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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2020-04-24 10:41:37

  **市学校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为有效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开展复学复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和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好复学前和复学后的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严防新冠肺炎在校园内传播,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工作职责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疾病防控工作进行的领导和监管。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制度。

 2.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卫生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措施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要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各

 项卫生防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要组织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处理疫情事项,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工作安排

 (一)复学前的工作

 1.召开联席会议。复学时间确定后,迅速请示当地人民政府,由政府召集教育、卫健、市场监管三部门召开一次学校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四类”人员复学流程、防控知识全员培训、保健教师及疫情信息报告人的确定和专项培训、学校医务室建立及医务人员配备、学校及周边消毒工作技术指导、学生健康体检及疫苗接种等工作的实施办法。

 2.举办防疫培训。由当地卫健部门举办教育系统疾病防控专项培训班,对校长和承担二级培训任务的副校长、主任等人员开展防控制度、应急处置、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配备专业人员。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卫健部门的支持,力争复学前一周向每所学校派驻一名疾病防控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好医务(保健)室的设立以及人员的配备,农村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联合当地卫生院统筹安排;设立一至三间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

 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的应急(临时)隔离室;师生员工健康筛查,校园消杀及环境卫生整治以及各项制度完善等专业性强的准备工作。

 4.完善制度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完善一系列疫情防控相关的制度和方案。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课师生追踪制度》《复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方案》《健康教育方案》以及复学复课后《学校卫生防疫整体工作方案》和《学校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等。所有制度和方案均要求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要提前进行适应性模拟和演练。各学校要设置好疫情防控隔离区,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或张贴入校园须知、疫情期间入学管理流程、晨检午检流程等。

 5.配足设施物资。学校要通过配置饮水机、提供桶装水等方式充分保障学生安全饮水需求。在厕所、食堂、教学楼等处安装洗手设备,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不能配备到位的地方要购置足量的速干手用消毒剂,保证师生洗手消毒需求。学校门口必须设置检测站,配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禁止发热人员进

 入校园。每班必须配置1把以上手持式测温枪或若干支体温计,药品、洗手液、口罩、手套、消毒剂、喷雾器等物资至少要按复学后14天的用量备齐备足。

 6.做好召回隔离。对所有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区)域居住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提前通知返回学校所在县市区(区)域,并要求其返回后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教职员工,特别是参加了防疫工作的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者方可返校。

 7.摸清健康状况。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全体师生员工健康情况,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动师生员工及家长配合参与“四类”人员再次排查,摸清底数,为学校复学复课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撑。

 8.做好消杀处理。在开学前三天,组织专门力量每天对学校所有物体表面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消杀,并及时做好教室开窗通风工作。

 9.检查开学准备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正式复学前,各校在按规定做好自查并申报复学有关准备工作后,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实地检查,具备条件的才可予复学。

  (二)复学后的工作

 1.做好清洁消毒。做好校园灭鼠和清除越冬蚊卵等工作,彻底净化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开展教室、

 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整体改善行动;每天要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对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2.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师生及家长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建议教师授课时配戴医用口罩,要求师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及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手肘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营造积极防控氛围。学校近期不允许组织大型活动,并要求师生员工不参加校外大型集体活动。

 3.落实晨检午检。学校门口要设置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门禁式体温检测仪,筑起校园疾病防控第一道屏障,阻止发热人员进入校园。上午和下午上学时,班主任老师要在

 教室门口用红外线测温枪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体温复检,并做好记载。年级组长要负责本年级到岗教师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禁止师生带病上班上学。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并做好记录,每天17:00前向主管部门报告,无异常情况则执行“零报告”制度。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晚检”,确保师生平安。

 4.关注特殊群体。重点关注自己或密切关系人被隔离过的师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需要时请求权威部门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因疫情致困的学生,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关爱帮扶。

 5.确保通风换气。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要加强通风换气。各学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学生适当加衣保暖。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课间要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引导学生多参加室外活动,课后减少在教室内逗留。

 6.保证校车安全。校车空间密闭,系疫情传播重要防控点,

 使用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专门制定校车运行安全预案,全车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司机和跟车教师上车前要安排专人检测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详细记载,有发热等异常症状一律不得进入校车。学生上车前也要逐一检测体温,发热学生禁止上车。校车严格按照路线运行,运行途中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开窗通风。

 7.加强食堂超市管理。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学校餐(饮)具应当一人一餐具,一用一消毒,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应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方式消毒,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彻底冲净。学校食堂要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密度过大,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保持适当间隔距离,不互相交谈。食堂工作人员要提前组织培训,复学复工后两周内,食堂工作人员原则上要集中住宿,封闭管理。每日进行两次健康检测。非寄宿制学校的食堂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本学期内禁止营业。校内超市(门店)要严格控制室内人员流量,原则上只能出售学习和生活用品,不出售食品、饮品。

 8.规范垃圾和消毒物品管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

 收箱,垃圾必须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剂必须标识明确妥善保管,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做好异常情况处置。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出现症状后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指派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告知其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的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10.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复学后,学生家长及其他校外人员任何时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要经过校方审核通过,进入前要检测体温并详细记录情况备查。班主任要通过学生告知家长,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一律不到学校接送孩子。上课期间,师生员工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确需进出,要严格实行审核并登记管理。

 四、督查问责

 1.学校要经常性地对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食堂超市等校舍和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卫健、教育行政部门在复学后的前两个月至少每两周安排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予以公布。

 2.对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给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密切跟踪,保证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

 1.**市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市中小学(幼儿园)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3.**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4.**市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5.**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6.**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通风消毒制度

 7.**市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8.**市中小学(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9.**市中小学(幼儿园)晨、午(晚)检制度

 **市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学校设立疫情专(兼)职责任报告人,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都是义务报告人,责任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应在两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报告人应在两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疫情责任报告人选派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在编人员(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担任。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3.学校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包括疫情报告注意事项的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姓名*:(患儿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岁 月 天)

 工作单位(学校):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

 人群分类*:

 幼托儿童、散居儿童、学生(大中小学)、教师、保育员及保姆、餐饮食品业、商业服务、医务 人员、

  工人、民工、农民、牧民、渔(船) 民、干部职员、离退人员、家务及待业、其他( )、不详

 病例分类*:(1) 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2) 急性、慢性(乙型肝炎*、血吸虫病*、丙型肝炎)

 发病日期*:年月日

 诊断日期*:年月日时

 死亡日期 :年月日

 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 艾滋病病人、HIV)、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

 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

 未痰检)、伤寒(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

 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

 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水痘、结核性胸膜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性疱疹、肝吸虫病、恙虫病、森林

 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AFP、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传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填卡医生*:

  填卡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

 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证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14岁以下的患儿家长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

 采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法定传染病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前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卡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或订正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患者在此栏补充填写“MDRTB”。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市中小学(幼儿园)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执行是及时掌握师生身体健康异常状况信息的保证,要确保对每位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排查,详细记录。

 1.班主任在晨、午检中发现有身体异常状况学生,应提醒其到医院就诊,请假和未请假而没到班的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清情况,做好记载。

 2.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电话追踪(可以家访)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3.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4.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附件: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或园医用)

 班别:;应到:人;实到:人;缺课:人,其中因病缺课人:记录人: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时间

 离校时间

 跟踪情况

 追踪人

 注: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

 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校医室(保健室)报告。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校(园)医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别

 家庭地址

 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时间

 离校时间

 跟踪情况

 返校时间

 追踪人

 注:1.校(园)医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2.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

 **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建立的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俨格执行保密制度。

 2.开展全员体检。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3.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员工人人讲卫生。 

 4.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5.认真做好“两操”。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6.建立疾病防控预案。发现师生员工有病及时让其到医疗机构就医,禁止带病工作和学习。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10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协助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7.严把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若体检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市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青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较强的活动能力、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

 1.抓好宣传教育。学校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开展传染病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必需保质保量,指导学生全面了解流行病、传染病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加强疾病预防杜绝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在校园中发生。

 4.指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不讲卫生、随地吐口水、集体就餐时大声喧哗、购零食、吃零食等不良习惯,教育学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和居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做好疫苗接种和健康体检。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学生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

 6.学习贯彻“两案”“九制”。要组织全员学习**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学校疫情报告制度》等九项卫生防疫制度,学校一旦发生疾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要迅速按《传染病防治法》和“两案”“九制”的相关要求上报和处置。

 **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真正把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校(园)长是落实学校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等是学校卫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强化责任心,落实责任制。

 2.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发动广大师生全员参与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对公共场所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清扫。对容易滋生细菌的地方和卫生死角,要派专人负责,有专门消毒保洁措施,有专人检查,严格把关。检查工作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事后检查公布,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

 3.加强教育,养成习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4.细化制度,强化督查。制定好《校园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食堂超市卫生制度》、《办公室卫生制度》、《教室卫生制度》、《寝室卫生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厕所卫生制度》、《生活垃圾处理制度》等制度,实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5.运用结果,奖惩分明。学校卫生检查结果应每周一小结,每月一通报,每学期一评比。评比结果与班主任及相关学生和教师每月考核、年底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挂钩。

 **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通风消毒制度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通风、消毒工作,以清洁为主,预防性为辅的工作原则,同时避免过度消毒。切实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通风

 1.自然通风

 (1)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等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天至少开窗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2)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灯定期照射消毒,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頻次。

 2.空调运行

 (1)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3)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

 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二、消毒

 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3.对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4.做好垃圾消毒处理。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5.疫情期间,可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室内体育馆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校园内岀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有14天内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应及时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进行消毒处置。

 **市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学校班主任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花名册上,《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并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

 5.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6.对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严禁入托。

 7.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市中小学(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检查,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3.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4.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园)医(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园)上课,并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校(园)医(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园)医(保健老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7.对未设置校医机构的学校,由学校委托当地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XX学校(幼儿园)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主任: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卫生室(保健室):

 年

 月

 日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学生与学校各执一份。

 **市中小学(幼儿园)晨、午(晚)检制度

 一、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特制定中小学晨午检制度。

 1.落实五步检查法。一测:用红外体温枪测体温;二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三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四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五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2.详细记录及时处置。班主任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如发现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

 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并及时上报疫情报告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诊断为传染病疑似患者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传染病疑似患者学生家长,送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确诊结果、病情发展。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指派.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告知其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3.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无异常情况则实行“零报告”。

 4.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并达到法定所患传染病隔离期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二、幼儿园

 1.晨检午检采用保健医和班级教师分别检查的方式,保证

 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晨间入园时,负责晨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午睡后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3.幼儿入园幼儿自己进入教室,家长不可进入。乘车接送的由接送教师进行询问家长并检查。幼儿入园有班级教师检查幼儿的手、口等入园晨检状况并进行登记方可进班级。

 4.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

 (1)一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

 (2)二看: 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

 (3) 三问: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

 (4)四查: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晨检中 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或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5.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送往医务室。

 6.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班上老师登记在《交接班本》上, 保健医登记在《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册》上。《交接班本》

 和《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册》上的记录要求时间准确,语句通顺,表达清楚。

 7.教师的健康检查: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键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键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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