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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2020-12-01 10:20:59

 xx镇“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

 (一)当前我镇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诚信宣传逐步开展;二是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三是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四是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

  (二)制约我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诚信失缺、道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企业制假售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虚假合同、价格欺诈等。

      (二) 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 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

         (三)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伙伴的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当前诚信缺失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但其背后却有深厚的文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弱化,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守信 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且执法不力;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社会信用管理体制 混乱等等,从而导致道德行为失范,市场交易秩序混乱。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趋势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建设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征信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着力打造“信用xx”。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为保障、公共联合征信体系为核心、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为主体、信用监管奖惩体系为支撑、信用文化教育体系为基础的较为成熟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信用法规制度较为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塑造“信用**”的良好商业和社会环境,以此作为构建幸福xx的基石。

    (三)建设方案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与应用,加快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制度为保障、全面覆盖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以下六项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修订制定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起守信激励制度与机制,让信用变得有价值,从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

  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建成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库,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信用信息库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

  (三)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以现有电子网络为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或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支撑,搭建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各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区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发布、查询网站,建设全面覆盖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逐步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推动行业、部门和地方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威慑与制约。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

 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经营规范、认知度高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形成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和统一联网受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以信用服务机构为监管重点,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构建权利阳光运行机制。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各级政府公信力。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加强诚信宣传,褒扬诚实守信,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注重文化引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专业信用教育和应用研究,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目标责任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直至分管领导、办公室,落实责任到人。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奖惩结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

 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二)建设全面覆盖的征信系统。

  搭建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汇集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劳动保障、外经贸、公检法司、人民银行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记录,加快实现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状况数据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实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完整的体系,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并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咨询服务。同时要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协调征信数据的建立和开放,在政策制度上保证企业信用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强化政府信用,树立“信用政府”形象。政府信用是信用体系的关键,建设信用社会,政府要率先垂范,取信于民。一方面,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大力抓好自身信用建设,起到示范作用。要把政府信用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提高行政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规体系,强化信用监管,整治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构建信用激励机制,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管理职能。

  (四)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

 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强化责任、激励和约束,确立人无信不立的理念,不断提高全民道德素质。

Tags: 体系建设   信用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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