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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020-06-02 01:00:51

 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的重要性 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乘势而上,从实际工作中出发,坚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保证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确保党、国家和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挺纪在前、高压严治,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有腐必反、减存遏增,全力打好“攻坚战”。立起监督执纪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十九大后,我们应牢牢把握好十九大这个“分水岭”,违纪的依纪处理,违法的依法惩处,以严格执纪执法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真正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提高查办案件的时效性、震慑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腐败案件快速查办机制,推进查办案件协同性、信息化,促使贪腐即被惩、震慑时时在。建立案后综合治理机制。把惩治少数与警示多数放入一案办,把纠治问题与完善制度融为一体做。

 常长用力、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坚定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恒心,做到不松不退不让,让腐败问题无处遁形。针对腐败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下大力反复抓、抓反复,确保彻查彻改,严防反弹回潮。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全党动手、全员参与,合力打好“整体战”。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工作,必须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落实《监察法》。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形成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压紧压实责任。规范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充分调动群众热情,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腐败问题查实有奖等制度,使腐败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二)坚持扎紧笼子、严防严控,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强化制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细化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清单,形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约束规范。科学配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尤其对已经出问题、可能出问题的环节都要用制度规定严格框住。

 强化监督,促使廉洁公正用权。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这个“敏感地带”,紧盯基层风气这个“重点窗口”。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整链条,建立事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促使落实到位。

 强化防控,着力化解廉政风险。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追责严厉的防控机制,以便最大限度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最大限度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固本培元、扶正祛邪,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突出坚定理想信念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是修身修德修业之大理。真学真信、学深悟透,在看齐追随中改造思想、净化灵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大党风廉政教育比重,在主题教育、专项教育中融入廉政教育,建立动中抓廉、自主抓廉新模式,加强廉政教育资源共享。

 着眼增强法纪意识抓。常态开展“学党章、知党规、守党纪”等活动,及时组织新规新矩宣讲,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等搞好法纪宣传,促使党员干部将法纪牢记于心。通过及时下发案件通报并召开典型案例剖析反思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传阅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方式,以案促改、警钟长鸣。

 围绕实现以文化人抓。探索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必须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及时构建以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以廉政警示录、廉政党课集、廉政画书为载体的主题廉政文化体系,营造企业崇廉尚洁、见廉思齐氛围。

 三、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结合实际工作,努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持续监督制约,通过抓好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四个环节的工作,用机制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警示教育常态化。在案发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在一定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和处分决定,主要岗位党员干部表态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廉洁从政要求。没有发生案件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收集汇总所在岗位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受到提醒。

 (二)剖析整改常态化。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要求党员干部严肃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不遮不掩,真正达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的效果。召开专题会,认真组织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改中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把问题整改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

 (三)制度完善常态化。针对典型案件剖析、问题整改中暴露出来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对个性问题,坚持一案一堵漏原则,有什么漏洞就制定什么制度;对共性问题,对问题原因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研判,完善制度,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同时全面清理、重新审查和评估与廉政风险有关的制度性文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督导检查常态化。上级部门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坚持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通过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参加**等方式,重点检查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否认真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警示效果是否明显、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当场反馈、书面反馈和印发通报等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Tags: 制度化   常态   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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