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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实施意见

2020-05-14 21:00:59

  

 **工区党支部

 关于开展开展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实施意见

 **工区党支部

 2017年8月18日

 **工区党支部

 关于开展“亮诺评星创优”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党委关于开展“亮诺评星创优”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区队安全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党支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区队安全和谐稳定健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作风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确保全区党员达到“四优”共产党员目标要求,有效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切实展现党员先进性。

  1.政治素质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岗位技能优。积极学习岗位必知必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促进区队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3.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职工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圆满完成安全、生产、经营各项任务,成为安全生产经营的模范、技术革新发明的能手、创新创效节约的标兵。

  4.群众评价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联系职工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活动办法及程序

  (一)党员亮诺践诺

  1.依岗承诺。党员根据部门单位和岗位特点,立足自身实际,以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为标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列出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面向职工群众做出公开承诺,瞄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

 “靶心”。

 所有党员都要填写《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表》。

  2.支部审诺。党员承诺事项由各党支部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以及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看承诺事项是否围绕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确保承诺事项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

  3.公开示诺。对审核通过后的党员承诺事项,各党支部采取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对标践诺。组织党员对照党员“评星”标准认真践诺,细化承诺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践诺措施,切实兑现承诺内容。推行承诺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5.考核用诺。将党员公开亮诺、践诺实效纳入党员“评星”体系,作为党员“评星”的重要依据,对全体党员进行星级评定,并将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1.评定标准

  (1)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四优”共产党员要求为基本参照;  

  (2)以《鲍店煤矿党委各层面合格党员标准》为具体参照; 

  (3)制定《**工区党支部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考评标准》,从“政治素质、遵章守纪、业务技能、工作绩效、示范引领”5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以此为主要依据严格进行考核评定。

 2.评定类别

  党员“亮诺评星创优”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89~80 分为“四星”党员,79~70分为“三星”党员,69~60 为“二星”党员,60分以下(不含60 分)为“一星”党员。“五星”党员为“优秀”,“四星”“三星”党员为“合格”,“二星”党员为“基本合格”,“一星”党员为“不合格”。评定为“五星”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的 1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1)  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2)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5)个人发生严重

 “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3.评定权限及程序

  月度“评星”由党小组组织实施;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年度“评星”交矿党委审核确定。党员评星的基本程序为“四评一定”:

 (1)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分标准,以自我鉴定的形式进行自评(《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个人自评表》),得分占总分的 10%。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在册全体党员对照评选标准开展互评(《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党员互评表》),得分占总分的 30%。

 (3)群众测评。由党小组组织职工代表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群众测评表》),得分占总分的20%。

 (4)组织考评。月度“评星”.由党小组对照评分标准进行组织考评,得分占月度“评星”总分的40%,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得分占总分的 60%;季度“评星”由各党支部参照评分标准、结合支委日常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得分占总分的 40%,月度考评结果占总分的 60%(《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组织考评表》)。

 党小组每月、党支部每季要对评**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天。党员个人对评**果有异议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要进行复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党员创优竞星

  党员评星定级由党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季进行一次实行动态考评,不搞终身制。通过开展党员

 “亮诺评星创优”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变先进”的生动局面。

 1.坚持正向激励。将党员“亮诺评星创优”活动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建工作考核、各类评先树优和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的主要依据。年度“二星”及以下党员取消参加各类先进评比资格,评出的月星、季星和年星分别在相应的时限内有效。支部对于日常动态中评出的星级在职党员,要结合实际,在综合考核奖惩分配时予以挂钩体现。

 2.强化后进转化。对于月度评出的“一星”“二星”党员要由支部采取党组织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偏等手段,实现晋位升级;对于季度评出的“一星”党员要由支部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查找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努力使其思想观念有新提高,及时消除落后表现;对于年度评出的“一星”党员要开展诫勉谈话,由支部开展“1+1”帮扶,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性修养,确保转化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1、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与“两学一做”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时政、《党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通过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党员,用先进的事迹鼓舞党员,用创新的精神激励党员。

  2、深入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要突出党员岗位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演练,通过“开展技术练兵、组织技术攻关”等形式,把重点、难点作为党员“学技练兵”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履责尽责能力,打造一批岗位技能、工作业绩优秀的党员。

  3、注重典型示范引路。加大对生产骨干、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培养力度,在一线党员、生产经营骨干党员中,通过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等方式,选树一批含金量高、群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宣传、教育和培养,使之起到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各方面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树立党员队伍良好形象

 1、深化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和党员争先竞赛活动上下功夫,组织开展评选争当“岗位能手”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在奉献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2、在党员中积极推行岗位承诺活动,给党员提供施展才能舞台,激发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展示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的表率作用和岗位奉献精神,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

  3、在“把党员培养成工作能手、把工作能手培养成党员”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双向培养”工作,把党员发展与党员培养有机结合,提高党员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4.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及涌现出的各类典型,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持续增强党性观念,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促进全区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在建设美丽新鲍店中展现党员风采。

 **工区党支部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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