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安全讲话 / 正文

XX县农业农村局创建“五无行业”方案

2020-09-07 20:14:20

XX县农业农村局创建“五无行业”方案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我县涉农行业生产经营环境,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行业特点制定创建“五无行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针对我县当前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情况,进行乱象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创建“五无行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我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县扫黑办工作要求,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乱象排查工作力度,强化宣传指导,分类处置,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肃清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不正之风和黑恶势力,还我县广大农民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整治农资市场经营乱象 1、种子。选择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秋季种子生产基地和市场检查;
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合法合规率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性调查评价。

2、农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及时发现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并依法查处;
开展市场巡查,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及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要求,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套证、冒证及标签严重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限用农药,要强化用药技术指导,规范用药,从严管控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行为。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和监管,督促做好购、用药等记录,确保农药购用信息可追溯。

3、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原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检查肥料产品是否获准登记,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有效养分及含量、适用作物等是否与登记证内容一致;
是否有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号情形;
是否有转让肥料登记证等情形;
重点查处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及擅自修改标签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行为。加大肥料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加强安全合理使用肥料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坚持检打联动,加大案件查处。

4、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环节怀疑有问题的兽药产品开展执法监督抽检。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依托检测机构和专家队伍,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使用环节怀疑有问题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执法监督抽检。

6、农机。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审核把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品的监督检查,对脱检农机及时公示,及时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和报废。

7、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整治措施:
1、狠抓违法案件查处。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加强农资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推广相关服务APP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3、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药可追溯信息平台,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上传工作,推动农药可追溯信息对接试点。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有效提高企业追溯实施率,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追溯试点。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不断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推动力度,尽快全面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4、做好农村假冒伪劣农产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排查出假冒伪劣食品和保健市场违法行为后,要及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确保及时查处。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增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诚信经营意识、商标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努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农产品社会共治格局,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种子站、植保站、耕保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管理科、沼气服务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整治畜牧及渔业生产经营乱象 1、以生猪养殖场(户)为重点,兼监测肉养、肉牛养殖场(户),对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环节,开展违规使用“瘦肉精”等产品现象专项整治。以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养殖者使用禁用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

3、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捕捞、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乱象,以鲤鱼、草鱼、冷水鱼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和清塘剂、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等非法投入品为重点药物,针对产地养殖等开展重点整治,打击使用违禁兽药及非法添加物行为,管控违反休药期规定上市行为。

整治措施:
1、严管兽用抗菌药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禁用药、原料药、假兽药等违法行为。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检查。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县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监督检查,强化禽蛋中兽药残留检测,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产蛋期规范使用兽药,对监督检查发现未遵守休药期规定、产蛋期违规用药,或禽蛋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活动,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

3、在重点水域设置视频监控设备,重点管控非法捕捞,采取主动巡查和接群众举报定点打击相结合。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在鲤鱼、草鱼、冷水鱼等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依法用药,不使用正规国标兽药外的非法投入品,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鲤鱼、草鱼、冷水鱼等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投入品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指导各地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清塘剂、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等非法投入品行为。强化产地监督抽查,加强执法检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畜牧科、渔业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渔政监督大队、水产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整治农村土地经营纠纷及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开发乱象 1、因重大工程建设、建房、埋坟、分家、开荒等原因引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故意侵占集体土地或其他农户承包地的等行为造成的纠纷;
因农户不到现场指界、第三方测绘公司管理和技术失误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纠纷。

2、严厉打击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开发过程中违规分包、违法转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现象。

整治措施:
1、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对口科室要强化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情况,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和线索排查工作。分类处置,集中整治。因重大工程建设、建房、埋坟、分家、开荒等原因引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由村和乡镇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引导农户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依规解决纠纷,防止上访、闹访等现象发生。对于故意侵占集体土地或其他农户承包地等行为造成的纠纷,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定期向县扫黑办移交摸排的线索。因农户不到现场指界、第三方测绘公司管理和技术失误等其他原因造成登记错误,从而导致农户纠纷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责令第三方测绘工作限期整改到位。

2、加强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承建商背景审查,严格管控开发项目招投标过程,坚决杜绝串标、围标现象发生,对可能存在串标、围标行为的,要深入调查核实,如构成违规违法的,将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严格管控开发项目施工全过程,坚决杜绝违规分包、违法转包现象发生,坚决打击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已经发现上述现场,将取消开发项目中标人承建资格。

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农经科

Tags: 创建   农村   方案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