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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0-11-05 10:41:48

  

 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工作的法定机构,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夯实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群众基础,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市乡镇纪检组织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和村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依法选出素质优良、公道正派、结构合理、群众信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设置及选举程序

 (一)组织定位和机构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成员一般由

 3至5人组成,可根据村庄大小、村民数量和村级事务繁杂程度具体确定,其中主任1名;提倡由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成员不能担任的,一般由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参加选举登记的本村村民;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要求7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村情并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正常履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提名候选人:

  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

 2.理想信念缺失,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涉黑涉恶或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和阻碍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的;

 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不思进取,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票贿选,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

 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在严格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要综合统筹年龄、文化、专业知识等队伍结构,成员中应有具备一定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和妇女人员,确保选出后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能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三)任职回避。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以及村文书、村会计(村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出现应回避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空缺人员可以按照原选举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选举。

  (四)选举办法和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参照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办理,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提名,实行等额选举;其他成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举行,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档案资料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各乡镇对移交工作应当予以指导、监督。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换届选举工作负总责,乡镇纪委书记要具体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要提前开展工作调研,摸清所辖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情况,分析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在选举过程中,要派人进行实地指导,对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乡镇相关领导要现场指导;选举后要加强指导,及时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移交等后续工作。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组织实施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强化督导。各乡镇要严格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充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乡镇纪委要全面跟踪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各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效确保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特别是对于选情复杂、矛盾较多的村,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重点指导。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村级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确保比例达**以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

      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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