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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范文

2020-08-16 11:18:32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一)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二)

  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主要任务目标任务分解表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三)

  XX部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主 体 责 任 书

  中共XX市XX区XX

  2014年8月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20号)的要求,XXX党组决定,与各区级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责任主体

  XXX党组

  二、责任人员

  XXX党组成员

  三、目标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各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2)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3)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1)督促本部门本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2)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下属单位党委(党组),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

  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2)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3)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端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2)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3)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在党内通报。

  (六)选好用好干部。(1)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出腐败问题。

  (七)维护群众权益。(1)坚持“张雪梅群众工作法”,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查出和纠正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推进源头治理。(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恩阳建设。(2)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利,全面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3)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程序、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终身问责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恩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5)强化科技反腐,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信息化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权利公开运行平台等建设和应用。

  (九)坚决反对腐败。(1)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3)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责任追究

  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XXX党组(责任人)

  XXX党组成员(责任人)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四)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委

  委 书 记

  责 任 状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二〇一五年四月 日 中共 市

  中共**市委制

  为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发?2015?5号),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细化任务,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2、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科学评价体系、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人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3、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防止利益冲突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监督。

  4、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开门办公”制度,深化“万人评百人”活动和“问政**”“为民热线”节目,持续推进

  “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政治活动;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巡视意见和整改事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单位党政正职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办法;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机构)执纪办案。

  7、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8、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9、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落实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保持本辖区或职责范围内政令畅通。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1、负责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亲自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4、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党组)领

  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发?2015?5号),对具有该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追究其主体责任

  (一)负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具有该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二)负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具有该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者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市委与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五)

  西峰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共性责任指标)

  西峰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内容(个性责任指标)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目标(六)

  中共太原市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试行)

  为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共太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教党字【2015】8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 注重实效,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现根据学校实情,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的,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责任分工

  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分别对学校党支部、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支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校长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支委

  会成员对分管工作及下属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1、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工作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在对管人、管钱、管物等的建章立制中,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有效防范腐败发生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加强对所辖部门干部、教职工的党纪、政纪、各项法规的学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准则》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律要求,不断深化所管辖范围教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

  4、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部门及教职工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5、校级领导干部、行政管理干部要认真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大行风效能建设力度,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1、全面推行违纪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乱收费与教师

  通过班级家长委员会擅自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违规收费的“一票否决”制。

  2、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工作考勤制度,严格考勤与请假管理,成立工作作风效能监察队伍,开展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明察暗访,严肃追究严重违规的部门与个人责任,切实转变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与形象。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集中时间段组织教师开展师德专题培训,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途径办法,着力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实行师德考核、表彰奖惩、监督、“一票否决”等机制,把师德水平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和学校评优评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条件。从严治理教师违规有偿家教行为,严肃处理违规教师,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4、坚持 “四风” 整治,倡导厉行节约,加大 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管。

  (二)、深化廉政风险防范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1、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和决策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与使用等方面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工作职能调整等实际情况,

  排查梳理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点,重点突出教师职称评审、教师流动、学校硬件建设、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公务外出、教育收费等方面。

  3、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与教育经费审计工作。一是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基建工程和物品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禁止未经审批先建和随意增加工程量的行为。

  4、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以党员民主生活会为主的党内监督,以教代会为主的民主监督,以家委会为主的服务对象监督,以网络、媒体为主的舆论监督以及以信访举报为主的群众监督的五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监控权力运行。

  (三)、重视信访工作,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教育稳定

  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强化信访工作常规管理。

 一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信访、举报;二是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实施信访维稳预警,密切关注国家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信访动向,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上报,尽可能主动协调解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突出重点,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今年重点查办影响教育系统形象的事件,如教师参加有偿补课、在工作时间做无关的事等违纪违规行为。在重点查处的同时,还要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注重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

  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要认真落实处理后的纪律惩诫落实,维护纪律严肃性。

  (四)、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反腐倡廉的组织领导。建立研究、分析、解决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分解到位,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 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2、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学校特点,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行政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年终考核工作,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业绩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责任追究

  (一)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应追究责任的,查清情况,并向教育局党委作出报告。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学校党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要求的领导责任,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甚至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三)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地认定有无领导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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