。放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毒处理,并建立定期检查、洗消制度。

3.1.4 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开学后,严格落实学生每日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3.2 预警 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应建立肺炎疫情预警机制。

3.2.1 各地各校各单位要与学校(单位)所在地最近的一所发热门诊医院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确保肺炎疫情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进行响应。

3.2.2 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信息手段提前告知学生,确保学生不提前返校。

3.2.3 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要认真做好开学预案,确保师生返校后能精准筛查肺炎疫情,防止发生群体性感染事件。

3.2.4 精准筛查时出现异常情况,要确保有临时的隔离场所、有对应的管理人员和对口联系的发热和收治医院。

3.2.5 建立与卫健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肺炎疫情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肺炎疫情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3.3信息报送 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形成完善的快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属地教体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直接向市教体局报送),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3.3.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肺炎疫情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属地教体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

各地教体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健部门核实,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密切接触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 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体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直接报告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将逐级报告市委、市政府。

进程报告内容:疫情发展状态、密切接触人员控制情况、疫情变化、疫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体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舆情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方式 (1)电话报送 在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后,学校和教体主管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

(2)紧急文件报送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体行政部门报告。由于肺炎疫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市教体局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接到肺炎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局主要领导意见,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3.3.4 信息发布 各级教体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信息,一切疫情信息以当地党委政府官方发布为准。

4 肺炎疫情响应等级 根据上级要求,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处置按特别重大(Ⅰ级)标准进行响应。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肺炎疫情时,应急处置组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处理,并第一时间与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及时隔离治疗,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上级教体行政部门(市直学校、直属单位直接向市教体局报告)和当地党委、***。

5.2 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肺炎疫情的人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疑似感染人员待在原地不动或带到临时隔离室。

立即通知本单位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现场,认真组织排查与肺炎疫情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2)校领导主要工作 指挥应急处置组加强现场的管控,科学教育疏导,防止现场师生出现恐慌心理。

第一时间了解确认当地卫健(疾控)部门响应情况,卫健(疾控)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妥善处置现场。

5.3后续工作 (1)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消毒处理,重点场所如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3)开展针对性的肺炎疫情防控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坚决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5)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要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教体行政部门经政府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6)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肺炎疫情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 善后与恢复 6.1各级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肺炎疫情后恢复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7 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肺炎疫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应储备充足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应对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需求。

7.3资金保障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应全面保障。

7.4人员保障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7.5培训演练保障 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 附则 8.1本预案是宜春市教育体育系统处置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各校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和本校的应急预案。

8.2本预案由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8.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Tags: 冠状   肺炎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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