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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2020-07-01 10:20:39

  

 **街道“双面清单、双向积分”

 党员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各社区(村):

  根据区委开发[2015]1号文件精神及区委“书记项目”的实施要求,**街道工委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为目标,在各社区(村)探索推行“双面清单、双向积分”党员管理模式,将基层党员管理考核量化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制定党员作风“负面清单”和奉献“正面清单”,形成一套对党员日常管理的赋分量化管理模式,引导全街党员亮身份、比党性、树形象、讲奉献,不断提升街道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

 1、明确对象、分类管理。在党员积分制实施过程中,街道将社区的党员划分为四类进行分层管理:第一类是在职党员;第二类是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退休党员;第三类是流动党员;第四类是长期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和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龄党员。

  2、找准症结、列出清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新时期党员权利义务,分类制定政治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 “正面清单”,结合包含党性淡薄、生活陋习、渎职失职、服务欠缺等为主要内容的“负面清单”,明示了“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纪律底线,既为社区党员的行为树立了“标杆”,也划定了“雷区”。

  3、细化标准、科学赋分。按照百分制考核的原则,对“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科学赋分,根据“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划分的八项内容街道统一赋分,清单中八块内容中的各小条,由各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赋分。第一、第二类党员,正面分达到80分以上,负面分在10分以下的是优秀,正面分60-80,负面分20以内的为合格,其余的是不合格。而对于第三、第四类党员,正面分有所降低,只要达到60分以上视为优秀,,40-60分则视为合格,40分以下则视为不合格。

  4、严格程序、公正公开。街道指导社区党组织年初发卡,日常登记、半年核准、积分公示、年终奖惩。积分通过党员自评、党组织核实、群众监督(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确定。实行“正分”+“负分”,并于每季度党员大会前一周,按程序确定季度得分,党员大会上将得分情况公布,会后在公示栏公示,使党员平时有压力,每季度有评价,随时有群众监督。

  5、奖优罚劣、激励奉献。分类制定出奖惩措施,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实行季度奖惩,各社区结合实际确定奖惩,所得积分与社区的优秀党员评选、不合格党员评议、优先享受社区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街道工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党建办统筹指导“书记项目”各项工作,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规划、抓示范、抓督导、抓落实。党建办要根据项目的要求,强化对“书记项目”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书记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党组织各项工作的良好氛围,凝聚推动工作的正能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工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党建办加强督导,对领导不重视、项目推不进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书记项目”履行不到位,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问责。

  附:党员作风的“负面清单”和奉献的“正面清单”主要内容

                       中共**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正面清单主要内容:

      一:政治品德:

       1、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积极主动缴纳党费;

     4、每个季度参加一次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

     5、每半年参加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6、落实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

     7、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8、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撰写活动心得,每个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

      二:社会公德:

      1、支持并积极参加社区工作,在处理社区事务上积极发言;

     2、每个季度到社区参加2--3次党员志愿者活动;

     3、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对象,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一次;

     4、助困、捐款捐物每年不少于一次;

     5、参加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6、不新建违章建筑,带头拆除违法建筑,支持并主动配合社区拆违控违工作;

     7、不破坏环境卫生,积极参加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志愿清扫活动;

     三:家庭美德:

      1、家庭和谐,夫妻相爱;

     2、孝敬父母,尊敬老人,每周陪伴父母不少于8小时;

     3、教育子女、善待子女,每周陪伴孩子不少于48小时;

     4、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每年参加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

     5、勤俭节约,参加节能环保的公益行动每年不少于1次;

     6、邻里团结,亲朋友好,每年参加社区互帮互助活动不少于2次。

      四: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2、在工作中实事求是的待人做事,不弄虚作假,信守承诺;

     3、办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4、带头服务群众,服务态度端正;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各类会议;

     6、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

     7、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实施;

     8、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工作成绩显著;

     9、每个季度参加一次学习教育或集中培训;

     10、自我学习并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11、恪尽职守,勤业敬业,并对本职业务的不断钻研,积极撰写工作调研论文;

     12、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单位评优评选活动。

 负面清单主要内容:

      一:党性淡薄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强,不能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2、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

     3、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本领,因循守旧;

     4、脱离群众,听不进任何批评和反对意见;

     5、法制观念淡薄,违法乱纪,知法犯法;

     6、无组织纪律,违反党纪党规;

     7、不拥护党的纲领,不遵守党的章程;

     8、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的决议,不服从组织分配,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9、不严守党的纪律、不保守党的秘密、对党不忠诚,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10、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性,时常散布一些不正确的言论;

     11、不能很好地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重大政策;

     12、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党员大会、党组织活动,且不履行请假手续;

     13、不支持不落实党组织决议,两次以上不服从党组织安排;

     14、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党员教育学习、培训。

      二:服务欠缺

     1、不支持社区工作,在项目拆迁、拆违控违、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等社区工作中不参与、不配合;

     2、连续两次不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不带头参加扶贫帮困,互帮互助的行动;

     4、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不主动,联系时间不够多;

     5、缺乏基层经验,不会做群众工作;

     6、不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群体性事件,甚至有参加上访的行为;

     7、让群众办事难,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8、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

     9、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

     10、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

      三:失职渎职

     1、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

     2、不遵守工作纪律,致使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3、侵占、挪用公款,损害群众或单位利益;

 4、在单位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

     5、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6、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胡作非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7、虚开发票报费用,虚报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甚至从非法

 途径购买发票到单位报销;

     8、截留收入,收到客户的钱或其他资金不入账,塞进自己腰包,或者私设部门小金库。

      四:生活陋习

     1、家庭不和睦,不孝敬父母,不善待子女;

     2、邻里不团结,邻里矛盾突出;

     3、参与迷信邪教;

     4、参加黄赌毒活动;

     5、不勤俭持家,铺张浪费;

     6、不爱护环境卫生,在社区随意张贴或乱画;

     7、破坏公物,对社区的公共设施随意损坏或占用;

 8、生活懒散、行为举止不文明,在公共场所衣着不整(如光膀子、穿拖鞋、穿睡衣等);

 9、贪图小利,为人不正派;

     10、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欠缴水费电费等;

     11、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损害公共财产;

     12、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13、在小区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鸣笛或大声喧哗,或者制造噪音深夜扰民等;

     14、在公共场所、禁烟区抽烟或乱扔烟头、乱吐痰;

     15、经常说脏话粗话,出口成脏;

     16、车辆乱停乱放,堵塞走火通道或破坏消防设施;

     17、随处晾晒衣物影响市容。

Tags: 实施方案   试行   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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