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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5-28 12:00:09

 某公司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及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公司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调研要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家文化等工作,选准调研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工作被动、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调研点上,公司领导要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做到听真话看实情,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调研实效。基层单位要确保调研现场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公司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对于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尽快研究并反馈意见和解决措施。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大力弘扬

 “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各类文件特别是制度性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除年度重要文件外,其他发文正文一般不超过4000字。完善文件前置审核机制,制度类文件严格按程序办理。

  2. 严格调研考察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工作,并向公司党委提交1~2篇调研报告或牵头起草制定相关制度性。

  (一)合理安排。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下基层调研3次,每年深入基层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按照年度调研计划,承担相应专题调研任务。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调研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各科室的专题调研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不准自行安排到旗市区和企业调研。避免多位局领导或多个科室在同一时间段到同一区域调研,增加基层负担。

  (二)充分研究。做好调研前期准备,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根据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确定调研点。紧紧围绕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局所去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更要深入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局所,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三)改进方式。调研期间,除市局主要领导外,其他局领导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旗市区局工作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由旗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要简短精炼,讲实话,说重点。注意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发现问题,多听取意见,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使局领导有更多的自主活动,提倡明查暗访和随机走访。

  (四)减少陪同。市局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时,陪同的科室同志不超过 2人,陪同的旗市区局负责同志不超过 2 人;其他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时,由1名分管科室同志和1名旗市区局负责同志陪同。如无特殊需要,不安排与市局科室陪同人员对口的旗市区局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科室专题调研时一般不安排陪同。

  (五)简化接待。市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期间,所经旗市区局领导不到边界迎送,不参与陪同的其他负责同志不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显示屏,不安排干部列队欢迎,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接见合影。调研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不安排市局领导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旅游景区参观。按照标准安排住宿房间,不让基层补贴住宿费,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房间不放置水果、香烟、矿泉水等。就餐人数10人以上或在旗市区所在地调研时,有自助餐条件的,一律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就餐期间不安排民族礼仪。就餐人数较少或无自助餐条件时,可安排围餐,但不得超过自助餐的品种,不论自助餐还是围餐都力求节俭,只上本地菜品,不上高档菜肴,严禁提供香烟,一律不准上酒,不得在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用餐。

  (六)现场真实。所调研地区和单位要保持调研点现场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突击装修布置、添置设备、改变环境或进行人员培训,不得“踩点”,更不能弄虚作假。

  (七)提交成果。调研结束后,局领导或有专题调研任务的科室要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内容,送交办公室留存。

  二、进一步规范和精简会议活动

 (八)减少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市局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次。各科室召开本业务条线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 次,避免同一时间段或在同一旗市区安排多个会议。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庆祝会、表彰会等,市局领导及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未经批准不得出席上述会议及各类剪彩、奠基、典礼等活动。

  (九)压缩时间。市局和机关各科室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 1 个半小时。市局建立

 “无会周”制度,原则上每月有一周时间不开会。

  (十)降低规模。除规定性会议外,市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开到旗市区局,人数不超过 80 人。召开扩大会议时,属扩大范围的人员只参加大会。除全年工作会、重点工作运行分析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其他会议活动均不请各旗市区局局长参加。各科室召开的本业务条线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 40 人。凡没有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全市性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开到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得强行要求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集中参会。

  (十一)提高效能。会议讲话时间要短,内容要实,不讲空话、套话,不安排多位领导作内容重叠的讲话。需要安排会议讨论的,要精心设置议题,少谈成绩,多讲问题,多提意见,保证讨论效果。

  (十二)控制经费。严格会议报批制度,未经批准的会议活动,财务管理部门一律不列支经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准报销。会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工作会议一律不制作背景板。严格控制会议代表食宿标准,一律不搞宴请,不安排会议举办地参会人员的食宿,尽量利用办公场所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期间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用公费组织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开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一般不安排合影。

  三、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十三)减少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发短文的不发长文。凡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的,或在转发文件中已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安排和要求的,不再另行发文。各科室对本业务条线提出即时性要求,以及各业务条线向市局科室上报工作情况的,一般采用公告通知和网络邮件形式,不印发文件。会上已印发的领导讲话会后一般不再发文。

  (十四)提高质量。文件起草部门要发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减少说理性阐述,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炼,简明实用。市局领导要带头遵守公文处理规范,从严把关,规范签发,提高文件质量,提高运转效率。

  (十五)缩短篇幅。市局制发的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 5000 字;各旗市区局上报市局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 2000 字。

  (十六)网上办文。无特殊要求,所有文件和简报一律网上传输和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编发纸质文件和简报。

  四、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十七)经费管理。市局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研究等实行计划管理,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科学拟定年度经费计划,报经批准后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未列入年度经费计划的不予安排。

  (十八)机关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节油、节水、节电等各项节能指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办公设备保养和维护,打印纸等日常办公耗材能够循环利用的要杜绝浪费,严格控制报刊、书籍订阅范围和数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走访、拜访或其它礼节性联谊活动,精简各种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能合并进行的检查、考核要统一进行,避免分头、多头检查考核,减少基层负担。

  (十九)车辆管理。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禁超标准购买公车,不得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不得随意更新车辆,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企业车辆。市局实行公车用油、维修等相关费用月通报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二十)接待管理。规范接待申请程序,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坚决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五、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二十一)服务社会。深化政务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布业务流程、涉及内容、负责人员、办理时限等,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窗口单位、执法部门为重点,全系统要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坚决杜绝方法简单、设置门槛、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为。对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好、办事不力、拖拉疲沓、敷衍了事、不讲质量、失职渎职,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十二)服务基层。市局各科室要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对旗市区局书面请示的事项,承办科室须在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市局本级能够答复的,须在3 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复;因职责权限不能答复的,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情况复杂的,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回复。对于旗市区局口头请示事项,能当时答复的,立即回复;需进一步研究后回复的,在 2 个工作日内告知具体意见,做到有问必答、每事必复。市局和旗市区局机关干部要深入开展“下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把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凡旗市区局发生重大事件或遇有重要情况,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市局。

  (二十三)服务稳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对于基层的反映和呼声及时回应,承办单位按程序逐级接访,不得推托敷衍,能够解决的积极帮助解决;无政策法律依据解决不了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置化解,避免激化矛盾。

  (二十四)干部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当面不讲、背后乱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接受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允许其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十五)出勤管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参会、调研、考察、检查、学习、协调工作等,要履行相关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告知人事科和办公室,便于及时沟通汇报应急工作。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需要延长返回时间的,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须提前向市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市局机关干部应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市局机关各部门正职请假2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日及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市局机关各部门副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日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日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3日及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分局正职请假2日内的,由市局分管领导审批;3日及以上的,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局局长审批。分局副职请假1日的,由分局局长审批;2日的经分局局长同意后,由市局分管领导审批;3日及以上的,经分局局长、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局局长审批。分局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分局自行审批。

  (二十六)纪律管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大力倡导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工作时间任何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在办公室闲聊、喧哗,干扰他人办公,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游戏、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行为,严禁参与赌博。

  六、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二十七)扩大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为全系统工作作风的不断转变作出表率。要把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改进作风规定情况,作为对各旗市区局和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系统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逐步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笼中”的目标。

  (二十八)强化检查。市局每年对全系统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纪检监察、办公、人事、财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局党组作出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九)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局党组负责解释。市局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xx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和《中共六安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抓工作调研在先,确保调研成为经常性工作。局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和水利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调研要明确主题,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水利六安”战略全面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水利发展热点和民生问题,增强针对性。既要到工作开展好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每年完成1-2篇书面调研报告提交局党组。要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局负责同志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联系县区有重点的进行调研,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要创新调研方式,倡导不打招呼、不做安排的调研,注重典型蹲点调研,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不能先入为主、以偏概全,不能避实就虚、回避矛盾。市外国内公务考察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

  2.简化陪同接待。局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活动必须轻车简从,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除工作确需外,不要求地方党政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屏字幕和展板;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超标安排住房,房间内不配备生活用品;在六安城区内工作和调研不安排就餐,在县区按规定标准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按规定结算食宿费。

  3.丰富联系群众方式。局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共建村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帮扶至少1户困难家庭。局负责同志要排出接待信访群众时间表,每年每人不少于6次,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解答政府“部门信箱”和“百姓畅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局网站信箱与群众沟通的功能。局负责同志每年住村(社区)不少于3天,走访群众不少于30户。开展走访活动时,局主要负责同志及随行人员限定3人以下,其他负责同志及随行人员限定2人以下。需集中走访活动时,一般安排集体乘车。走访活动仅限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陪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宿,并按规定结算食宿费。

  二、严控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一律合并。从严控制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凡以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市会议,须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市水利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一律不举办各种无实质内容的庆祝会、表彰会、纪念会、研讨论坛、节庆活动等。建立会议审批制度,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1次,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由承办科室于会议召开前1个星期制定会议计划,将会议名称、参加对象、会议规模和会议经费等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提出意见,报局负责同志审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召开。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局负责同志一律不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出席剪彩、开竣工等仪式。

  5、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水利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以局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从严控制参会人员规格和人数,仅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会议。原则上专项会议只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和县级水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专项会议确因工作需要(防汛抗旱等按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需邀请各县区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须由承办科室提前申请,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除套开会议外,参加水利部、省、市电视电话分会场会议,局里如需要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时间不超过20分钟。

  6、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除必须当面对接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尽量以召开电视电话或视频会议召开,一般不请城区外同志到主会场参会,时间不超过90分钟。大力改进会风,会议主题要明确、内容要实在,会议主持要直接明了、简明扼要,不穿靴戴帽,不重复强调。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成工作汇报。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除表彰先进等具有特殊意义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合影。

  三、精简文件简报

 7.严控文件简报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可通过公文系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印发文件。以市水利局局党组、市水利局下发的文件一般每年分别不超过30、200个(行政审批文件据实);以市水利局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简报只保留《六安水利》这一种。严格控制文件规格,能以机关党委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党组印发;能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名义印发。凡是局科室人员参加的会议,一律不发纸质文件,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印发的一般性文件不超过3000字,个别重要文件不超过5000字。市水利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00字;局属各单位向局党组、局报送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简报内容要突出重要工作动态、重要措施、重要意见和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并严格控制篇幅,字数在2000字以内。积极运用六安市协同办公系统(OA),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公文运转办理效率。已通过(OA)系统批阅的文件,不再另行打印纸质文件传送批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

  9、严格文稿发表。局负责同志代表市水利局发表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须报党组会批准。除统一安排外,局负责同志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影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

  四、规范学习考察活动

 13.控制因公出国(境)。局负责同志因公出国(境),根据工作需要,一般随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省水利厅组织的团组,从简从紧安排随行人员,不单独组团。出国(境)人员严格执行上级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在外停留时间。

  14.严格安排国内考察。确因工作需要,须赴市外国内学习考察的,承办科室应提前半个月,将学习考察组负责人(包括组成人员),学习考察实质内容、目的、时间、地点、路线、所需经费以及支出渠道等事项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外出差、学习考察须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备案。

  五、改进新闻报道

 15.简化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简化负责同志职务称谓(不超过2个);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和结构,局负责同志出席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重点突出民生水利和重要水利会议活动;严格信息发布规范和程序,信息发布报送必须经过严格保密审定,报市委、市政府信息科和省水利厅宣传中心需经过局主要负责同志签批,报市直相关部门和在局网站发布信息,需经科室站、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局分管负责同志签批,未经局负责同志签批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6.规范新闻报道。局负责同志调研,必要时派1名信息宣传中心同志随行,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报道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

  六、坚持勤俭节约

 17.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交通、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岗位退休或调离岗位的,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准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按规定要求安排休假的,实行提前一周报批制度,由局人事科建立台账,一般每月公布一次。

  18.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经费。加强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会议主办科室要在会议召开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填写会议预算表,并报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会议活动要坚持简朴节约,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会议用餐实行工作餐形式,局内部会议不安排工作餐,严禁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严禁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19.简化接待工作。公务接待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办[2016]42号)文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审批制度、清单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要本着

 “有利公务、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不上名烟名酒,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需在经批准的市水利局公务接待地点用餐。

  21.严格公车管理。局各类车辆一律纳入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车辆使用制度派车和出车、用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借予他人驾驶,严格执行车辆回场制度;提倡合并办公用车,集体公务活动实行统一乘车;对公务用车的油料费用要严格核算、严格考核,采用一车一卡定车加油,科学核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控制费用支出;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车辆维修前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报批。

  23.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提倡办公设备循环利用。严格实行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制度,不得铺张浪费。局办公大楼运行经费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严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局效能办定期对科室夏、冬季使用空调进行核查,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生活设备。

  24.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局负责同志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七、加强监督管理

 25.党员干部特别是局负责同志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针对查摆问题,坚决加以整改。

  26.驻局纪检组会同局办公室和局效能办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每半年要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局办公室、人事科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7.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28.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我局出台的其他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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