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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0-08-03 15:47:21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暨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行政签订劳动合同,监督集体合同和其他协议的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新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活动。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作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八、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入会、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会费和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1、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工会经费审查职权,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

  2、在讨论、研究、解决问题时,务必发扬民主理财的优良作风,严禁独断独行。

  3、要认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定期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做好工作。

  4、加强同本地行政、财务、劳资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支持与帮助,密切协作,做好工作。

  5、经费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六、经费审查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

 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会女工委员会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女职工的特点认真开展工作。

  2、团结、带领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改革与发展中建功立业。

  3、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的特殊利益,做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4、参与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协助贯彻实施。

  5、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使之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组织女职工积极向行政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为振兴**经济作贡献。

  7、经常不断的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四有”精神,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女职工人才的成长。

  8、认真负责的做好女职工的保护和保健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会经费的重大开支必须做到:一有预决算申报表;二有核算依据;三有鉴定说明(经手人、证明人、主席一支笔)为报帐依据,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四、各项暂存暂付款,应收应付款应定期清查处理,不允许长期滞留,如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款,若借款超过1月以上,可从个人工资中分期扣偿。

  五、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一切收支做到日清月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不搞小金库。

  六、凡使用的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及各种汇、兑票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凡因公出差的人员必须在回工作单位一个星期内办理出差报帐手续,不允许跨月结帐。

  七、财务印签和各种票据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度规定执行,并分开保管。出纳到银行办理大额存取业务,单位要派随行人员一至两人前往银行办理存取业务。

  八、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九、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本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财务报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并严格按国家规定管理好本级工会的财务档案。

 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1、职工代表表大会换届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后由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按时换届。

  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例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一年召开两次。

  3、职工代表大会的临时性会议制度。单位在遇到重大事项需要尽快解决,按规定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时,可召开临时性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处理。

  4、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某些需要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单位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处理。

  5、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会议制度。基层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应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企业应将厂务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公开办法、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列成明细表,公布于众,便于检查实施情况和职工群众的了解、监督。

      厂务公开的一般程序包括七项:

  (1)由主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和企业实际,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组织对公开的方案进行审查,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范围和形式。由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3)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4)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5)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采取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6)负责厂务公开的有关部门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7)纪委等有关组织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参与公司决策、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系列工作规程、权利义务规定和履行职责要求等规则的总称。《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及其他形式)民主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要求:“公司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这表明公司制企业是否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进行。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和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原则。

  三、平等协商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以及已订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方案制定;

 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6、职工民主管理;

 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四、参加平等协商的代表,每方为七名。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公司工会一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一方的其他代表由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同志和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定的职工代表组成。公司行政一方的首席代表为总经理,公司行政一方的其他代表由总经理直接指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因特殊情况造成空缺由空缺方另行指派。

  六、公司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工会代表应就草案的产生过程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平等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恢复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八、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与工会主席按有关规定程序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审议未获通过,由双方重新协商,进行修改。

  九、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七天内由公司行政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说明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

  十、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1、领导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下级工会分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监督企业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揭查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重点部位,检查情况及时反映给企业管理部门,并建档跟踪,监督检查治理整改情况。

  4、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劳动保护工作档案,积累资料,代表职工一方,就劳动保护条款的内容、条件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5、做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验收工作,坚持安全技术标准,对不合格的要求进行改正和补救。

  6、发生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情况并参加调查处理。

  7、在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受到侵犯时,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涉,并进行协商、调解。

  8、向上级工会组织和党委、政府机关反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

  9、总结推广劳动保护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职工,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劳动竞赛。

  10、做好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11、接受企业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协商要求,听取有关的理由和所需人数及时间的说明,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建立职工来访接待制度。包括回答咨询、协助起草《调解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起诉书》,以及来访登记等。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调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争议发生原因,统计争议发生频率,制定争议预防措施。

  (3)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最新劳动政策,交流调解经验及体会,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4)建立调解员工作守则。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调解员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等制度,坚持办事公正,为人正直、不谋私利、联系群众等工作作风。

  (5)建立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制度。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代表汇报本单位劳动争议情况及调解率,听取职工代表对调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代表及职工监督。

  (6)建立调解文书、档案的管理制度,包括:

  1、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登记表。

  3、劳动争议答辩书。

  4、劳动争议调解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副本。

  5、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6、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

  7、劳动争议调查取证笔录。

  8、劳动争议冲裁申请书副本。

  9、劳动争议诉讼文书副本。

 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工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工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工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工会的资产由资产专管员登记造册,发放办理领用手续,报损和销毁不良资产时要根据资产成色和规定使用年限按程序办理。如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丢失,应追查事故责任,按损失程度和丢失原因赔偿原价值10%一50%的损失费,情节严重者应赔偿全部损失。不论是人为损失或自然损失,概由资产专管员统一管理并报上级工会审批后财务方可作帐务处理。

  五、对闲置资产的报损和变卖一律由财产部门根据资产的使用年限和资产的成色进行估价。对报损的工会资产,资产专管员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工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对变卖的固定资产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管理权限报批。

  工会主席职责

 1、在市委领导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日常工作,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2、接受群众和本会会员的来信来访,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应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3、坚持原则,不谋私立,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认真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企业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鼓励职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四有职工。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6、积极做好工会组织的发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

       二、督促、检查有关女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案例。

       三、调查、了解女职工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针对女职工的思想、特点和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提高女职工两个素质。

       五、组织女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做好女职工的慰问工作。

       七、女职工委员会根据自身的特点,独立开展工作,并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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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4、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5、调解劳动争议,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

  3、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4、检查工会对职代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为职工福利和工会建设服务。

 工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贯彻执行工会财务工作的“三服务”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2、认真编制并执行本单位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正确、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定期分析财务收支情况,考核各项经济指标执行效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运事业的发展。

  3、对出纳人员移交的记帐凭证要认真清点,并与出纳人员及时核对帐务。同时做好记帐、报帐、算帐、结帐等工作,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晰。

  4、有计划、有步骤地了解工会各项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种收入的经济核算。

  5、实行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和现金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资金,管好银行印签和票证,及时清理往来帐款,监督单位财产、物资、材料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收发,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逾期不清或长期拖欠公款不结算者,按本人帐面所欠数额,有权通知其本人并从工资中扣还。

  6、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上瞒下、违法乱纪的行为拒绝执行。对违反财经制度者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

  7、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发票、报表、资产和相关会计资料,不得有丢失或缺页现象。年终将会计资料整理成册并存档。

 工会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认真执行财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支票、现金及帐簿和银行艄的管理。

  三、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批领导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单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支,在收付款单上加盖“收讫”或‘对讫”戳记。

  四、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凭证转交会计复核并办理凭证传递手续。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相符。

  五、银行转帐和现金支票的领用,转销要定期清查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余额。做到登记及时,字迹清晰、准确、无涂改、无错记,使帐款、帐帐相符。严禁发空白支票,不得将银行帐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套取现金。

  六、出纳人员管理的印章必须妥善保存,严格按规用途使用。向会计领用的空白发票和支票,用后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七、对手续不全,数字不准、大小写不符,不完整的收付款凭证或单位不祥不清的收付款业务,出纳员不予办理,并及时退还有关单位或个人利、齐手续。

Tags: 工作制度   工会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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