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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XX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20-12-14 10:32:45

 2019年度乐东县 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各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的各项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医务室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宣传和督查责任。

 五、学校政教处、总务处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配合协调责任。

 六、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分管人员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七、各级分管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对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情况。

 2.依法加强学校小卖店经营食品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进一步加大小卖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4.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八、责任追究 1.各级分管人员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小卖店的责任追究 1.警告并限期改进。

 2.责令返回已售(发)出的和食品。

 3. 取消经营资格。

  4. 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

  5.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6.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XXXXX局

 2019年1月1日

 

Tags: 食品安全   教育系统   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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