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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局局长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021-04-26 11:06:35

  司法局局长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自党中央在全国部署政府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我按照教整办的具体安排和目标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进行必读篇目学习,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并积极进行查纠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对政府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及态度

  自全国2月27日正式部署政府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通过学、思、践、悟,我对“政府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盼、政府队伍自我革命的新需要”这一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的开展,使我对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这四大目标任务有了更加清晰的感悟。这些思想上的认识,使我更加坚决的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定,这是党中央对政府队伍最深切的关怀和最大的厚爱,必将有力推动政府队伍祛除积弊沉疴,卸掉包袱,轻装上阵再出发,真正成为一支信念坚定、严格执法、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府铁军。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理论学习还有差距,党史积淀还不够深厚。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的学习上,还没能完全做到原原本本读原文、字斟句酌学原著、时时刻刻悟原理;近些年来,更多的是学习新理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则有所忽视,涉猎很少,正确党史观的树立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近期通过对百年党史的重温学习,在这方面感触更加深刻。

  2.执法办案中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所以,执法办案事关党的执政基础。而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却很少能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实施。只是想着把案子办准,把住质量关,确保决定是公正的,有时对于解决当事人的心结不重视、不到位,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说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执法办案当中落实的还不够到位。

  3.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担负起新时代司法职责使命。如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还不够强。对上级分解的重复信访案件,如何进一步加大释法说理的力度与成效,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氛围还没有充分形成。对一定程度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凉情况还缺乏有效措施予以改进,“人人讲营商环境,人人为营商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入脑入心,还没有形成自觉责任、自觉行动。有时对涉企案件的敏感性不够,对企业的普法宣传不到位,如我们在走访XXX,一些企业由于不懂法、不信法、不用法、不守法,导致陷入讼累,利益受损、经营受阻,这说明我们在“谁执法谁普法”方面做的还很不到位。

  5.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强化。对分管的业务部门强调纪律问题比较多,对综合部门强调的比较少,还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自身建设也存在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官僚主义也一定程度存在,有时因事务性工作较多,研究问题电话沟通多,扑下身子与一线办案人员面对面沟通少,使得情况掌握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够深入。还有,有时因任务紧、要求急等原因,还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形式主义还没有彻底根治、完全杜绝。

  6.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严格。作为领导干部,在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时,亲历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能够亲自阅卷、亲自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释法说理,但还没有做到件件如此。对疑难复杂案件、信访案件、重点类型案件关注的多一点,亲自工作的多一点;对简单案件关注的少一点,亲历性差一点,事务性的工作更多的交付于工作人员去完成。有时对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也不够细致和严格。

  (三)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1.对执法办案的规范化还有差距。如个别案件承办人对业务数据填录工作还存在“重实体办案、轻系统填录”的思想,所以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熟练,填写不认真、不规范,错填、漏填、迟填等情况时有出现,导致业务数据不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办案情况。

  2.精准实施法治建设领域监督的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如健全对执法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还不够到位,监督一般性问题、程序上瑕疵问题、法律文书质量问题多,高质量监督还比较少,对深层次违法的发现和监督还不到位,与人民群众良好法治的需求和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差距。

  3.执法办案中信访风险的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如个别一线办案人员还没有把信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存在只要案件质量没有问题就不怕信访的简单思想,对于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要求落实不到位。

  (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及落实情况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司法干警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一种促进,对司法干警的一种保护,更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一个有力保障。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工作中,没有出现相关问题。

  (五)本人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本人无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形。

  (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对全地区司法队伍

Tags: 司法局   对照   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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