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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加强村(居)党小组建设的

2020-03-13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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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湾区加强村(居)党小组建设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居)党小组工作,调动党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小组在推动村(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居)民小组自治管理的作用,更好地筑牢基层党组织最前沿阵地,夯实党执政的最组织基础,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村(居)党小组建设作为农村和城镇社区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新着力点来抓,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区各村(居)党小组设置健全、活动正常、管理有序、作用明显,进一步夯实我区村(居)基层党组织基础。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科学调整设置党小组: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联系群众,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在规范村(居)党(总)支部建设的同时,在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职业相似、爱好相同、方便联系沟通的前提下科学调整设置村(居)党小组,依《党章》规定择优选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带动能力足的党小组长,提倡党员村(居)民小组长兼任党小组长。

  (二)加强党小组活动阵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建好党小组活动阵地,对基础条件较好、村(居)民居住集中的村(居)民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投资维修和建设村(居)组多功能活动室,规范阵地建设,落实好“一块阵地、一面党旗、一份书报、一个宣传栏”的标准配置;对建设条件未成熟的村(居)民小组,按照就近、方便、有效的原则,选择条件较好的党员户作为党小组的“党员活动中心户”,保障党小组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党小组的生机活力。

  (三)建立健全党小组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活动长期有效开展,使村(居)党小组充分发挥有效组织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到所在村(居)发展建设之中,更好地完成村(居)“两委”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村(居)党小组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1.党小组生活会制度。党小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小组党员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和实用文化技术,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每一年进行一次党员评议活动,征求和听取所在组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小组联系群众制度。党小组要组织党员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小组每位党员要与群众建立互助对子,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所在地区发展形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村(居)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村(居)文明稳定和谐。

  3.党小组工作台帐管理制度。落实党小组长工作责任,建立党小组长工作情况记录和党员活动台帐,以台帐工作法规范和加强对党小组管理。村(居)党组织要重视党小组建设,定期召开党小组长工作例会,开展党小组长业务培训,协调解决党小组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村(居)党小组工作成效和质量。

  (四)规范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各项任务在最基层的完成。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实用技术,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精神和部署。

  2.组织带领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3.主持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及时掌握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村(居)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5.大力培养村(居)组文明村(居)民、致富带头人、村(居)民小组管理人以及各行业优秀青年,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年轻党员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

  6.关心帮助村(居)组困难党员、老党员和群众,及时将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向党支部反映。

  7.协助村(居)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党员评议以及收缴党费等工作。

  8.认真执行党小组各项制度,建立党小组年度活动计划以及相关工作台帐,组织开展小组内各项活动。

  9.依法支持所在村(居)民小组工作,积极参与村(居)组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建立党小组长岗位激励机制。在我区2007年村居集中换届时已实行村(居)民小组长考核及工作补贴的同时,建立党小组长的管理和激励机制,对村(居)党小组长进行定岗、定责、定期考核,落实好岗位补贴待遇。凡工作有创新、活动组织好,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在高中以上的党小组长,可作为村(居)“两委”后备干部重点培养,让党小组长与村民小组长在共同推动基层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建设中“经济有保障、政治有盼头、工作有劲头”。

  (六)实施先进带动计划。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在村(居)最基层大力推广“先进带动”计划,党小组和村(居)民小组要善于发现培养所在村(居)组的各类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先进评选活动和先进事迹宣传推广,特别是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做“文明村(居)民”和“致富先锋”,影响和带动群众文明守法、致富创业,有力推动新农村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村(居)党小组和党小组长队伍建设,是加强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抓好村(居)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镇党委和村(居)党组织要把党小组建设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延伸工程来抓,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二)规范管理,发挥作用。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小组长的日常管理,规范党小组设置,选好配强党小组长,建立党小组工作台帐,促使党小组长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对成绩突出、群众拥护、考核优秀的党小组长要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三)组织考核,强化督查。镇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村(居)党小组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年底由村(居)党组织对党小组长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补贴和争先创优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党小组长,将在下一考核年度1月起停发岗位补贴。区委组织部将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金湾区村(居)党小组长岗位补贴发放暂行规定

  2.金湾区村(居)党小组长年度履行工作职责考核表

  附件1

  金湾区村(居)党小组长岗位补贴

  发放暂行规定

  为切实加强村(居)党小组和党小组长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居)党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村(居)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现就村(居)党小组长岗位补贴规定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由所在村(居)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组织研究确定的村(居)党小组长,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经费来源及管理

  由区财政按区委组织部和各镇核定的发放对象人数,每半年一次将经费拨到各镇,由各镇按财务管理办法办理。各镇可根据各自情况同时配套发放部分岗位工作补贴。

  三、考核方法及组织

  采取党员和群众代表考评和村(居)“两委”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本村(居)组党员和群众代表考评占60%,村(居)“两委”班子考评占40%。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1.每年底,由村(居)党小组长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村(居)党组织提交总结材料。

  2.次年一月上旬前,村(居)党组织对村(居)党小组长的工作总结进行审查,并重点检查党小组长记录的工作台帐和党小组活动记录簿,对照《金湾区村(居)党小组长年度履行工作职责考核表》(见附件2),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小组长进行评议。

  3.次年一月下旬前,村(居)党组织将党小组长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核,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其它方面

  1.各村(居)要切实对党小组长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要及时研处,使村(居)党小组长真正成为村(居)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重要支持者。

  2.各镇、村(居)要认真抓好党小组长的年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的措施收到良好效果,激发党小组长的工作动力。对成绩突出、群众拥护、考核优秀的党小组长要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党小组长,在下一考核年度1月起停发岗位补贴,并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本规定暂定时间两年,从2010年1月起至2010年村(社区)换届选举结束止。届时视村(居)党小组长选举及发展情况再进行调整,本暂行规定具体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

  金湾区村(居)党小组长年度履行

  工作职责考核表

  序号

  检查考核内容

  标准分

  党员群众代表评分

  两委班子成员评分

  汇总分

  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实用技术,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精神和部署。

  10

  2

  组织带领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10

  3

  主持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

  4

  及时掌握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村(居)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10

  5

  大力培养村(居)组文明村(居)民、致富带头人、村(居)民小组管理人以及各行业优秀青年,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年轻党员培养教育推荐工作。

  10

  6

  关心、帮助村(居)组困难党员、老党员和群众,及时将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向党支部反馈。

  10

  7

  协助村(居)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党员评议以及收缴党费等工作。

  10

  8

  认真执行党小组各项制度,建立党小组年度活动计划以及相关工作台帐,组织开展小组内各项活动。

  10

  9

  依法支持所在村(居)民小组工作,积极参与村(居)组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10

  10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合计

  100

  说明:1.该考核内容共10项,合计100分。

   2.考核工作由村(居)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年终由党员群众代表考评(60%)、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考评(40%),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党的纪律或对重大事件负主要责任,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4.该考核表仅为参考,具体考核内容各村(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Tags: 党小组   建设   金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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