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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2020-12-09 20:33:22

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章):
法定代表人(章):
发 放 时 间: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 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 同 一、 合同条款 二、 有关附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可参考的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 4. 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 表2-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 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表2-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 表2-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 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三、 辅助资料表 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2. 建设地点 3 1.4. 建设规模 约 平方米 4 3.1. 资金来源 自筹 5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 %成活率,包 年养护 6 4.1. 招标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 4.2 发包范围 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 8 5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9 6.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 10 6.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8.3. 投标人自行 踏勘现场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 9.2 投标人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11.4 招标答疑 答疑时间:
年 月 日9:00 ,逾期不予接收。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至招标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14 13.1 工程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计价 15 16.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以下帐户缴纳 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16 19.5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份,副本 份,共计 份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至:
会议室 接收人: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9 21.1 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会议室 20 22.2 评标方法 综合计分法 2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j 地址:
一、总 则 1、工程描述 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

1.2建设地点:见前附表;

1.3工程结构类型:
1.4面积:约 平方米;

1.5工程情况介绍:详投标须知 2、工程现场条件:
2.1建设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详见工程情况介绍;

2.3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2.4有关勘探资料:已完成 ;

2.5其他:
无 。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本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4.1本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4.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期要求:
5.1计划工期:
日历天;

5.2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6.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勘察现场 8.1 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9、特别提示 9.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响应的(指投标人人员、设备调度困难或不参加投标等)须在收到招标文件 贰 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将取消其后续工程的投标资格。

9.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及评标资格。

二、招 标 文 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的以下内容,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中规定的答疑时间和答疑方式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无任何疑问,投标人也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答疑时给予确认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11.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11.3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的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见前附表。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2.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1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单位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报价;

13.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13.3综合单价应包括:苗木等材料原价、运输费、种植费、机械费、必要的支撑绑扎覆膜费用、利润、税金、二年养护等费用。种植费包括30cm深翻,按“元/平方米”报价。

13.4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

13.7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及其它与投标报价相关的文件等)。

13.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执行 。

(2)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和相关部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

(3)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格材料(如有)均为甲供材,不得变更此暂定价格投标,竣工结算时按发包方核定的材料价格调整;
甲供材料设备的单价中未包括采保费,其采保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请将采保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考虑,如未报视为优惠。自报价格材料由投标单位参考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指导价及市场询价的方式自主报价。

(4)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品牌(如有)的材料均为乙供材,投标人应参考此品牌自主报价,投标时可不低于此档次替换,但标书中应注明所选用的品牌,未注明的视为同意清单中所列品牌,施工时由发包人在所列品牌范围内任选或按同档次水平调整。

(5)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约定可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以外,投标综合单价应包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6)投标工期如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7)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新增子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其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时让利幅度进行等同让利,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8)所投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为准,图纸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结算工程量根据现场测量、有关签证调整。

(9)胸径8cm以上的苗木支撑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施工, 费用包含在苗木综合单价中。胸径8cm以下的苗木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及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支撑,费用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10)投标人对用于在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合价、投标总价中。

(11)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结合现场道路、给排水的实际情况,考虑现场运输和施工、生活用水所要增加的其它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均以 人民币 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6)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8) (7)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8)施工组织设计 15.3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

16.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的,将票据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单独封装均可。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转帐支票、本票、银行汇票(但不限于以上方式,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需提前递交)。投标人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放入投标文件中或单独封装均可),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16.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不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不能或拒绝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金额提交履约担保(如要求提供)。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具体见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7.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所有封袋上都可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19.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 标 21、开标 2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21.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七、评 标 22、评标 22.1评标工作 (1)评标工作在 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2.2本工程采用 综合计分法 进行评标 评标细则附后。

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 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25.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5.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5.9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5.10联合体投标的;

25.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作为废标处理的条款以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废标条款。

26、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7、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此时限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28、中标 28.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合同签订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9.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9.3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 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 ,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契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报价书或者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以下为发包人提出的主要条款,涉及承包人的其他补充条款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及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或承诺或协议等契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变更及签证;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廉政管理协议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必须符合设计及图纸要求。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陆套(含叁套竣工图纸);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外泄或者移作他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工程量签证、索赔、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批准、开工报告、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分包、工程延期。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无。

7. 项目经理 姓名:
(待定) 职务:项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为本工程的施工提供临时水、电接口,承包人自备配电箱、水表等器具并装表计量,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缴纳;
电讯线路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发包人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若施工时发现有地下管线或者地质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所描述不相符合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汇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保护工作,因非发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另行商定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临时设施、环保、环卫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并承担费用;
其他届时由发包人委托。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9.1安全及文明工地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15天内,编制好针对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将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因素编写出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安全挡护、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办法、突发情况应急方案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据此执行。

(2)承包人进驻现场后,及时、严格按安全规范和安监部门安全要求,办理一切安全手续;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施工中发生的承包人、发包人或第三方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及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南京市施行的规定执行并及时调整;
符合现场标准化的要求,争创“文明工地”;
保证工完场清。

9.2计划及保护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
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报表、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发包人需要的各种报表;
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工程师。

(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材料及机械进退场、现场噪音、排污、排水、与周边居民及单位的协调等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前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工程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责任,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特殊费用除外) (6)施工中,承包人应爱护场区及以外的道路、绿化及其他设施,并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9.3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施工的交叉作业。

9.4负责发包人分包项目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资料的监督管理,分包项目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造成或者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9.5无条件执行发包人下发的设计变更;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的口头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应在口头通知后3天内下发该书面通知。

9.6文明施工及治安要求:
(1) 负责与环保、城管、市容、交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按《通用条款》执行。

(2)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四邻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承担处理此类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

9.7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定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
必须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管理规定,接受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及检查,但是,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此种监管及检查,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9.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针对本工程的具有实效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核,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计划提交后5日内 ;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
⑴本合同工期 天(日历天,已包含所有的节假日及考虑所有的不利施工的条件),该工期为正式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的总工期;
承包人必须按约定的各节点工期要求完成建筑实体施工,以确保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交付;

⑵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日内,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完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⑶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若经承包人修改后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修改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本工程竣工日期。

⑷阶段性工期的要求(均以日历天计,已包含所有的节假日及所有的不利施工的条件),承包人必须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中对各阶段性工程编制具体完成工期计划并经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确认;

⑸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足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本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等级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应一次性通过有关质监验收单位90%的合格验收。若验收为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无条件修改,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因上款原因,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3)本工程施工质量过程要求: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并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如达不到前述质量要求必须在合同工期内进行整改,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以及经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逾期交付,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的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验提供方便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直到达到标准、要求,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约定验收的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达到标准或要求,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未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的,工程师有权复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因此损坏或污染已完工程或者造成工程延期,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7.2竣工工程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竣工的图纸资料(一式叁份)应与工程实物同步交工程师。承包人负责免费拍摄施工各阶段形象照片,并和竣工资料一并交工程师存档;

五、安全施工 13.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收费的政策性调整,各类苗木及建材等的市场风险,合同责任,施工或工程质量和安全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按实调整,单价按投标综合单价,如无投标单价时由承包人按类似相近工程以投标时同比例优惠幅度调整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监理方确认后报审,按审定后的价格结算;
发包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清单内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或变更综合单价。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该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

2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25. 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按月完成工作量提交,其他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量完成50%时,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请求及工程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所对应的工程款的80%。工程量完成80%时,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请求及工程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所对应的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所对应工程款的90%。结算完成且甲乙双方对结算总价款予以确认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退还结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文件(如有甲供材)。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⑴材料、苗木进场,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甲方代表进行验收。苗木在验收过程中应注意其整体景观效果,经监理、甲方一致认定其景观效果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或苗木质量不能保证规定的成活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重新采购符合规定的苗木,方可使用。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如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规定的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2)约定的承包人自购材在质量上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要求,且必须向发包人送样,品牌、价格、供应商、质保书、材料检测报告等报发包人核实,经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不能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擅自用于本工程的,必须无条件更换;
由此造成工期或工程延误、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乙供材”的此种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所采购材料的质量责任。

(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物资,在订货前一个月,应向监理工程师及工程师提供产品品牌(商标)、型号、规格、重要技术参数、价格及生产厂家,并对产品进行三方封样,作为进场验收和施工复核的依据。

(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样品及规范要求采购所需“乙供材”,在验货前通知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需将“乙供材”的厂家、规格、价格及实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标准等技术经济指标证书复印件等提供工程师备案。

(5)发包人有权对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要求更换,承包人必须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如工期、索赔等一切后果。

(6)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现场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保护时,工程师有权另行组织人员,对材料、成品等实施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回,并可对承包人处以双倍所发生费用的惩罚性违约金。

(7)所有材料的检测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的检验实验由发包人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式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实验工作。

八、工程变更 29.1、工程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现场技术核定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认可方有效。

29.2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款的确定: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统一使用发包人批准的制式现场证单,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所有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均应有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师联签确认并加盖发包人专用章方为有效。材料价格按照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价格进入综合单价。

29.3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发包人联系单或变更单14日内将签证(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工程师及工程师,逾期视为承包人放弃补偿要求。

29.4针对工程量发生变化的隐蔽工程及发包人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确认;
对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

29.5办理签证时,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造价核定单。一份造价核定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

29.6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承包人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该签证为无效签证。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资料。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另行协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其验收程序按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执行。

3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及建筑垃圾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或清理出现场,工完场清。否则,任一项每延迟一天,承包人按项(即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建筑垃圾)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33竣工结算 33.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整理资料,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120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结算审核包括发包人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及承包人与其核对,以及发包人最终审核确认三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核定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33.2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结算资料。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自发包人送审之日起3个月后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若送审的结算书中有结算遗漏项目或者少算项目等,则该部分涉及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给付承包人的比例。

33.3承包人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按竣工图分专业计算,竣工图以外的变更签证分专业另行计算。变更签证凡在竣工图上标明的,不得重复计算。

33.4承包人所有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应扣款项,均有监理工程师在当月的工程量审核单中注明事由及发生金额,由工程师在当月工程款支付单中注明予以扣除。

33.5按国家规定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税收、劳动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34、养护、保修期限 34.1养护、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 壹 周年。养护、保修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4.2养护、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双方会议纪要等全部内容,均属承包人养护、保修范围。因保修瑕疵造成的发包人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属发包人设计或发包人使用不当、“甲供材”不合格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给予维修,维修费由发包人承担。

34.3响应时间:发生须紧急抢修的事故(如漏水、渗水等),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或业主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4个小时内完成修复,重大事故,经发包人或业主同意可适当延长。

其余属于养护、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或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否则,甲方将自行组织整改,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4.4如承包人不能准时按发包人要求到达或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内容,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无须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或业主与第三方的结算单在承包人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工程结算价款的日0.4‰向发包人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但是,工程延期超过45日,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的质量必须一次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如不能一次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延期责任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并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执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⑵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⑶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⑷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确须分包的专业工程,但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

38.2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或者实质性分包、转包给他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承包人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38.3发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承担进度、安全及质量、资料连带责任。

38.4发包人同意的分包,承包人需事先将分包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进退场时间等资料在分包商进场前 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审定。延迟申报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承包人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承包人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分包工程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商的任何违约或者不当行为,均视为是承包人的违约或者不当行为。

38.5发包人分包工程确定为:
等工程。

38.5.1“甲定乙分包”工程确定为:
等工程。

38.5.2“甲定乙分包”工程的合同签订程序: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商及合同主要条款,承包人同分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发包人一份备案并作为付款依据。

38.5.3承包人应在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20天提交承包人分包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8.5.4承包人应为发包人分包工程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提供以下内容的配合服务,如承包人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或不主动的,发包人可另行处理,并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当于所发生费用的2倍的违约金,若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a)协调日常工作,提出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b)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应提供水、电源、施工通道、施工操作、场地内运输等协助,并为施工人员进出场提供方便。如因工程需要,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零星工程应提供上述同样的协助。

c)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施工图间结构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审查各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及时提供材料设备进场及堆放的场地、保管条件及分包人员住宿条件。

e)施工用水、用电供应(施工用水电应接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单独挂表计取或双方协商解决。

f)提供必要测量定位。

g)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交底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需插铁丝。

h)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发包人及分包商的要求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i)督促分包商做好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

j)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承包人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善造成损坏的概由承包人负责。

k)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另行商定;

(2) 承包人投保内容: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实质性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5天告诉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做好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交接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44.6本合同所称合同解除,是指解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间所签订的有关本工程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纪要、备忘录等契约或法律文件。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十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47.补充条款 47.1凡本合同所涉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师、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承包人工程师共同或者部分共同联签的单、证等书面材料或文件,凡工程师所确认的内容与其他各方确认的内容不一致的,则一律由工程师报发包人确认,最终以发包人加盖专用章确认的内容为准。

发包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承诺施工质量达到 。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 4. 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 表2-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 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表2-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 表2-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 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封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编审人员) 及注册证号(或编审章)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 三 辅助资料表 表3.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程日期 中标价 其它情况 表3.1.1 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投标人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程日期 中标价 其它情况 表3.2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质量管理 4.材料管理 5.计划管理 6.安全管理 … 表3.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备注 表3. 4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项目 主要内容 估算价格 分包单位 做过同类工程的情况 表3. 5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表3. 6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
一、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

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三、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

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五、冬、雨季施工措施;

六、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七、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3. 7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3. 8 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一、临时设施布置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二、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评 标 细 则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1.投标报价 80分 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三、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80分 1.最优报价的确定 最优报价=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96%;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个时,不去最高价和最低价。

2.价格评分办法 当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等于最优报价时,得满分80分。每高于最优标价1%扣2分;
每低于最优标价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6分):
主要材料计划(0—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0—3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0—3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4分)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0—2分) 5.7.2 绿化后及苗期指导管理 (0—6分) ·种植后草、树木、花卉的养护措施计划先进合理 (0-3分) ·草、树木、花卉种植中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先进合理 (0-3分) 取所有技术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的均值作为该项得分。

四、定标办法 由各评委按评分标准,分别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然后将各评分因素相加得到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原则上招标人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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