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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2020-09-08 20:13:21

XX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我县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属地负责、因地制宜施策,以人为本、保障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民退出捕捞,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退捕对象   1.已上报省市并经确认退出捕捞的XX籍登记在册的渔船渔民。

  2.持合法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的渔民,因长江和洪泽湖保护治理需要,经县政府安排退出捕捞的。

  渔民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上登记的姓名和户籍为准。

  三、退捕补偿   对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生产许可证》“三证”齐全的渔民,退出捕捞的补偿包括捕捞权收回补偿、征收渔船网具等补偿,依据《XX省国有渔业水城占用补偿暂行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捕捞权收回补偿。依法收回、注销“三证”,对持证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2500元∕千瓦,渔船核定功率不足8.8千瓦的按照8.8千瓦计算。

  2.渔船网具征收等补偿。退捕渔船、渔具和捕捞辅助工具等由征收主体统一征收、买断,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对船舶所有人按评估价给予补偿,并逐一登记造册集中拆解报废,彻底清理上岸。渔具和捕捞辅助工具以证书上核定的为准。

  四、社会保障   1.临时生活补助。退出捕捞的生产渔民,参照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转产期间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社会养老保障。退出捕捞的生产渔民,依照《XX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按照下列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1)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下)渔民,按照我县安置补助费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不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2)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渔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财政保障资金专户,建立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3)养老年龄段(60周岁以上)渔民,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

  3.转产转业。推进捕捞转产,渔民转型。开展“点菜式”转产培训,充分尊重渔民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不断拓展渔民的就业门路。

  4.上岸定居。退出捕捞的渔民,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其住房保障按照我县渔民上岸定居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执行。

  五、资金来源。

  以县级财政负责为主,中央、省市级财政奖补支持,退出捕捞渔民所在镇街兜底。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核实,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深入渔户调查摸底,逐户核查家庭情况、渔船网具船舶证书、社会保障等,锁定退捕渔民和渔船网具,分户审核审批、登记造册,并进行公示。制定退捕工作方案,明确退捕补偿范围、内容、标准及渔民社会保障、退捕转产、风险防控等具体措施。由原发证机关发布收回捕捞权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二)签订协议,落实政策。宣传解读退捕补偿政策和相关保障措施,与渔民协商签订《退捕协议书》,组织征收、拆解渔船网具,开展渔民转产和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就业创业,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渔民补偿、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

  (三)长效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确保淮河水域禁渔期及日常管理取得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为副组长和成员的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确保退捕任务如期全面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加强资金统筹利用。整合使用生态补偿、支农惠农、渔业油补、精准扶贫、社会民生、中央和省市级专项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严格对照方案,依法进行保障补偿,维护退捕渔民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理取缔“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有效维护禁捕工作秩序,切实增强流域性重点水域和交界水域管理效果。

  (四)强化督促检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是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附件:
XX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落实部、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强化退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协调联动,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经研究,成立XX县长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公安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Tags: 江流   水域   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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