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条据书信 > 检讨书 / 正文

专武干部考核题库

2020-07-08 10:03:19

全盟专武干部集训理论考核参考题库 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部分 1、毛泽东在总结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初期经验后提出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著名论断。

2、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民兵工作“三落实”分别是指: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3、人民战争思想的基本特征:鲜明的实践性、科学的先进性、完整的系统性、广泛的群众性。

4、邓小平同志强调“民兵就是要提到战略地位”。

5、习主席指出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6、习主席关于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的“三个前所未有”重要论述具体内容是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

7、习主席关于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的“三个高度警惕”具体内容是高度警惕国家被侵略、被颠覆、被分裂的危险,高度警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被破坏的危险,高度警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被打断的危险。

8、习主席提出的“三个强化”是强化战斗队思想,强化官兵“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的意识,强化部队战斗精神,使全军始终保持常备不懈、“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9、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10、加入民兵组织应具备政治、年龄、身体三个基本条件。

12、民兵组织整顿范畴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组织民兵出入转队、调配干部、清点装备 13、民兵训练经费补助每人每天不少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标准123元。

14、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六项基本内容: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②人民战争思想和光荣传统教育;
③职能使命和形势战备教育;
④战斗精神教育;
⑤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⑥履行国防义务教育。

15、民兵政治教育应该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参加全民性的教育、民兵单独进行的教育、军事训练期间的民兵政治教育。

16、民兵干部、基干民兵每年进行政治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6个课时,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4次。对每年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政治教育时间不得少于训练总时间的10%。

17、民兵政治教育制度主要包括:计划制度、准备会制度、教育骨干培训制度、宣传日制度、检查考评制度。

18、基干民兵的年龄条件为年满18岁至28岁。普通民兵的年龄条件为年满18岁至35岁。民兵和预任干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边防地区的民兵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

19、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0、《内蒙古军区民兵组织规范》明确规定:“根据需要,吸收18至28周岁的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女民兵人数以旗(县、区)为单位,其规模控制在总任务数的5%以内。

21.民兵组织优先编组党(团)员、转业退伍军人和专业技术对口人员,基干民兵中党员在30%以上、转业退伍军人在30%以上、技术岗位人员专业对口率在80%以上。

22.民兵组织整顿每年出入队人数控制在15%以内。

23.“十三五”时期民兵按照应急、专业、特殊三类力量进行建设。

24.集合点验民兵由县级人民武装部统一部署,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营(连)组织实施。基干民兵到点率不低于80%,集合点验不能到位的,采取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核验。

25、民兵组织整顿的程序:(1)宣传教育、(2)出队、入队与转队、(3)调配干部、(4)健全制度、(5)总结工作、(6)集结点验、(7)整理资料。

26、民兵组织建设的标准是: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编组合理、活动经常、资料完善、设施齐备。

27、在确定编入对象时,要坚持“四个优先”。一是优先常年稳定,较少外出,易于抽调的人员;
二是优先在本乡本土工作或离土不离乡的人员;
三是优先政治条件好、年龄轻、身体强、文化素质高的人员;
四是优先复退士兵,经过训练的人员和军事专业对口的地方技术人员应优先选编。

28、民兵担负下列战备任务:(1)参加军警民联防和哨所执勤,配合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保卫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安全;

(2)搜集情报;
(3)守护重要目标;
(4)协助部队维护管理国防工程;
(5)协助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参加抢险救灾;
(7)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战备任务。

29、民兵战备等级分为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30、乡民兵应急排,用于处置本区域内突发事件或平时执勤维稳,主要在乡镇企业或中心村组建。排长由专武干部兼任。

31、兵员动员的主要对象有退伍军人、预备役部队官兵、基干民兵、地方的部分技术人员。

32、民兵参战支前的主要任务是战场勤务、后方防卫、维护社会秩序、为部队补充兵员。

33、后备力量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是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 34、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和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兵员较多的大型企业建立不少于30人的民兵应急排。

35、乡(大型企业)民兵应急排,用于处置本区域内突发事件或平时执勤维稳,主要在乡镇企业或中心村组建。排长由专武干部兼任。

36、民兵应急力量动用审批权限:(一)遂行抢险救灾任务,由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备案。(二)担负维护社会治安一般勤务,由公安机关会同军事机关报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军事机关备案。(三)担负重要目标守护勤务,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四)遂行平息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任务,不携带枪支等武器的,由地方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同级军事机关根据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报上一级军事机关批准;
携带枪支等武器时,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共同批准,并报军区和总参谋部备案。(五)执行其他任务,按照《民兵战备工作规定》执行。

37、严禁动用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力量参加与拆迁、上访、干群纠纷、基层选举等相关任务。

38、应急力量日常管理,平时由编兵单位负责,基层武装部协助;
集中训练和执行任务时由组训单位和指挥机构统一管理。

39、《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民兵应急力量采取市建营、县建连、乡镇建排、重点地区村建班的模式分级模式编建。

40、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包括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

41、《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中对后备力量应急应战能力建设的要求是民兵应急分队能够在4小时内、其他分队48小时内内完成动员集结。

42、《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构建以单个预编人员为首要、预备役部队为重点、基干民兵为骨干、普通民兵为基础的新型后备力量体系。

43《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民兵编组模式①由户籍地编组向属地编组拓展。②由传统领域编组向高新产业领域编组拓展。③由单纯人员编组向人装结合编组拓展。

44、入队训练重点学习法规政策、共同条令和民兵预备役常识,开展队列、战术、防护、救护技能训练。

45、民兵应急力量入队训练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单兵训练、分队训练由县人武部依托训练基地集中组织,或协调驻区部队带训、帮训。

46、各级应急力量所需装备器材,采取请领、购置、预征的方式给予保障。

47、民兵的任务是:(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48、民兵工作的任务是:(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9、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

50、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

51、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
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52、民兵担负下列战备任务:(一)参加军警民联防和哨所执勤,配合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保卫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安全;
(二)搜集情报;
(三)守护重要目标;
(四)协助部队维护管理国防工程;
(五)协助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战备任务。

53、基层武装部接受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

54、人民武装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民兵工作、兵役工作和动员工作。

55、基层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兵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实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落实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任务;

(三)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四)依照规定权限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做好民兵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协调落实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有关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规定;

(六)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56、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做好入队、出队民兵的思想工作,对入队民兵进行民兵性质、宗旨、光荣传统和使命任务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对出队民兵,由民兵连、营召开欢送会,教育其珍惜荣誉、继续关心支持民兵建设。

57、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着眼加强民兵全面建设、调动民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在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中开展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58、担负守护重要目标任务的民兵组织和民兵哨所,人员在位率平时应当达到 80%以上。

59、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战备任务进行,要实施规范化训练,落实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

60、民兵组织进入或者解除等级战备,必须根据军事机关的命令进行。

61、民兵担负守护重要目标勤务,由县人民武装部和目标归属单位共同领导,以县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为主。

62、党管武装是民兵工作的根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63、无论形势如何发展变化,人民战争始终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民兵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战争的重要力量、基层政权的可靠支撑、生产建设的骨干队伍、军民融合的有效形式。

64、民兵经费以政府保障为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65、应急力量人员在位率要保持在80%以上。应急队员外出应向编兵单位或管理单位请假,返回后及时销假。人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要调整出队。

66、应急大队和应急营每季度、应急连和应急排每月召开1次干部骨干例会,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开展理论学习,分析自身建设形势。

67、县人武部(预备役旅、团)每月、乡武装部每半月到编兵单位走访1次,了解掌握应急队员有关情况,督导抓好工作落实。

68、应急大队每年、应急营每半年、应急连和应急排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全装拉动演练。

69、基干民兵年度训练任务应急力量按编制人数五分之一,专业力量中的海上、边防、防空和对口保障军兵种民兵按编制人数四分之一安排年度训练任务,主要组织建制分队轮训。其他基干民兵分队按编制人数八分之一安排年度训练任务,主要组织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训练。

70、征兵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家属钱物;
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方向。

71、苏木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编配员额,应当在本单位行政编制总数内核定。具体编配员额和编配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为同级党委(党工委)成员、副职领导职务。

72、武装部长岗位出现空缺后,由旗县党委组织部按照1:3的比例推荐接替人选,旗县人民武装部对接替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后,商旗县党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报旗县党委审批,由旗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下达任职命令,报军分区备案。

73、武装干事的任命,由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名并考察,报旗县人民武装部批准,由部长、政治委员下达任职命令。

74、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设政治教导员,一般由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兼任,主要负责辖区内民兵预备役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75、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2)组织指导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参加经济社会建设;
(3)组织带领民兵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
(4)组织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和本单位兵员和预备役人员普查、登记、统计等征召动员工作;
(5)协调预备役部(分)对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和战备演练等工作;
(6)协助统计调查国防动员潜力、征用民兵资源、组织国防勤务等有关工作;
(7)协助保护军事设施、管理民兵武器装备;
(8)协助组织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9)协助开展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军事机关和地方党委、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76、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认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
(2)坚决执行上级军事机关的命令指示;
(3)努力提高基层人民武装工作水平;
(4)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守军事秘密;
(5)战时或者紧急状态下坚守岗位;
(6)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义务。

77、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行使相应的军事指挥权;
(2)接受人民武装工作的业务培训;
(3)履行职责必备的工作条件;
(4)向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党委、人民政府提出人民武装工作意见建议;
(5)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相应待遇;
(6)国家和军队规定其他权利。

78、初任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初任干事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处级职务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9、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下列人员中选配:(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出现役士兵;
(3)基层民兵骨干;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5)社区工作者;
(6)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80、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1)岗位调整离开人民武装工作的;
(2)非公派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3)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坚持工作半年以上的;
(4)退休或者本人申请退休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5)其他符合规定的。

81、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交流:(1)武装部长年满50周岁、副部长和干事年满45周岁的;
(2)在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岗位上任职满20年的;
(3)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
(4)军事训练、业务考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82、选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凡未经过系统军事训练和人民武装工作业务培训的,应当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军事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能力。

83、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一般累计每年不少于12天,参训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84、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热爱人民武装事业,具有较强的军事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教育管理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初任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初任干事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心理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85、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指示的;
(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绝或者逃避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和专项任务应急训练的;
(四)拒绝或者逃避参战及支援保障行动的;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

8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8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88、国防动员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

89、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一)在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二)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三)怀孕和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公民;
(四)患病无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五)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
(六)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
(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免予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91、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92、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93、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94、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95、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96、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97、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98、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99、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100、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1、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开展民兵工作的组织基础,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置并编配人员,不得随意撤并。

102、烈士遗属除享受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103、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

104、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105、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06、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107、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0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10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110、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111、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11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

11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11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11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116、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国征〔2014〕4号)规定,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117、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

118、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19、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成立政治考核组,组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兵役机关派人担任,成员由兵役机关、公安机关和教育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20、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121、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应征公民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122、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基层单位应当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

123、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走访调查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24、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考核情况和基层单位意见,签署政治考核结论。

125、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应征公民的文化程度认定,高中以下学历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大学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和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毕业证信息为准。

126、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127、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128、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29、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130、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131、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132、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接兵人员到达后,县(市、区)兵役机关应当于新兵起运3日前将档案材料提供给接兵人员审核,并协商确定与新兵集体见面时间。

133、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档案审查和集体见面最迟于新兵起运1日前完成。

134、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完善档案和调换新兵应当于起运24小时前完成。

135、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身体复查在新兵入营7日后进行。

136、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对于180日内发现患有精神类疾病、癫痫,以及45日内发现患有性病的,一律作退兵处理。

137、兵役机关对部队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当及时核准退兵原因、审批材料及相关情况,于退兵人员到达后7日内完成交接手续。

138、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退兵期限起止时间为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至部队批准之日。

139、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退兵的属于责任退兵:在政治考核中,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年龄不符、冒名顶替、学历造假、档案造假等问题的;
新兵定兵前有违法犯罪记录未查出的;
未按规定走访调查,有关情况未及时发现的;
不配合协查、不及时回函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在体格检查中,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
工作失职、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的。其他违反征接兵政策规定导致退兵的。

140、关于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参动〔2014〕47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退兵的属于非责任退兵:经部队反复教育仍拒绝服兵役的;
入伍前涉嫌违法犯罪,未被侦查机关发现或者无违法犯罪记录,入伍后发现并查实的;
体检标准未明确的疾病;
现有征兵体检手段无法检出的疾病;
征兵体检后新发的疾病;
新兵运输途中或者到达部队后,因疲劳或者环境改变等原因,导致体检指标发生变化的问题;
其他不属于违反征接兵政策规定导致退兵的。

141、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142、“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143、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体检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简要原因,待复查的要及时组织复查。

144、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审完成后的3日内网上录入政审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简要原因。

145、网上预定兵要在新兵批准入伍之日起的5日前完成。

146、每年7月15日前,各军区、省军区要建立廉洁征兵举报电话、信箱,并报总参动员部、总政纪检部,统一在 “全国征兵网”上公布。

147、自2012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优待金。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

148、每年4月1日前,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核定优待金数额,8月1日前,由民政部门发放到每名义务兵家庭。

149、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内民政优〔2012〕5号)规定,入学前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学校就读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或本人发放优待金。

150、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内民政优〔2012〕5号)规定,入学前户籍不在我区,但在我区学校就读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或本人发放优待金。

151、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52、为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15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第二部分 基本技能部分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2、军人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

3、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帽,通常行举手礼。

4、携带武器装备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

5、举枪礼用于执行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6、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

7、连队一日生活制度包含:起床、早操、整理内务和洗漱、开饭、操课、午睡(午休)、课外活动、点名和就寝。

8、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 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9、奖励的项目: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荣誉称号。

10、队列指挥要求:一是指挥位置正确;
二是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三是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是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
五是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11、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

12、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为10CM,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CM。

13、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列纵队。

14、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15、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16、立正的动作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
两腿挺直;
小腹微收,自然挺胸;
上体正直,微向前倾;
两肩要平,稍向后张;
两臂自然伸直,手指并扰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
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参加阅兵时,下颌上仰约15度。

17、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18、齐步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19、正步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20、跑步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21、宣誓的动作要领:身体保持立正姿势,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拳心向前,稍向 内合;
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距离约10CM;
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
高声诵读誓词。

22、举手礼动作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卷檐帽、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约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23、武器装备和物资的“三分四定”,“三分”是携行、运行、后留;
“四定”是定人、定物、定车、定位。

24、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共同条令包括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

25、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26、升国旗时,在场的全体军人应当面向国旗立正,着军服的行举手礼,着便服的行注目礼。

27、着军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着夏作训服时除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28、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军语标准,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9、着冬作训服时,应当将上衣拉链拉到顶,衣领对折外翻,扣好钮扣。

30、习惯上,人们把利用火药在管形发射具内燃烧产生巨大的气体能量,将弹头或炮弹发射出去的武器,其口经在20毫米以下的叫做枪,20毫米以上的叫做炮。

31、子弹由弹头、弹壳、底火和发射药组成。

32、54式手枪在50米内射击效果最好,弹头飞行到500米仍有杀伤力。

33、4式手枪口经为7.62毫米,初速为420米/秒,弹头最大飞行距离为1630米。

34、54式手枪弹匣容量为8发,枪全重0.85公斤。

35、56式半自动步枪对400米距离以内的单个目标实施射击,精度较好。

36、56半自动步枪的战斗射速为每分钟35-40发。

37、56半自动步枪由刺刀(匕首)、枪管、瞄准具、活塞、及调节塞、机匣、枪机、复进机、击发机、弹匣和枪托十大部分组成。

38、56式半自动步枪精度射击的射击动作主要有“卧姿装退子弹”、“据枪、瞄准、击发”等 39、56式半自动步枪使用7.62毫米子弹。

40、56式冲锋枪的主要射击方法是短点射(2—5发),还可实施长点射(6—10发)和单发射。

41、56式冲锋枪对单个目标在300米距离内实施点射,在400米距离内实施单发射效果最好。必要时,也可实施连发射,集中火力可射击500米内的飞机、伞兵和杀伤800米内的集团目标,射弹飞行到1500米处仍有杀伤力。

42、地物符号按能否依比例尺,分为依比例尺符号、半依比例尺符号和不依比例尺符号。

43、山背是从山顶到山脚向外突出的山体部分,它的中央棱线叫分水线,山背形状可分为尖山背、圆山背、平齐山背等三种。

44、山谷是相邻两山背或山脊之间的低凹部分,它的中央最低点的连线叫合水线。

45、等高线上棕色的数字标记,其字头指向上坡方向。

46、依所表示的内容地图分为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地形图是普通地图中的一种。

47、地形图符号简称地形符号,分为地物符号和地貌符号。

48、地物符号是用以表示、判识地面固定性物体的地形符号。

49、地物符号从使用的角度,分为点状符号、线状符号和面状符号  。

50、地物符号按能否依比例尺,分为依比例尺符号、半依比例尺符号和不依比例尺符号。

51、地貌形态虽然多种多样,但它们都是由山顶、鞍部、山背、山谷、山脊、山脚、斜面、凹地  等地貌元素组成的。

52、山顶是山体的最高部位,可分为圆山顶、尖山顶、平山顶等三种。

53、山背是从山顶到山脚向外突出的山体部分,它的中央棱线叫分水线,山背形状可分为尖山背、圆山背、平齐山背等三种。

54、山谷是相邻两山背或山脊之间的低凹部分,它的中央最低点的连线叫合水线  。

55、我军现用地形图为四色图,黑色表示人工地物和部分自然地物,棕色表示地貌形态,蓝色表示水、冰雪有关的物体,绿色表示地面植被。

56、等高线上棕色的数字标记,其字头指向上坡方向。

57、等高线表示地貌特性为:等高闭合;
 密陡疏缓 ;
多高少低;
互不相交 。

58、识别地物符号的要领有:按象形识别、依含义分析、从逻辑角度判断、由色彩区分类别。

59、地物符号有定位、方向、颜色、尺寸等四项规定。

60、等高线可分为首曲线、计曲线、间曲线、助曲线等四种。根据相邻等高线间的疏密变化,区分等齐斜面、凸形斜面、凹形斜面、波形斜面等四种斜面。

61、丘陵地形是指坡度比较缓和、高差一般在200米以内、没有明显脉络的起伏地。

62、山地是指地表起伏显著、坡度较陡(大于30度)高差超过200米隆起起伏地。

63、1:10万和1:25万地形图是中比例尺地形图。

64、师、旅、团三级组训和指挥作战的基本用图是1:5万比例尺地形图。

65、地形图是比例尺从大到小分为1:1万、1:2.5万、1:5万、1:10万、1;
25万、1:50万和1:100万七种。

66、某一点其全值精确坐标是(4783245,19762975),4783表示该点纵坐标的公里数值;

245表示该点纵坐标的米数值;
19表示投影带;
762表示该点横坐标的公里数值;
975表示该点横坐标的米数值。

67、1:10万地形图纬差是20分;
经差是30分;
1:5万地形图纬差是10分;
经差是15分。

68、设我国某点在第20高斯投影带中央经线以西310公里,距赤道5040公里,那么该点的概略全坐标为(X5040,Y20190) 69、我军地形图是采取的投影方式为圆柱投影 70、在1:5万地图中,下列图例分别表示什么? (1) 独立树 (2) 无线电杆、塔,矿井 (3) 小路,山隘 (4) 3.5万伏高压线 71、现地判定方位的方法有几种? 答案要点:①利用指北针判定。②利用太阳和时表判定方位。③利用北极星判定方位。北极星是正北方天空中一颗较亮的恒星,夜间找到北极星就找到了北方。④利用自然特征判定方位。

72、推求下列相邻图幅编号:
8—46—1—甲 9—45—144—丁 9—46—133—丁 9—46—133—甲 11—47—144—丁 10—48—1—甲 10—47—12—丁 10—47—12—甲 73、根据所给全坐标值填写下表:
13公里 左 18 3650公里 282公里 右 19 4835公里 232公里 左 20 4212公里 74、某一点A它在第18投影带,距离该投影带高斯平面直角坐标中央经线以东垂直距离是336.075千米,距离高斯平面直角坐标横坐标轴以北垂直距离是3231.535千米。那么该点A在我军1:5万地形图上其全值精确坐标是(3231535,18336075);
全值概略坐标是(3231,18336);
精确坐标是(31535,36075);
井字格表示的概略坐标是(3231,183366);
用二位公里数表示的概略坐标是(31,36)。  75、教案的基本形式有三种:文字记述式、表格式、要图注记式。

76、持枪时应注意做到“四个便于”:便于运动;
便于卧倒;
便于观察;
便于射击;

77、单手持枪时,枪身轴线与地面略成45度;
枪身距身体10公分;
左臂下垂运动时自然摆动。

78、徒手卧倒、起立时,按照左手、左膝、左肘的顺序着地 79、低姿匍匐通常是在遮蔽物高约40厘米时采用的一种运动方法。

80、高姿匍匐是在遮蔽物高约80厘米时采用的一种运动方法。

81、侧身匍匐是在遮蔽物高约60厘米时采用的一种运动方法。

82、高姿侧身匍匐通常在遮蔽物高约80-100厘米时采用的一种运动方法。

83、战伤救护包括自救和互救两个方面,是保存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救护技术主要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五项。

84、当失血量达到20%-30%时,就会危机伤员的生命。

85、出血大致分为动脉出血、静脉出血和毛细血管出血。

86、止血的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87、包扎伤口的制式急救材料有三角巾急救包、四头带和绷带。

88、三角巾急救包由大敷料垫、小敷料垫和三角巾组成。

89、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止血后,再寻找止血带止血。

90、静脉出血宜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

91、毛细血管出血应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

92、生物武器主要通过生物战剂来伤害人员和牲畜。按对人员的伤害程度可分为失能性战剂和致死性战剂。

93、对生物、化学武器的防护可主要采取利用器材防护和利用地形进行简易防护两种方法。

94、通信兵的主要装备按通信手段的不同,分为有线电、无线电和光通信装备 (由于时间仓促,题库只进行了初步校对,学习中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向军分区动员处反馈)

Tags: 题库   考核   干部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