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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核心制度
2020-10-13 13:29:28 ℃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1、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2
2、护理查对制度 3
一、医嘱查对 3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4
三、输血查对 5
四、饮食查对 6
五、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操作) 6
六、供应室查对 7
3、护理查房制度 8
4、护理交接班制度 9
5、抢救工作制度 10
6、分级护理制度 11
一、特级护理 11
7、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3
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4
9、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16
10、医护、护患沟通制度 18
一、医护沟通制度 18
二、入院时沟通 18
三、住院期间沟通 19
四、出院时沟通 20
11、护理会诊制度 20
12、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 21
13、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22
(一)可能损害病人健康或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事件; 23
(二)可能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23
(三)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23
(四)增加病人痛苦可能引起病人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23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23
(六)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23
(七)可能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事件; 23
(八)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23
14、健康教育制度 27
一、健康教育方式 27
二、健康教育内容 27
附件三:
29
一、书面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管理规定 30
二、广播及音像健康教育资料管理规定 30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管理规定 31
1、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院护理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但要熟记护理制度的内容,而且要认真贯彻执行,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二、氧气使用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一)防震:氧气筒立放时要妥善固定、防倾斜,搬运时要严防滑、滚、碰。
(二)防油:不得用油手拧氧气开关,或用油涂擦螺旋等。
(三)防火:一般距火炉3米以上,距暖气1米以上。
(四)防热:避免暴晒。
(五)用氧过程中要有明显的四防标记。
(六)筒内氧气不得用空,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七)氧气筒要标有“空”或“满”的标记。
(八)严格核对筒上的气体名称,确保用氧安全。
三、加强药品管理
(一)毒麻药品管理原则上病区不保留毒麻药品,如确实需要须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并有专人管理、专用保险柜、双人加锁,帐物相符,有交接班记录。
(二)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别放置,标签明显,定期清点,帐务相符。
四、不断加强护士素质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一)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
(二)各种无菌操作正确。
(三)肌肉或静脉用药不得提前稀释或配伍。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皮试阴性后方可执行。
(五)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如一人、一针、一管,定期空气培养、各种器械的消毒等。
五、做好儿童、老人、昏迷病人的护理,备床挡、防坠床。
六、加强陪护管理,不乱丢果皮、不乱向室内或走廊倒水,以防跌倒摔伤。
2、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
(一)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三)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及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五)易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一览牌、床头牌、治疗单、服药单、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七)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一)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病室/门急诊)、血型和诊断,采集者签名。
3、抽血时如有疑问,不能在错误的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重新填写(打印)核对输血申请单及标签。
4、工作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交接患者相关信息。
(二)发血取血查对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输血科工作人员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输血科工作人员要与取血人员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发血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取:(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对血袋包装进行核查:供血者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血袋编号、血液外观。确认无误后注明取血时间并签名。
(三)输血查对
1、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资料、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血袋标签及血液外观,无误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配发血记录单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输注。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配发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饮食查对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与医嘱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患者床前再次查对。
(四)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五、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操作)
(一)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二)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患者的腕带信息(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三)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五)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将标本让病人家属确认后,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字,巡回护士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双签字。
(七)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六、供应室查对
(一)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二)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三)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四)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摆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五)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六)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七)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八)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3、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查房根据参加人员范围分全院护理查房、医疗区护理查房和科室护理查房。
二、全院护理查房由护理部组织,医疗区护理查房由护理办组织,每年2-3次,科室护理查房由护士长组织,每月至少一次。
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人员或护士长为查房主查者,遇有危重、疑难、少见病例时可增加查房次数。查房时间以30-40分钟为宜。
四、护士长提前计划安排时间,由责任护士提供病例,通知参加人员并告知查房内容和要点,以便了解病例相关知识,查阅有关资料便于讨论。临床特殊典型病例可作为全院护理查房或医疗区护理查房的病案。
五、护理查房的形式包括临床护理查房、行政护理查房、教学查房及晨间护理查房。
六、查房的主要程序包括:报告病史、查体、查阅病历及护理要点、总结和评价。
4、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各病区应安排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二、根据病区情况安排两班制或APN排班。各病区在正常排班的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使用病区护理人员。
三、各病区在正常科学合理排班的情况下,安排听班人员。
四、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进入病区,阅读交班记录及相关护理文书。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各班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以便于夜班工作。
六、各班都需床头交接,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医嘱执行、设备运行、
物品准备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七、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交接班要求做到交班时护理文书要写清,口头要讲清,床头要看清。
八、交班内容
(一)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代。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三)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四)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仪器的数量、功能状态等,接班者签全名。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查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抢救工作制度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危急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如有成批急救病人,应紧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医生未到抢救现场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人病情进行应急处理。
二、参加抢救护士必须熟练掌握抢救技能及抢救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对于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完整复述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抢救结束进行全部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并于抢救结束后由医生及时补写医嘱,6小时内补写抢救记录。
四、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详细记录。
五、及时与病人家属沟通。如病人身上有贵重物品,且意识不清或需要急诊手术者,护士应当面取下交于家属签收,并写下收条,如无家属到场,则由二名医务人员取下、清点并签名,妥善保管。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及转运制度。
6、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
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7、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二、病例讨论方法:根据情况由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办、护理部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护理措施,促进病人康复。形
式采用科内或几个相关科室联合举行。
三、 讨论前必须做好准备,明确目的,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准备好病
人及相关资料,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四、 责任护士介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参加人员充分发
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五、护理病例讨论重点
1、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问题及
时分析、讨论、提出护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 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病人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
找出不足之处,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六、护理病例讨论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需要讨论的病例随时组织。
七、对讨论情况做好记录,并把资料上报护理办、护理部。
八、科室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或死亡及术前讨论时,护士长及责任护士
应参加并做好记录。
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不良事件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在医生来临之前护士可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及给予必要的抢救药品。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医生。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五、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涉及到医疗纠纷及法律法规的,应及时报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应部门。
八、需跨科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部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科主任、护士长应定期对抢救病例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水平。
9、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积极协助。
二、护士长全面负责病区财、物管理,分别指派专人保管,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三、护士长应每月自查病区水、电、暖、气、保洁、消防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和其他物品规范放置,整齐划一,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保持床单元清洁卫生。
五、病区保持安静、整洁、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工作人员要做到“四轻”。
六、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胸牌,操作时戴口罩。
七、医护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办公室聊天、打闹、会客,护士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手机,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房。
八、定期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宣教,做好患者心理护理、生活护理,指导患者及家属遵守住院制度,病室可选出患者小组长协助做好病房管理等工作。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病区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定期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及建议,相互沟通交流,改进工作。
十一、患者出院后,及时做好床单元的终末处理。
十二、每天按时进行卫生保洁,注意通风。节约水电,按时熄灯,病区内禁止吸烟。
10、医护、护患沟通制度
一、医护沟通制度
严格科学的医护沟通制度可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安全的救治,特别是
在紧急抢救患者的情况下,保证医护人员之间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可避免造成医疗事故和诊疗差错。
(一)新病人的医护沟通:病人新住院后,由护士接待,5至10分钟内护士必须把新住院病人信息转告医生,由医生诊治。
(二)重病人抢救沟通: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对于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执行者必须完整复述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必须保留,抢救结束进行全部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并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三)抢救病人医护沟通:医生要大声作口头简短医嘱,护士必须大声进行复述,达到信息传递的迅速和准确。
(四)早中晚交接班要沟通,书面要写清楚,口头要讲清楚,床旁要看清楚,交待不清不接,接班不清不交。
二、入院时沟通
护理人员实行“首迎负责制”。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10分钟内至床前做自我介绍,做好入院宣教并记录。护士长在患者入院30分钟内至患者床前做自我介绍,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及需求。
三、住院期间沟通
(一)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
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二)护士与患者的沟通
1、护理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耐心解释。
2、责任护士每天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并做好记录。对检查、用药等注意事项的解释或健康指导要及时到位、通俗易懂。
3、护士长应落实查房制度,有重点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交流,了解患者住院期间对护理工作满意程度并征求其意见和建议。每月定期组织住院患者或家属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记录。
4、护理人员对患者实行“温馨护理操作”。护士进行每一项护理技术操作时须做到:操作前有问候和告知声;操作中有鼓励和安慰声;需患者配合时有感谢声;操作后有注意事项的交待声;操作失误时有道歉声。
5、高风险护理操作必须让患者(或被患者授权的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必须由操作者进行。
6、患者住院期间因误解或其他原因对护理工作不满时,护士长与责任护士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解释,努力化解矛盾;如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预警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7、手术前沟通
(1)手术前1天,责任护士主动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术前指导,包括饮食、休息、用药、术前准备等,并做好记录。
(2)手术前1天,手术室护士须到病房访视患者,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解释术中注意事项及配合要点,减轻患者对手术的恐惧,并做好记录。
(3)手术前1天,夜班护士要按时巡视病房,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交流,尽量解除其焦虑紧张情绪,同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及睡眠情况,并做好记录。
(4)患者入手术室前,责任护士应再次落实术前准备情况,做好患者安慰鼓励工作。
四、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出院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值班护士详细讲解办理出院手续流程,护士长主动与患者及家属交流,征求住院期间的意见或建议;责任护士主动向患者做出院指导,包括用药、休息、饮食、复诊等,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应主动向患者提供科室服务联系卡,送患者至电梯或病区门口,友好道别。
11、护理会诊制度
一、在护理病人过程中,对本病区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申请病区应认真填写《护理会诊单》,将患者的主要病史、护理问题、会诊目的及要求等简明扼要的填写,以便会诊者参考。
三、会诊人员资质要求:专科护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能力的护理专业人员。
四、会诊范围: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及院外会诊。
五、会诊形式及要求
(一)病区间护理会诊:由申请会诊病区提出,责任护士填写《护理会诊单》,应邀病区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护士前往,急会诊时,会诊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
(二)多科护理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会诊讨论时,病区护士长上报本医疗区护理办,护理办通知有关病区,选派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病区护士长主持,护理办及应邀人员参加,责任护士做病例报告或会诊记录。跨医疗区的会诊由护理部负责协调组织及实施。
(三)院外护理会诊:疑难或病情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逐级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确定并联系相关医院选派专家进行会诊。会诊时,由护理部主持,责任护士汇报病例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护理人员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私自外出或接受院外会诊。
六、会诊结束后由会诊人员填写会诊意见,《护理会诊单》入病历。多科护理会诊护理部或护理办做好相关登记。
12、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
一、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实施小组包干责任制,将护理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病人床前。
二、改变以往固定的排班模式,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实行弹性排班,体现科学性、合理性、连续性、人性化。
三、责任护士对分管患者全面负责,包括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健康教育、心理护理等实施24h不间断护理。
四、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病区环境保持清洁、整齐、 舒适、安静、安全。
五、使用具有专科特色和体现个性化服务护理评估记录单。
六、病房护士长每天对新病人、危重病人及大手术病人进行巡视和检查。
七、实施APN或AN弹性排班方法。
八、对护士实行分层使用,低年资护士负责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高年资护士负责疑难、病情复杂的危重患者和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需要严密监
测各项生命体征和各项检验指标的患者。
13、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为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减少并及时妥善处理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结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具体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病人健康或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四)增加病人痛苦可能引起病人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七)可能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事件;
(八)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类别
名称
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
1、诊断缺陷:询问病史缺陷;体格检查缺陷;实验室检查缺陷;影像检查缺陷;特殊检查缺陷;其他检查缺陷。
2、治疗缺陷:
①手术缺陷:手术前准备不足(或不充分);手术适应症掌握不严(或错误);手术方式选择不当(或错误);手术中操作(或治疗)不当(或失误);手术后治疗、监护不当 ;其他手术缺陷;
②麻醉缺陷:如麻醉中、深度镇静过程中的不良事件等;
③其他治疗缺陷。
3、制度执行缺陷:告知制度执行缺陷;用血缺陷;会诊制度执行缺陷;交接班制度执行缺陷;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缺陷;转院制度执行缺陷;科室管理脱节;其他问题。
4、输血不良事件:输血前检验项目未执行;血型错误;配型错误;严重的输血后不良反应等。
5、医技检查不良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采集时机、储存错误;采集标本不合格;标本运送过程中严重破损;造影剂过敏反应;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
类别
名称
护、误照射等;无应急抢救药械;未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等。
6、其他医疗缺陷。
护理安全
(不良)
事件
1、护理缺陷:医嘱处理缺陷;服药发放缺陷;注射、输液缺陷;护理处置缺陷;病情观察、记录缺陷;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缺陷;输血及血标本采集缺陷。
2、严重护理并发症:非难免性压疮 ;静脉炎;其他。
3、意外事件:走失;自杀;烧/烫伤。
4、跌倒/坠床。5、误吸。6、窒息。7、管路滑脱。
8、其他护理缺陷。
医务人员感染性职业暴露事件
包括非完整皮肤或粘膜暴露、锐器伤等可能导致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不良事件。
药品安全(不良)
事件
1、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品过期等。
2、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丢失或被盗。
可疑医疗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如钢板断裂等。
后勤保障安全(不良)
突然停电、停气、安全设施不到位等影响病人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
类别
名称
事件
事件。
门急诊管理
门诊患者就诊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件或隐患。
其他
上述未涵盖的不良事件。
三、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二)Ⅲ级和Ⅳ级事件遵照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公开性原则,鼓励报告。
五、报告时限
Ⅰ级事件在事件发现6小时内上报,II、III、IV级事件在事件发现48小时内上报。
六、报告流程
(一)报告形式
1、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I级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
使用(电话8077809,内线67809),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 8216261,内线66261),并随后24小时内履行网络补报。
2、网络报告:II、III、IV级事件可利用我院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二)发生或者发现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时,当班医护人员按事件类别、级别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同时以网络报告的形式统一报至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根据不良事件的类别分类下发至相应的职能部门,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四)职能部门针对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调查核实,给出处理意见,填写科室《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反馈表》,并督导科室整改、落实;每季度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总结分析报告于次月10日前报至质量管理部。
(五)质量管理部对每例安全(不良)事件审核后网络直报上级相关部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分别由医学设备工程部及药学部按照相关规定网络上报);每季度对全院的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形成分析报告;每季度将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汇总成统计表于次月15日前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七、科室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和公开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科室)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公开性:职能部门将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在院内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和公示,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科室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八、监管
(一)质量管理部对科室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进行统一收集、反馈、核查,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向院领导汇报。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对科室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改进措施的落实并定期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该科室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管理工作,并应积极主动上报安全(不良)事件,特别是未造成后果事件、隐患事件。对于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九、奖惩
(一)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安全(不良)事件,对于主动报告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给予每例10元奖励。根据安全(不良)事件年终上报汇总结果,上报工作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专项奖励,并在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二)当事人或科室在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漏报、未及时上报或未及时处理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或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病人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等,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扣科室质量分5-10分,对当事人罚款300-600元。
(三)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安全(不良)事件,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处置流程》(临医字[2012]12号)、《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临医字[2012]59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报告处置流程》(临医字[2012]13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临医办字[2011] 93号)同时废止。其他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制度或流程,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14、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方式
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与图片及影视资料等。
二、健康教育内容
(一)门诊健康教育
1、传授相关疾病与健康知识。
2、合理用药指导。
3、对吸烟患者提供戒烟服务。
(二)住院病人健康教育
1、入院病人健康教育指导
①告知患者分管医师和责任护士。
②告知患者掌握相关健康知识。
③应询问患者吸烟史,并对有吸烟史患者进行戒烟指导。
2、住院期间健康教育指导
①讲解诊疗活动中一般常识及配合要点。
②讲解疾病的一般常识、药物指导。
③心理健康教育。
④特殊检查治疗前健康教育。
3、手术前后健康教育指导
①讲解手术流程及术前、术后需要患者配合的注意事项。
②讲解术前准备的内容及意义。
③加强与患者沟通交流,安慰鼓励患者,减少恐惧心理,增强信心。
④讲解康复健康教育知识。
(三)出院指导
1、出院后继续用药方法及康复知识。
2、饮食、活动、休息等生活方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3、心理调节方法和重要性。
4、及时复诊的重要性。
(四)出院定期随访
在出院患者随访中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宣教。
将教育的主要内容记录在病历中(出院随访宣教记录在相关资料中)
门诊健康教育制度
一、各门诊科室要根据患者及家属的不同要求,在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科护士在接待病人时,需开展候诊知识及本科常见病、多发病宣传,可采用口头讲解、宣传栏、发放卫生宣传资料等方式。
三、医师在接待中需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或书面教育,询问吸烟史并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及劝诫工作,将教育的主要内容记录在病历中,有针对性的开具健康教育处方。
四、大厅应设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免费取阅处,工作人员要随时保证各种资料的齐全。
五、各科室应为病人提供图片或文字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供患者及家属在候诊时取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应以本专业相关疾病为主,其他疾病为辅。工作人员要随时保证各种资料的齐全。
六、闭路电视或电子滚动屏要定期播放健教知识,并做好记录。
七、根据病人及家属要求针对某种疾病开展健康教育大课堂或义诊咨询,并做好记录、留存(影像、书面)资料。
八、医院实行全面禁烟,做好门诊区域的控烟工作。
附件三:
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管理制度
一、书面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管理规定
1、书面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为公共、专科和控烟健康教育资料。公共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主要介绍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科普知识;专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主要介绍科室相关专科疾病科普知识;控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主要进行烟草危害及控烟宣教。
2、各医疗区、各科室可根据自身专业病种编写、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公共及控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也可在健康教育学院领取。所宣传内容具有权威性、科学性,无错字别字。所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需符合医院整体文化风格。
3、各医疗区、各科室需对印制资料情况进行登记,健康教育学院负责汇总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印制情况。
4、各科室需做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记录。健康教育学院负责掌握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发放情况。
二、广播及音像健康教育资料管理规定
1、医院所有广播及音像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需遵守国务院颁发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未经医院允许,各医疗区、各科室及其他个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复制、播放我院健康教育广播及音像制品。
3、各医疗区、各科室需对所管辖区域内播放的健康教育广播、音像制品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播出。
4、各医疗区、各科室需对播放健康教育广播、音像制品情况留取书面资料。
5、凡违反上述规定将逐级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管理规定
1、各医疗区、各科室设置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板)样式需符合医院文化及整体布局要求。
2、各医疗区、各科室需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板)做好规划,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健康教育宣传栏(板)内容要定期更换,各医疗区需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板)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4、各医疗区、各科室负责对区域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板)进行维护。严禁在健康教育宣传栏(板)上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确保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美观、整洁。
5、各医疗区需对区域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板)数量、内容等情况留取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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