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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评情况报告

2020-06-17 10:40:53

 XX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考核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8〕14号)和《XX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483号)要求,我市由市政府牵头,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发改委等治欠保支成员单位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各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总体情况 2018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人社厅发〔2017〕80号)、《XX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琼府办〔2016〕28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形成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较好地完成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各项指标,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成效。经自评,2018年度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得XX分。

 二、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和定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1.落实市县级政府负总责、区(乡镇)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XX市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突发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关于成立XX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等文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和处理程序,形成了市政府负总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我市今年先后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联席会和市长办公会研究会商解决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别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了2018年度治欠保支年度工作计划。

 2.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所属有关部门治欠保支工作进行考核(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8年3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府办〔2018〕59号)、《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三府办〔2018〕59号),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考核程序、步骤和完成时限及考核结果的具体运用。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了2017年年度的考核,考核结果经市长办公会通过后进行了通报。今年我市已制定了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3. 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所属有关部门治欠保支工作实施督查(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7年,我市出台了《XX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 督办制度》,明确了我市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督办条件、程序及责任追究。今年我市对劳动用工管理不够规范、欠薪问题或隐患较多的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督查,并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人社局对省人社厅反映督办或交办的舆情、案件均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4.市县政府建立并落实治欠保支工作问责制度(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市出台的《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考核问责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根据有关问责规定对XX市XX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将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将劳务分包单位列入“黑名单”。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5.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市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经常性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执法活动。我市已制定了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和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2018年共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执法活动X次,对因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X家建设单位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

 6.推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也印发了《关于加快我市项目投资百日会战资金拨付的通知》《关于上报开展政府欠款及清偿情况统计结果的报告》《XX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建设资金的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支付工程款,从源头上预防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管月报制度,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报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欠薪隐患。

 7. 健全欠薪预警机制(该项分值3分,自评3分) 2011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市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2011〕320号),开始在我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在全市以各区为单位的5个一级网格和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的41个二级网格,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建立并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与市场监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对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解决欠薪隐患。

 8. 在建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该项分值4分,自评3分) 目前我市在建项目135个,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项目123个,占比为91.11 %;政府投资项目37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项目35个,占比为94.59%。(详见XX市2018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9.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该项 分值8分,自评8分) 2015年7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工地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三人社发〔2015〕282号),开始在我市建设领域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在各区召开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和培训会,目前已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项目共135个,覆盖率为100%。(详见XX市2018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10.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该项分值4 分,自评4分) 2015年7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三人社发〔2015〕381号),开始在我市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目前我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项目有134个,覆盖率为99 %,目前有117个项目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发放工资合计2.9567亿元。(详见XX市2018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及建设银行台账) 11.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该项分值3分,自评3分) 2010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修订了《XX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三府〔2012〕212号),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6年,我市印发了《关于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三人社发〔2016〕172号),在全省率先推行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8年我市共有253家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3373亿元,其中银行保函缴纳3.5443亿元;退还145家2.0699亿元。

 12. 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5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三府〔2015〕178号)、《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府办〔2018〕53号),明确规定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13. 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该项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市严格落实省关于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必须设立维权告示牌。目前我市所有在建项目均设置了维权告示牌。

 14. 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该项分值9分,自评9分)

  今年我市共两次对涉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8家企业和1名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布;今年7月,我市印发了《XX市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8〕318号),对全市企业实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管监管,评出10家劳动用工诚信A级单位;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建设领域欠薪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三人社发〔2016〕123号)、《XX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惩戒制度实施办法》(三府〔2017〕214号)、《XX市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7〕295号),2018年共将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推送到信用XX上公示,同时报送省人社厅;市住建局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同心家园二十九期一期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分别予以行政理并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15.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欠薪行为(该项分值10分,自评10分) 我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工作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人社局网站等各种渠道受理劳动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件,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移送侦查、案件速调等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我市人社部门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联合市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从2018年12月份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8年市人社局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案件10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逮捕并移送起诉1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案件快审快裁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受理和裁决农民工欠薪争议案件;市司法局2018年印发文件开展农民工维权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365件,为农民工挽回或取得经济利益880.53万元。我市2018年无行业主管部门无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督办案件。

 16.执法成效(该项分值12分,自评10分) 2018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和立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3件,涉及农民工804 人,涉及金额3135.39万元,案件按期办结率100%;共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3件;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1%、23%、3%、93%。2018年我市无行业主管督办案件。对于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动用应急周转金予以救助生活费或路途,同时引导到市民政局的救助站接受临时救助。2018年政府工程项目没有发生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案件。

 17.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该项分值12分,自评12分) 2018年我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也未发生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市人社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18.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2011年,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三编字〔2011〕22号),批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升格为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市人社局综合执法职能,下设综合科、举报投诉受理科、河东大队、河西大队四个内设机构,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8名。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有编制人员23名和协查员22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设有6间办公室及举报投诉受理中心、会议室、调解室、档案室各1间。此外还在海棠、崖州两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就近受理和处理劳动案件。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有一部公务用车和一部应急临时用车,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监察员和协查员均按要求配置了工作制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市人社局先 后出台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工作规程》、《XX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XX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等文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三、欠薪引发群体性及极端性事件情况说明 2018年我市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3起,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主要由工程质量争议、工程结算争议、工资结算争议等原因造成的。事件发生后,人社、属地区政府、公安、住建、维稳等部门多方联动,迅速介入处理,所有事件已全部妥善处理,有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XX的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全省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大,造成欠薪的连锁反应。

 二是建筑管理市场不规范,建筑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及挂靠承包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加大解决拖欠工资的难度。

 三是一些施工企业诚信度较差,不按约定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经常以工程质量纠纷、工程款和工资结算争议等为借口拖欠工程款和工资。

 四是个别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和普法。一是结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不断纠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举办不同行业培训班、对建设项目“送法上门”、集中宣传、向社会公众普法等形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观念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建筑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和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入推进“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一是深入推进《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力争2019年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三)强化劳动用工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落实《XX市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推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审查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分级监管。二是继续完善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继续加大失信惩戒和社会公布的力度,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四)加强劳动案件受理和查处。一是在原来的渠道上,在各区就业保障中心设立劳动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窗口,进一步拓宽案件受理渠道,通过多途径、全方位受理各类劳动案件;二是充分利用治欠保支联席会议、部门应急联动、劳动案件速调等机制快速有效化解复杂疑难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继续保持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五)对标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此次考核组提出的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查找原因,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落实整改,并以此次考核为契机,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国考”迎考准备,确保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Tags: 农民工   自评   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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