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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增加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告

2020-11-16 09:43:53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请求增加10名公益性岗位协管人员的报告

 区管委:

  我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区“两违”查处、市容管理、景区管理、渣土管控等多项职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支持,随着近几年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执法区域日益增加,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大、人员偏少的矛盾极为突出。我队额定事业编制59人,现有正式在编人员48名(其中,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3人,抽调景区执法大队6人,抽调参加区重点项目及扶贫工作2人,已或即将外调至区人社局、区工委办2人,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即将离岗人员2名),协管人员7人(其中有3人即将退休),实际参与各项市容管控的人数45人,预计8月份后,仅有在岗人员37人。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容、“两违”巡查监管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特护期等值班备勤工作,队员们只能以“白+黑”“6+1”的上班模式满负荷运转。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城市管理工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招用城市管理

 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据我队实地调查了解,周边的靖州、沅陵等县为加强城市管理,缓解执法力量不足,分别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见附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以及周边县市的经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效能,满足精细化管理需求,逐步实现市容管理、执法、服务工作网格化,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下半年“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复检工作的到来,恳请区管委同意,给予我队补充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协助做好日常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弥补现有执法力量的不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周边县市区城管协管员配备情况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周边县市区城管协管员配备情况

 县市区

 聘用

 人数

 (人)

 年龄段

 (岁)

 聘用

 方式

 工资

 待遇

 资金

 来源

 **

 50

 20-40

 社会招牌

 1500元/月(扣除保险金等后)

 财政

 **

 62

 35以下

 自聘及公益性岗位安排

 1600-2300元/月

 财政

 **

 90

 35以下

 社会招聘转公益性岗位

 2000元/月

 财政

 **

 26

 30以下

 公益性岗位安排

 1700元/月

 财政

 **

 20

 50以下

 公益性岗位安排

 1100元/月

 财政

 **

 20

 35以下

 自聘

 1800元/月

 财政

 **

 14

 40以下

 自聘及公益性转岗安排

 2000-2200元/月

 财政

Tags: 公益性   请求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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