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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0-05-26 17:43:44

  

 中共**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市级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切实落实“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具体要求,狠下决心“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引导各级各方面把责任扛在肩上,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为官不为”问题,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忠诚履职、崇廉尚实、敢于担当、奋发有为新风尚,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根据省、州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正风肃纪工作中重点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为推进繁荣幸福新**建设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整治时间

 从2015年5月开始,2015年12月底完成。

  三、整治对象

 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四、整治重点

 (一)思想平庸问题。重点整治信仰缺失、不重视学习,思想僵化滑坡、不思进取,墨守成规、安于现状,遇事敷衍、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习惯于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做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等问题。

  (二)能力不强问题。重点治理履职能力差、执行能力差、创新能力差,懒政怠政、问题频发,工作业务不精、标准不高、不学无术,不敢直面矛盾、不善攻坚克难、不能与时俱进等问题。

  (三)业绩不佳问题。重点治理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开展不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要工作中失职失责、贻误时机、处置失当等问题。

  (四)不敢担当问题。重点治理事业心、责任感、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做老好人,重权轻责、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担当,处事油滑、遇事推诿,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该管的不管、该干的不干、该抓的不抓等问题。

  (五)精神不振问题。重点治理意志消沉、缺乏斗志,精神萎靡、贪图安逸,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不在状态、无所事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创先争优的勇气等问题。

  (六)工作懈怠问题。重点治理主观能动性不强,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敷衍应付,作风飘浮、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等问题。

  (七)纪律涣散问题。重点治理纪律规定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上班时间无故旷工、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玩游戏、炒股、网

 上聊天、看电影、购物,工作时间到茶楼、酒店、歌舞厅、洗浴中心、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娱乐活动,工作日午间饮酒、干部“走读”、“吃空饷”、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违反有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规定等问题。

  (八)效率低下问题。重点治理政令不畅、执行梗阻,人浮于事、办事拖拉,过于强调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推三阻四、讨价还价、久拖不决,对待办事群众方法简单、口气生硬、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拖延等问题。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初至5月上旬)。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交各牵头协办单位汇总后,于5月12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去。

  (二)自查阶段(5月上旬至9月底)。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自觉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对问题的查摆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各单位要在9月底前专门召开会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交各牵头协办单位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个人也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整改阶段(9月初至11月底)。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台账,制定本单位“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交各牵头协办单位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单位要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要对照建立“为官不为”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帮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资晋级、人员聘任、提拔任用挂钩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单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各单位专项整治总结交各牵头协办单位汇总后,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整治“为官不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之一,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2、明确任务分工。市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各阶段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纪委监察局要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以及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查处,决不手软,达到惩处一起、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效果。市直工委负责牵头市级部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直工委、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政务中心等牵头协办单位负责本系统内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各牵头协办单位负责本系统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材料收集与上报等工作,要在5月10日前将责任领导、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务必在每月25日前将本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

  3、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在活动中要做到不回避、不护短、讲求实效,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症”,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各协办单位要加强统筹、及时调度、协调推进,督促所辖单位抓好落实、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各协办单位要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督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

 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系电话:3230566,联系人: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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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为官   不为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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