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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学习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2020-09-01 11:10:56
篇一:《司法警察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司法警察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 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 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篇二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三严三实”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所谓“三严”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所谓“三实”是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 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既是对古今中外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统一而严密的整体,强调的是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三严三实”涵盖了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是党员干部的做人准则和为政之道,也是摈除“四风”的有力思想武器,更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才能做到“三严三实”呢?本人认为要注重“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信念坚定。要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思想作风建设的根基,确保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能够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尚的道德操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和司法行政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提振精神,树立良好的心态。要时刻牢记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下大气力化解矛盾纠纷。要采取各类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坚持扎实干事。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把“五联五帮” (联系一个调委会,帮助调解矛盾纠纷;联系一个企业或项目,帮助解决法律难题;联系一个村或社区,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搞好教育转化;联系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三个一百”( 回访一百个公证办证、法律援助对象;回访一百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回访一百个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对象)活动抓紧抓实,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扎实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纠纷调解等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干警就在身边,平安就在身边。三要坚持严于律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心存敬畏、严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委七项规定,切实遵守政法干警禁令,严格遵守县司法局的各项制度,只有积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行为,以守纪保持形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做到“三严三实”。

  所以要坚持学法律,坚守法治信仰。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司法者必须带头信仰法治。政法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把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工作方式,学会以法学家的视野来理解法律精神,学会以律师的眼光来推敲办案细节,学会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篇三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我的心得如下

  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司法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法院安全保卫等重要职责,是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力量与审判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者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利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一是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只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更好的保障刑事审判、解决民事纠纷、行政案件以及执行工作过程的顺利进行二是不断提高自身的警务技能。加强体能和警务技能的训练,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地保障押解、看管、值庭时的安全,防止重刑犯、要犯逃跑、行凶、自杀或自伤等重、特大事件的发生。如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胜凯经过精心准备后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持刀对该院的法警、保安员、保洁员等4人进行连续刺杀,造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钟世鑫死亡,

  另外2人重伤、1人轻微伤。从此次事件可以看出防范意识不强、自身警务技能不高、安保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必须做好保安和安检工作,确保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人民法院、法官、诉讼参与人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二、提高个人纪律作风和工作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只能得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做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司法领域常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破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接触、面临着各种诱惑,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而紧迫,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手中的权利为了蝇头小利,很可能造成无辜的公民入狱,让罪犯逍遥法外,不仅不能维护法律尊严,而且走上犯罪道路,给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造成司法不公,我们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保持清正廉洁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警钟长鸣,丝毫不能放松,做一名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从政的好警察。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登记认真、处理得当”,对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解决”,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张效机制。一是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二是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认真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要必须不断地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才能保持先进。警示教育中所看到的那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未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和寄托,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司法警察应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

  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才能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全局以及全社会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和以腐败为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我将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此次活动使我提高了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使本身执法服务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东港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刘小吉

  篇二:《司法警察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法警学习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1、 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

  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 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法警学习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篇三:《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为了使最高院于近期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指示和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xxx法院法警大队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在各法院进行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警务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xxx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通过这一活动,司法警察杨丽敏看到在司法警察的日常警务工作中,相继发生了被告人脱逃、违法执法、当事人伤害干警、枪支被盗等多起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的几起腐败案件,触目惊心,充分暴露了一些司法警察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一定要强化法律意识、职业意识和作风纪律意识,改进执法作风,全面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执法能力,为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到 一、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双重考验面前,少数司法警察置最高院“五个严禁”于不顾,把组织上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步入歧途,最终导致身陷圄囹,除了制度和体制的原因外,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就是他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因此,做为一名司法警察一定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深刻领会“八荣八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内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一定要在金钱利诱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抗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苦,管得住小节,永葆司法警察的清廉本色;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谨慎交友,择廉交友,让自己的生活圈远离庸俗和世侩,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

  线。

  二、规范执法,提高工作责任心。近年来,在北京、湖南、黑龙江等地的法院相继出现了在押被告人脱逃的事件,究其原因,有警力不足、安全防范设施缺乏等客观原因,但其中暴露出来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司法警察麻痹大意、玩忽职守,缺乏最基本的工作责任心。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担负着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职责,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更需要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最高法院通报的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洪某在庭审过程中错误指令

  法警对辩护人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中也反映了司法警察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听从法官的错误指令,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虽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但司法警察不能执行法官的错误指令。因此,杨丽敏觉得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端正学习态度,改进以往学而不思、思而不深甚至流于形式的学习作风,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仅要学习法警的业务技能,更要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服务审判,保障安全尽心尽力。

  篇四:《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三严三实”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所谓“三严”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所谓“三实”是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 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既是对古今中外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统一而严密的整体,强调的是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三严三实”涵盖了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是党员干部的做人准则和为政之道,也是摈除“四风”的有力思想武器,更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才能做到“三严三实”呢?本人认为要注重“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信念坚定。要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思想作风建设的根基,确保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能够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尚的道德操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和司法行政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提振精神,树立良好的心态。要时刻牢记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下大气力化解矛盾纠纷。要采取各类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坚持扎实干事。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把“五联五帮” (联系一个调委会,帮助调解矛盾纠纷;联系一个企业或项目,帮助解决法律难题;联系一个村或社区,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搞好教育转化;联系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三个一百”( 回访一百个公证办证、法律援助对象;回访一百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回访一百个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对象)活动抓紧抓实,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扎实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纠纷调解等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干警就在身边,平安就在身边。

  三要坚持严于律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心存敬畏、严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委七项规定,切实遵守政法干警禁令,严格遵守县司法局的各项制度,只有积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行为,以守纪保持形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做到“三严三实”。

  所以要坚持学法律,坚守法治信仰。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司法者必须带头信仰法治。政法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把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工作方式,学会以法学家的视野来理解法律精神,学会以律师的眼光来推敲办案细节,学会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篇五:《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姓名杨成武 学号20120351021571 班级法学法硕9班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为了以后能更好更快地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我们在学校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法学学科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对于法律硕士这个本来是专门培养实践性人才的专业而言,能够更好的实践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而模拟法庭是我们认知和实践法律,体会法律尊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这将对我们学习法律及今后参加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使我之前所学的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使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亲身体验法律的运行,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很好的实践基础。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未成年人汤科、龙开波、范波等涉嫌盗窃,抢劫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所学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几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对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课程,我也积极的参与其中,担任法警这一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再次的体验到了法庭的威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对于辩护人的角色谈谈以下的几点看法 第一,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例如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被告人龙开波是否应该认定为抢劫罪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案的被告人龙开波的父母,迫于生活压力,忙于养家糊口,疏忽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被告人自身,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自幼养成了不良的习惯,又因为在学校缺乏针对性的教育,很早就辍学了,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致于犯下今天的错误。由此来看,责任不应该仅仅规则于龙开波一人身上,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从本案来看,在被告人实施的一

  共18次抢劫中,所有的受害人,陈陈李月刚满十八周岁外,其他的人均在14周岁一下,本案被告人龙开波也仅仅只有15岁,因此被告人龙开波所实施的17次抢劫行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符合司法解释的未成年人主体的要求。从抢劫的数额来看,被告人龙开波的18次抢劫行为一共才抢得75元和一部价值480元的手机,二者相加的数额,没有达到刑法中800-2000元“数额较大”的起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并且被告人龙开波在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多以言语威胁为主,手段柔和,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关于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公诉人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所以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抢劫罪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第二,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再次经历模拟庭审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又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研究生生活以来参加的又一次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很多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很乏味无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法警学习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篇六:《摸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实践课是德阳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必修课,我虽然经过几年时间系统的理论课学习,我的法学本科课程已学习完毕。但是由于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对有些课程的内容理解还不是很很透彻。为了使同学们能够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更好的运用这些法律知识,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这学期完成了模拟法庭实践课堂。班主任和指导老师亲自指导我们认真准备模拟法庭开庭的相关材料,并多次开展模拟庭审实践活动,现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一、开放灵活、理论结合实践是“模拟法庭”的教学形式

  “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辩护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参加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当事人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

  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是单一的学习或者实践是无法提供的。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精心组织、认真参与是“模拟法庭”成功实施的关键

  为了举行这次“模拟法庭”,电大及班主任、指导老师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制定严谨的方案。我们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从案例的选择到时间安排,分配扮演角色,都经过了认真的组织安排。我们这次模拟法庭进行的是民事案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在“模拟法庭”的前期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大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其次就是根据案情的需要在角色分配上充分考虑了同学的性格特点。这次我们是九个人的编排,每个人都具体到每一

  个角色,包括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书记员和法警。在老师的指导和各位同学的努力下,我们顺利的完成了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通过这个过程让我们掌握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在模拟法庭中还对法庭调查,双方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公诉词和辩护意见书,由合议庭闭庭合议等审理过程进行了合理引导;同学们扮演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应角色,审判人员、控辩双方、原被告双方均在忠于案件的基础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审理过程中明辨是非的举止,法庭取证时各种证物的有序出示,法庭辩论时的唇枪舌剑,让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活动十分成功,同学们深受教育,一致认为:表演是安排的,但过程是真实的;法庭是模拟的,但触动是深刻的。

  三、通过“模拟法庭”实践,谈谈我对“审判长”的感受

  这次模拟法庭我扮演的角色是审判长,首先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个审判长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为审判长只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一项机械性的工作,但做过之后才知道审判长的任务是很艰巨的,也是很累的。在我以前的想象中,法官既神秘又威风凛凛,但自从模拟了“审判长”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法官威风背后的辛苦。我们这次仅仅是一次模拟法庭,虽然有指导老师的指导,有学校的排练,有模拟“原告人”、

  “辩护人”和“被告人”的配合,但仍然让我内心很紧张。因为我明白,审判长是法庭的灵魂,而庭审又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执法公正的印象。我一遍又一遍地熟悉着案情,熟悉着法庭程序,默默模拟着庭上该有的神情和语速,甚至还想象着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实践中的法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作为审判长就必须掌握好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对审判人员的体力也是个很大的考验,有些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审判长在体力消耗的情况下对案件审理的进展也会有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审判长掌握着当事人的命运。所以,能不能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去审理案件也是很关键的。因此,我觉得审判长是一个又费神又费力的工作。要有灵活应变能力,对现场突发的情况要随机应变。其次,感受颇深的是在我们准备审判材料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与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有很大差距。虽然很多知识拿到试卷上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写出,但到了实践中却有些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感觉,只有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认知和法律知识,才能在细微的环节中“拨茧抽丝”,还原事实真相。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这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的东西。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其次,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让我们对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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