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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9年冬至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2020-07-08 00:21:55

XX县2019年冬至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禁燃禁放”工作成效,落实冬至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XX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行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培育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为答好“时代之问”,交好英雄城答卷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冬至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群众冬至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冬至期间,在各乡镇(场)严控区及所有骨灰安放设施内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和塑料、布料、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不易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XX县2019年冬至期间倡导文明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应急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汽运站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XX担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冬至期间群众文明祭扫相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报道。以“文明祭扫、平安冬至”为主题,利用电视、网络、专栏、展板等,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使用不可降解的丧葬用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铺张浪费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了解文明祭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深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引导市民“错峰乘车、祭扫”,倡导以鲜花、黃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载体来表达哀思。

(三)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计划周密、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无一疏漏。各单位于冬至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做好冬至文明祭扫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四)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为便于各项安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战斗合力,由县公安局牵头,统筹协调县局、属地派出所、交警、消防等部门,整合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

四、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冬至期间群众祭祀工作;
部署做好乡镇、村居委会文明祭扫和《XX市文明祭祀通告》及《XX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的宣传工作;
加强对各殡葬单位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要求各殡葬单位做好文明祭扫方案,尤其是金安、福泰墓区等殡葬服务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一切责任事故;
在各墓区域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祀;
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
通过开展“鲜花换祭品”、“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河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广场周边、金安、福泰墓区及所有骨灰安放设施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
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各乡镇做好本辖区内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工作方案及设置焚烧点方案,加大所辖区域的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宣传氛围;
及时清理辖区内城乡骨灰安放设施和祖坟山的违规丧葬用品;
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
协调本辖区各部门做好墓区“禁燃禁放”有关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XX镇、XX乡要做好辖区内墓区“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禁止使用违规祭品”工作方案,加大所辖区域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金安、福泰墓区“禁鞭禁燃禁售”宣传氛围;
积极做好墓区内各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
在墓园入口实施分段设卡,防止祭扫群众将鞭炮、冥币、纸钱等带入墓区内。同时,做好附近村民工作,劝说制止喝彩;
做好墓区周边道路清理违章搭建、堆放杂物、占道摆摊设点清理工作及市容保洁工作,加强巡管,如发现冬至祭扫期间出售鞭炮、冥币纸钱的摊点和人员,立即予以取缔。

(三)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县新闻媒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县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公交专线安排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避免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尽早发布冬至XX县严控区“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等事宜,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协调做好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网上舆论引导及冬至期间网上舆论监控工作。

(四)县直机关工委:12月20日前,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在媒体公布《关于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冬至文明祭扫的通知》。

(五)县文明办:做好《致市民一封信》的起草及宣传工作,在12月20日前负责以《致市民一封信》形式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广大群众。

(六)县应急局:启动冬至祭扫应急预案,根据冬至期间突发情况,做好调度指挥协调工作。

(七)县公安局:合理部署警力,做好安全保障方案,负责组织、维护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制定突发事件控制预案;
控制突发事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尽快恢复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公交部门在各扫墓专线乘车点安排警力把守,严禁携带鞭炮、冥币人员上车;
协助XX镇、XX乡做好禁止市民将鞭炮、纸钱、冥币等带入墓区的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八)县民宗局: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冬至期间文明祭扫工作。

(九)县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全县冬至期间路线指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重点对金安、福泰两墓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加强墓区“五车”的整治工作。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
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保障救援通道和群众祭扫专线车畅通;
配合做好人流的疏散工作;
做好群众祭扫引发的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十)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做好县革命烈士陵园和铁耙山烈士陵园的冬至期间文明祭扫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冬至期间,开展全县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做好墓区沿线市场整治工作,对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进行整治。

(十二)县城管局:协助XX镇、XX乡规范福泰陵园、金安福园沿线摊点经营,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

(十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祭扫期间墓区的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在冬至期间,制定冬至节期间公交运行安全保障方案,设置扫墓专线,按需调配车辆班次;
在乘车点安排安全检查人员把守车门入口处,严禁乘客携带鞭炮、纸钱、冥币等上车,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祭扫相关规定。

(十五)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在群众祭祀现场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在祭扫活动中市民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
制定冬至紧急救护工作预案;
在主要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十六)县教体局:12月18日前,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等系列活动。

(十七)县残联:在冬至期间,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祭扫提供便利。

(十八)县总工会:负责号召全县职工冬至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十九)团县委:负责在全县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开展“文明祭扫、平安冬至”主题志愿活动。

(二十)县妇联:负责向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文明祭扫、共筑平安”的号召。

(二十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做好群众祭祀重点区域的执勤备警工作,及时扑灭对因祭祀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在冬至期间实行“禁燃禁放”有关工作的督查。

(二十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我县实行“禁燃禁放”有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至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消除麻痹懈怠思想,全力应对祭扫高峰。执法单位要统一着装,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确保冬至祭扫安全、文明、有序。重点加强对金安、福泰两墓区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安全措施。

(二)各成员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方案、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12月18日前报县文明祭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

Tags: 祭扫   冬至   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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