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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20-06-18 00:21:35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银行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69号)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组长,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重新梳理 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各机构负责人是 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社各条线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 “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 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

 :一是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 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二是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结合日常社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三)宣传推动情况 

 为提高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对农信社的认知度:一是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社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等事项。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二是在业务宣传方面,我社各营业网点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LED显示屏、宣传资料等方面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同时, 我社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社的收费政策。

 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社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 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在“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月”方面,我社根据当地社会与客户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如开展持卡人安全用卡的宣传、商户引导与ATM、POS、EPOS机具的布设,无现金的结算业务的推广,改变客户的服务需求模式,持续培养客户选用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习惯。

  (4)      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实情况

      我县联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各类投诉基本能做到件件有答复,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社根据银监会办公厅《2013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69号,结合我社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问题,我社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社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我社准备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我社与之间客户服务,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充分提示其风险,询问其对我社业务的满意程度。下一步我社将加大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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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工作总结   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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