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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自查报告

2020-02-18 04:07:27

第一篇:干部任用自查报告

郑州市体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郑组通[2014]26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用工作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局先后两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全体集中学习,局党组会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习有关内容。通过这次认真、深入的检查,我局党组及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问题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
认真核实情况,进行民主推荐、严密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回避交流;
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等。我们的体会,在干部选用上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就能有效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干部宏观管理情况

在干部选用上,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干部,在自查工作中,无发现超职配备干部、擅自增设领导职

位、低岗高配领导干部、应该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的干部任免而没有报告、备案等问题。

三、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情况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豫组通[2014]1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我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有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工作举报电话,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实际效果。

四、今后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规定及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方面,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经验,力争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这次自查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市检查。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第二篇:2014年度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xx市林业局关于2014年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

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省、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2014年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x组通[2014]27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及《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1、局党组成员带头学,达到“熟悉”要求。以党组中心组为学习平台,及时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市局《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干部任用条例》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党组一班人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改变了过去“不分管就不学习”的状况,既增强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又增强了熟悉和熟练掌握运用《条例》的工作能力。

2、组工人事干部深入学,做到业务“精通”。严格要求组工干部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组工干部学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为党组准确提供人事决策依据的工作责任感。

3、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学,扩大“了解”覆盖面。局党组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课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系统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了充分的了解,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的纪律严肃性,为组工人事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态度鲜明,勇于接受监督。局党组认为,一个单位是否清浊,首先取决于这一级组织用什么样的态度选拔使用干部:处以公心则清,处以私心则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局党组旗帜鲜明表明态度:谁发现局党组在用人问题上不坚持原则,搞任人唯亲,以人划线、以领导者个人好恶划线,都可以举报。只要反映问题属实,局党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局党组作出了廉政承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近年来,多次调整交流系统科级干部,没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问题上存在不正之风的群众来信。

2、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首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其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职数来配备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第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经历。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此条件选任干部,而且新提拔的干部均是经单位民主推荐、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审核在册的干部。

3、严格程序,把好“五关”,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与个别座谈推荐相结合。对民主推荐得票低,民主测评不过关,群众不信任的干部不予提拔。近年来,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在群众中威性较高、业绩较突出的干部,通过民主推荐,有效激发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严把考察关。建立了相对稳定干部考察工作队伍,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主体责任。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一查、二谈、三访”,“一查”即考核对象思想总结资料必查,“二谈”即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对象必谈,“三访”即纪检部门、信访部门、计生部门等三个方面必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局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

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

五是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四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为德才一般的,延长试用期,延长期一般为半年;
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

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没有缺页和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4年,局机关没有提拔干部。

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的要求,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所提拔的干部符合任职条件,全部按规定的程序任用提拔,不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

三、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在全系统范围内得以顺得实施,局党组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近年来,局

党组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职或免职前,局长和分管人事领导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对涉及调整交流干部都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开展。

2、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特别是在每年年终,组织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同志共同参加,把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督促处理。以此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地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展干(请勿抄袭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部选拔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如: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等,一经查实,取消有关拟任人选任职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4、严格责任追究,杜绝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照《条例》和“四项”制度选拔、任用干部;
同时,采取电话举报和设立来信举报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用人不正之风。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干部考核制度还不健全,干部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林业部门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年龄结构和专

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力度;

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免职、辞职、降职、聘任等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干部任用条例》所要求的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使干部人事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等一系列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查核督办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施,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三篇: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1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总结

根据党组字[2014]84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本校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作用条例》作为干部选用工作始终遵循的政策、制度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责,设专职人员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严把选人用人关,校委会会议议定,形成长效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合理、有序。

二、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注重发挥个人专长,努力打造一支善于管理、自律、廉洁、高效的环节管理队伍,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注重优秀人才德、能、勤、绩、廉诸方面的培养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班子会议研究人选,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推荐,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专项考察,形成考核材料,再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人员任免,

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报告制度和任前报告制度。公开选拔,集体研究,杜绝选任干部中的不正之风。

长期以来,我们遵守《条例》要求,坚持原则,规范执行,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干部得力、群众满意,有利的推进了党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篇:《党政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报告

阿瓦提县第五中学组织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的自查报告

阿瓦提县教育局党委:

为认真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根据阿瓦提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委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抓紧抓好。首先,明确分工,落实到位。在接到文件当天,我校就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学习的目的、学习的重点、学习计划、学习的效果等逐一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了要求,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其次,本着“领导干部要精通,党员干部要熟悉,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分别采取党政主要领导中心组学习,并对一般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广大干部职工利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化领导干部对《条例》的认识,从思想上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学习氛围

为了努力营造《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氛围,扩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知晓率,提高认知水平,我校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还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共有干部10人参加了测试, 95分以上的占到了91.4%。

三、 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掌握知识

1、我委在9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情。

2、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领导干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在自身上查找问题、查找差距,认真开展自我剖析。

我校在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活动中,态度坚决,措施得当,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力度,扩大民主监督面,保证推荐出的每一位干部,经得起考验、对得起群众,不“带病”上岗,将群众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中去。以他们良好的品行、优异的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阿瓦提第五中学

2014年9月23日

第五篇: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查报告

水城县煤炭管理局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汇报

县委组织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坚持不懈地抓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办事,认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使我局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目前,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尺度,以工作实绩定升迁,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已初步形成。按照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水组通〔2014〕83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我局从四方面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针对煤炭系统任务重、人员知识结构复杂的实际, 1

教育干部树立四种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既严格管理干部,又重视、关心、爱护干部的成长。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纳入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力,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坚持标准,选准用好干部。我局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坚持选人用人三项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对股级干部的任用,先酝酿,不符合规定的,不研究、不讨论,严把审核关;
对科级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严把报批关;
对干部任用后的表现,按要求考察和评议,严把监督关。三是严格程序,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我局提拔任用干部坚持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等主要程序。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无记名投票,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的“十不准”纪律,不存在临时动议和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同时,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认真实行任职前公示、试用期考察、戒勉谈话等制度。通过严格落实程序要求,有效地保障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四是认真落实人事工作纪律,规范人事干部办事行为。局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三个增强”,一是增强政治观念,坚持任人

唯贤,注重实效,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
二是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话,不办无原则的事;
三是增强法制观念,模范执行《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程序办事,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2014年以来,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我们在思想上是重视的,在态度上是严肃的,在工作上是认真的,在效果上是明显的。但通过自查,感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有的同志认为学习贯彻《条例》是党组和组织部门的事,其它党员干部没必要学。二是有的同志认为《条例》是针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基层选拔的是股级以下干部,不在《条例》规定的范围,没有必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选拔。三是有的同志认为《条例》规定的程序太繁琐,好说不好做,难以按《条例》规定的程序操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查缺补漏,扬长避短,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狠下工夫,选拔一批干事创业的干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特别是要抓好党组一

班人、各股级干部的学习。同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学习贯彻《条例》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完善并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并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办事,认真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研究等基本程序。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
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

三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察方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差额考察、试用期制、干部监督巡视和考察结果反馈制,探索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聘任制,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适当时机,拿出部分空缺职位向全局公开选拔一批年纪轻、学历层次高、班子结构需要的年轻干部。

Tags: 自查   任用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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