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政府报告 / 正文

县政协主席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县政协主席一般管什么

2019-12-17 07:39:41

加强民主监督 促进科学发展

**市**县政协主席 **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具有

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民主监督,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在新时期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寄予厚望,民主监督任重道远。政协有责任,也有能力把这一特色职能搞得更加扎实有效,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一、县政协实施民主监督基本情况

七届以来,县政协把提升民主监督层次、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不断开拓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履行职能中,按照“统一部署、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务求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形式。一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实行评议性监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主评议县级国家机关工作部门的实施办法》、《民主评议县级国家机关工作部门的回访意见》、《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的意见》等文件,推动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近年来,采取组建评议班子、听取部门领导班子汇报、广泛征求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召开社会及有关单位座谈会、听取政府分管领导意见、汇总评议内容、政协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回访九大步骤,先后对县水利农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房管局、物价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林业局、文广新局、统计局、药监局、建委、经委等11个部门进行了评议,评议工作扎实有效,深得社会各界的认可。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实行视察性监督。七届政协以来,选择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关于实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实施市“百个经济强镇工程”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汪洋到**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有关任务分解的通知》等10余个课题,进行专项视察,针对重要决策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掌握实情提供了重要依据,促进了这些决策的进一步落实。县政协各专委会、委员小组也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设施保护、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运行情况、创建平安**、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运行情况、廉租房建设、创建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工作进展情况、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森林分类经营情况、场镇环境卫生状况等100余个事项,开展视察活动,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通过提案、政协例会、反映社情民意、担任政府特约人员、行风评议员等途径,实行经常性监督。广大委员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督查、座谈、评议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二、实施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政协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意义重大,成效明显,但在实施中仍有一些不完善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接受监督的问题。首先从政协自身来说,部分存在不愿和不敢进行民主监督的问题。有的认为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相比,缺少刚性,是“柔性监督”,与其说了白说,还不如不说;有的对民主监督在思想上有顾虑,畏首畏尾,既担心得罪领导和相关部门,影响外部工作环境,又担心对一些重大和敏感问题监督不善,把握不好“度”会引来自身的麻烦;还有的总是将民主监督与其它监督形式作比较,认为民主监督就是要碰“硬”,必须说了就算,提了就灵,否则就丧失信心。其次在外部环境中,一些部门党政领导确实存在不虚心接受民主监督的问题,认为刚性监督有约束力,不得不接受,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具有约束力,无足轻重,因此常出现政协提案办理中 “答非所问”,反映的社情民意没有“下文”,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真正落实等种种情况和问题。

2、在民主监督的对象和工作方法上存有误区。虽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章程都对实施民主监督的范围和监督方式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误区,譬如目前存在监督一般事情多,监督重大事项少;监督经济工作多,监督其它工作少等情况,给社会造成政协民主监督没有力度和范围偏窄的印象,影响了民主监督的社会效果。

3、民主监督的效果不理想。一是政协委员除了参加政协活动外,都还担负着自己单位的本职工作。政协委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往往出现这种情形:政协委员一方面是监督者,另一方面又是被监督者的下级。政协举行活动时,政协委员从委员的角度提出建议和批评,活动结束之后,又作为下级回到本单位,应该服从领导安排承办建议,接受批评,使监督的作用回到自己身上,难免就出现自己的提案自己办的怪现象,使民主监督走入“空循环”的怪圈之中。二是有些部门聘请特约人员和行风评议员流于形式,不通报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或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导

致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有些被监督单位部分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对民主监督提出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议表面重视,实际轻视,文字上重视,行动上轻视,存在应付思想。上述情况造成了民主监督的弱化,影响了民主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民主监督的对策

1、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多方支持和配合。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人民政协事业的开拓者和领导者。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民主监督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协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根据党委的指示开展民主监督。重要的民主监督工作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听取指示;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对重要的意见、建议或经验,要及时报送党委,使民主监督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得到党委的认同和支持。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给政协交任务,及时帮助政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政协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和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理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关系,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使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民主监督工作良好格局,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

2、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摆正位置,选准角度,把握重点,力求实效。一是要摆正位置,敢于监督。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当前的大局。政协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找准在大局中所处的位置,围绕大局履行好职能。只要是有利于大局的事,只要是党的方针、政策明确规定了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而且政协有条件能够做到的,就应当大胆探索,积极去做。要善于从大局出发观察和判断问题,敢于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不怕得罪人。二是要选准角度,突出重点。要找准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选择我县改革开放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民主监督。如,加强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及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经济领域的监督,加强对精神领域的监督,加强对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使民主监督工作贴近时代、贴近中心、贴近群众。三是要把握好度,善于监督。监督既要积极稳妥,尽心尽责,又要量力而行,注重适度,做到“五个不”:不设想靠权力去监督;不随心所欲,什么都监督;不站在对立面的角度去看问题、挑毛病和指责;不借题发牢骚,泄怨气;不操之过急,强求党委、政府采纳意见建议或直接参与实施。四是要深入调研,力求实效。深入搞好调研,是民主监督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角度选好了,课题选准了,就要组织人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所提意见、批评和建议,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本地区的客观实际,不表面、不笼统、不绕弯、不回避,做到有理、有据、有力,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使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拓展渠道,完善形式,创新民主监督的实效性载体。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是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近年来,县政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形式和途径,包括政协例会、视察、调研、建议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行风评议和推荐特约监督员等。要重视运用好这些形式和途径,想方设法把监督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同时,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创新民主监督的实效性载体。一是组织“对口协商”的专题会议。根据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难点,选择好专题,请对口的界别委员,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探讨,共同寻求解决难题的方略与对策,使民主监督“有题可做,有的放矢”,从而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开辟“委员论坛”的专题述评性栏目。借助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委员对所监督问题特别是群众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典型事件“评头论足”,发表独特见解,直击不正之风。三是跟踪调研成果的落实。以“反馈、跟踪、视察”为抓手,以成果转化为目标,选择一些当时当地最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进行专题监督落实。四是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听政议政制度,组织委员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专项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民主评议。五是探索“选任干部”的专题推荐。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充分发挥政协党派、界别和委员的特殊信息作用,为党委选任干部的决策提供准确有效依据。六是“廉政建设”的专题监督。如建立廉政通报制度,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队伍,重大案件的听证、督察工作,为党政部门提供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重要提案。还可以把民主监督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起来,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扩大人民政协的影响等等。

4、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坚持不懈地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要建立民主监督的计划制度。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权限,制定全年计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使每年政协的民主监督有重点、有任务,使委员们心中有数,便于总结提高。二是要建立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下功夫,确定“知情”的对象、范围、时间和方式方法,规范沟通的内容、重点、时限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完善检查、问效、办理、回复、情况报告、意见征询、采纳落实、检验效果办法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对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保证民主监督的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民主监督的保护机制。确保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四是要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于敢讲真话,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予以鼓励,以达到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民主监督的目的。五是要建立与其他方面监督相配合的制度。加强政协与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司法机关和新闻宣传机构的联系与配合,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

5、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政协委员。只有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的监督工作才能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一是要不断提高委员的政治素质。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加强学习,丰富知识,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二是要强化委员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经常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协商会;组织委员参加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使委员了解情况,熟悉政策,扩大视野,把握全局,能够从更高的视角、更深的层次、更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提出充满理性的真知灼见,从而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三是要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制订政协民主监督员的选派条件,建立工作规范和信息反馈机制。四是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引导委员多提有情况、有对策的高质量提案,尽量做到立案及时,办理迅速,督查有力,促进成果转化,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五是要加强社情民意工作。及时做好社情民意的登记、筛选、报送和反馈工作。六是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提案、调查报告、信息等民主监督工作的研讨交流活动,进行评比表彰。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