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政府报告 / 正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21-01-21 00:23: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决定,在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许可情况:是否持证经营及许可规范。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食堂环境: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六)清洗消毒: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七)食品制作: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过程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八)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做到“五专”(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

   三、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 2014年2月26日—3月9日;   专项检查阶段:2014年3月10日—3月20日。

   四、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邦庭 时先荣   成 员:祝延定 刘和才 郭梅花   (二)检查分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时先荣   成 员:刘和才 梅佳才   负责乐桥镇、柯坦镇、龙桥镇、矾山镇、罗河镇、泥河镇、盛桥镇、白湖镇、冶父山镇、庐江中学、乐桥中学、乐桥二中、矾山中学、泥河中学、盛桥中学、裴岗中学、白湖中学、庐江庐南学校、庐州学校、庐北高级职业中学、志成学校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朱邦庭   成 员:祝延定 郭梅花 张俊霞   负责庐城镇、白山镇、汤池镇、万山镇、郭河镇、金牛镇、石头镇、同大镇、庐江二中、庐江三中、庐江五中、庐江六中、庐江八中、白山中学、汤池中学、金牛中学、庐江育才学校、庐江职成教中心、兴华高级中学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   自2月26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表)(加盖学校公章),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存档;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月10日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责令学校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学校食堂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县学校进行通报,必要时向县人大和县政府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始终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二)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要加强厨房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Tags: 食品安全   工作方案   专项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