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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意见

2021-04-23 12:01:58

今年3月5日,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开展专题讨论,基层党组织每年3月5日开展一次主题党日,遇到节假日自动顺延,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的需报上级党委备案,活动时间最迟不可超过25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参加对象。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如果因工作、生活、健康等原因无法准时参加的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原则上,每名党员全年3月5日活动的党员,党组织作出批评教育;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支部党日活动的党员,党组织作出限期改正半年的处置,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加强经费保障。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单位要将开展主题党日的费用纳入党建工作经费预算。镇党委要采取巡回检查、调研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对所辖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情况的督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情况将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量化考评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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