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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美文9篇(完整)

2023-08-02 20:00:03

美文时间过着过着就这么过去了,记忆存着存着就这么没有了!——题记一路风尘仆仆,踏歌且徐而行。笔端的故事在轻舞飞扬的思绪低沉中轻盈,尘封的记忆潜入了往昔的悄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文9篇,供大家参考。

美文9篇

美文篇1

时间过着过着就这么过去了,记忆存着存着就这么没有了!

——题记

一路风尘仆仆,踏歌且徐而行。笔端的故事在轻舞飞扬的思绪低沉中轻盈,尘封的记忆潜入了往昔的悄然,遣散在如水的光阴中,当那一笺失色感伤的诗行爬满了浓郁的心房,我在心海中央,种下了一颗回忆之树,枝繁叶茂,土地湿润,常年花开,四季不倒。每当夏风吹起时,回忆的树枝总是落下凋零的残叶,也不知道是季节的变迁还是要去追寻什么?顿然觉悟,美好的时光总会消失于岁月里;幸福的相依不会长久,四季轮回的风尘,都有未知的风景,人生的旅途苦苦前行,山一程水一路,记录了所有的瞬间,即便有再多的幸福与难以忘怀,一切变迁隧颂的时间,都成往事里的歌,而每一首歌,只为怀念一段时光的过去,美好的韶华,也将告一段落!

且休言止劳飞燕,醉花残曲难赋坚;岁月的风声在失意中撕裂着落幕的心疼,疏别下青春的欢颜也已渐渐离去。在远去的韶华中,聆古韵宫商锦瑟之弦,抒留香墨韵一纸飞花,然那一阕新词酒曲却再也唱不出那般豁然之音。

青春远逝羽翼,划破了伤痛的记忆;

傻傻的笑,伪装自己是快乐的;

打打闹闹,伪装自己是坚强的;

戴上耳机,伪装自己忘掉了;

无谓的笑,伪装自己是不在乎的;

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安静,

也学会了伪装,戴着面具强颜欢笑着,已然忘却了面具下苦苦的挣扎…

沧笙踏歌,岁月蹉跎,花开梦里,且行且歌,摇曳着岁月的旗帜,望着沉迷在忧伤阴影里的曾经,发现是自己太过忧伤,恋上了文字,习惯用文字记录那些远走的时光!

惊悟,当岁月掠过时间的长河,苍白了记忆,挥霍了青春,那些美好的记忆,也便成了一道永痕的风景,淡出你的视线,模糊你的背影!仰望星空,静耳倾听,一个声音在耳边回响,深邃的夜空是对往事无尽的眷恋,虽然青春折翼了梦里的渴望,往事成歌,但却是唱在过去,飘向未来!

美文篇2

我有一个爱运动的好朋友——李承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嘉小十星”中的“运动之星”这一称号送给他。他有一张鹅蛋脸,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黑皮肤,可酷了!他非常爱运动,是我们班的体育课代表。

他特别喜欢跑步,跑得很快,长跑短跑他都很擅长。他不但是班里跑步最快的,而且还是整个四年级跑得最快的同学。在运动会上,我们总能在800米的长跑比赛中看到他夺冠的身影。全班同学都欢呼着,非常高兴,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夸他真厉害!他也会谦虚地说:“没你们说的那么厉害啦。”

打乒乓球也是他最爱的运动之一。他在班里可是打全乒乓球的高手呢,每次打球都是能打败班里的许多人。不信,你就往下接着看吧!有一次,我和他打乒乓球,他刚发球就发了一个擦边球,我没接住。我很惊讶地问他:“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发出擦边球的?”“我也是无意间发出擦边球的。”他抓了抓头说。后来,我经常观察他,发现他经常去乒乓球台那练习发球,怪不得他乒乓球打得好呢!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爱运动的李承泽,你认识他了吗?让他当“运动之星”是不是当之无愧?

一年级作文我爱运动2

我的个性比较外向,所以我一直很喜欢一个在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物,那就是——运动,运动就像我的知心好友一样,一直跟我形影不离,由于学校的体育课我才能大胆的做运动,当然笑声如游乐园的下课也不例外。

你知道运动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吗?就让我来告诉你,运动不但有益身心健康还可以让自己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每当你心情烦闷时,你最好的心灵药水就是“做运动”,你一定想知道为什么吧?那就是他可以让心情舒畅!

我常在假日的时候跟着大人们一起去公园运动,那种在春风里的快乐,是我最难忘的,爱上运动后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会喜欢运动?原来是因为春风的关系,在一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当我独自在阳台上半睡半醒的做早操时,秃然一阵春风迎面吹来,把我另一半还没睡醒的灵魂给叫起来了,让原本只有一半的灵魂享受舒爽,瞬间,全身都感受到了,从那时开始运动变成了我的最佳拍档无时无刻它都陪在我身旁,也成了我的精神粮食,当然我也从来不曾忘了它!

一年级作文我爱运动3

我最爱的运动是打羽毛球,我觉得打羽毛球非常好玩,跑来跑去,你打来我打去很有意思。即便是我这种不太爱跑步的人,也很喜欢这项运动,因为我很喜欢打到球时的那种感觉。刚开始和妈妈学打羽毛球,我不会发球,要不就是接不住妈妈打过来的球,真的很沮丧。弟弟在边边笑我笨,我绝对不要让他看扁,练了一个星期终于打得比较顺利了。

另一个我爱的运动是滑滑板车,滑板车不像自行车是用脚踩的,但是速度也挺快,还可以训练平衡感,也蛮有趣的。有一天看唐姐玩,觉得速度好快,看起来比跑步还省力。可是当我玩的时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经常从上面摔下来,有次还擦破皮,流血,痛死了,但是我还是爬起来继续玩,慢慢掌握了技巧和会控制速度,就越滑越顺,越滑越快。

多运动对身体很好,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妈妈说不要天天待在家里,就是在家的时候也要起来动一动,不可以一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老师也说不可以做沙发马铃薯,在沙发上面等着发芽。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多运动,每天运动,不能偷懒,只有好的身体爸爸妈妈才不会担心,才有精神做好自己想做的事。

一年级作文我爱运动4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平凡女孩!

在几个月以前,我还不喜欢运动,甚至讨厌上体育课。每次,体育老师让我们做运动时,我都推三阻四,尤其是俯卧撑,对我来说简直比要了我的命还难,更何况体育老师还要求我们女生做12个,而且做完后还要做50个蹲起,平常老师还要我们比跑步,比青蛙跳……每次比完我都会被我的朋友们笑,因为我的体育太差了,每次比赛我几乎都是最后一名,他们甚至还说:“关惠尹,你什么都好,唯有跑步是我们班最差的,努力!”而且每次跟我比赛的人都说:“关惠尹,跟你比赛真好,每次都是你垫底,加油啊!”听了这番话我很是难过,听到他们讽刺的笑声我心里真不是个滋味,尽管有了他们鼓励,但我还是很难过。

自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加强锻炼做10个俯卧撑,25个蹲起,现在放假了,我更要加强锻炼,我制定了一个运动计划:每天早晨起来去楼下晨跑30分钟,中午做上20个俯卧撑,50个蹲起,晚上出去散散步,跑跑步……

我坚信经过一个暑假的训练我的体育成绩一地会突飞猛进,我想以后我再也不会听到讽刺的笑声了,而是为我呐喊,为我加油,为我喝彩的声音了。同学们为我加油吧!

一年级作文我爱运动5

我爱运动因为妈妈告诉我说:“运动可以增进身体健康也可以使心情快乐,也可以促进新陈代谢。”所以有时候我们会全家人一起去运动。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跑步,因为跑步可以让我压力变少还可以让我流一点汗,虽然说我不喜欢流汗可是我觉得跑完步流了一身汗后冲个热水澡全身好舒服喔!就好像把积在心里很久的压力全都冲掉了,还有就是跑步也可以帮助我减肥,可是喔!每次跑步完我都觉得肚子好饿喔!然后就又吃更多东西,真的很伤脑筋耶!另外就是跑步也可以训练我的脚力可以让我跑步的速度变快。

我真的很喜欢跑步,可是要跑步前一定要先做一些热身运动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其实不管做什么运动都要先热身,而且刚跑步完不可以马上喝水,一定要休息一下在慢慢喝温水喔!

总之,多运动对于我们人的身体很有帮助的,所以我们平常有空就要多动喔!这样才有健康的身体。

美文篇3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穿透绿叶洒在你干净的白衬衫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光斑。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川流不息的街角。我沦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禁意抬头却对上你清澈的双眸。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没有喧嚣的图书馆。你捧着一本书,安静坐在阳光里,美好得像一幅画。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雨后的公交车站。你戴着白色耳机,坐在靠窗的位置,我浅浅哼着歌,撞上你温柔的眉眼。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转角的十字路口。阳光把你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我跟着你的影子,风轻轻的,柔柔的。

如果遇见你,在某个充满荷尔蒙的空气里,你对着我腼腆一笑,整个世界像绽开了无数色彩缤纷的花朵,整个心房都为你而打开。

如果遇见你,阳光正好,时光未老,那么我们在一起。

美文篇4

晚霞在迷惘中收捡了余光

我独自伫立在山梁 四处遥望

心中的莫名无限地延伸

记忆里那串悦耳的风铃 仍在耳边叮当作响

而我此刻的眼前

却只剩下一片暮色苍凉

前方连绵不断的山峦啊

却让袅袅青烟裹住

山弯下零散的只只夜灯

那闪烁的红苗像心灯跳动

光线微弱 树影萧瑟 四周一片寂静

我的心充满无名的惆怅

不知是心太贪婪 而是这漆黑的夜

给我了忧愁 或许是诗人敏感的思绪

带来曾熟悉而亲切的忧伤

让故乡蜿蜒的山路 平添一份乡愁

美文篇5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热爱读书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书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学习条件,能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读书是一种“静趣”,是一种“心趣”。当自己一个人时,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她会娓娓动听地向你讲述一些新鲜故事来,讲述一些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于是,翻不上几页,我就会忘却自己,翩翩飞进书的世界中。有的书如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美丽诱人的风光。正是她,教我认识了伟大的祖国,美丽的欧罗巴,冰封雪地的南极……同时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忘记了祖国的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小学生我爱读书演讲稿配图

夏夜里,与李白坐在凉席上,听着旷野的风声,追忆着唐朝的月亮。冬夜中,窗外飘着大雪,拥被而坐,倾听着俄罗斯文学大师们忧郁的诉说,书中西伯利亚的大雪与窗外的大雪一起纷飞……夜深了,沉浸在一本天文书里,遨游于广袤的宇宙空间,遥想地球的命运、银河的命运、宇宙的命运、万物的命运……倾听过去,触摸现在,叩响未知。那颗被凡尘的喧嚣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心也随之平静下来了。

我爱书,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同时让我感受到:读书之趣,藏书之趣,买书之趣。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像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美文篇6

我的家乡集美是个文化气息浓厚的侨乡,这几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关于家乡的故事数不胜数。

十一年前我出生在集美医院。那时的集美医院很小很旧,门口都是黄土,车子一开,灰尘就飞扬起来,对病人的身体健康很不利。现在集美医院搬到了景色优美的“古龙明珠”旁,它与第二医院合并,成为岛外最大的综合性医院,为集美,海沧和杏林等地的居民提供了现代化,高效率的优质医疗服务,缓解了岛外居民看重病难的现象。农村户口也人人参保,使老弱病残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国家福利,有病能及时得到诊治,得以恢复健康,延续宝贵的生命。集美长寿的老人越来越多,都生活得舒心安心。

小时候,我住在凉爽的海边,那时很多邻居都是讨海的渔民,他们常常去海边捕鱼捉蟹挖花蛤,还在海边养了很多海蛎,所以我顿顿饭都有鲜美的海鲜吃。现在海被填了一部分,沙滩也被改造成坚硬的陆地,在那里盖了“嘉庚纪念馆”。集美又多了一个旅游纪念区,与集美鳌园,嘉庚公园,归来园,嘉庚故居交相辉映。听奶奶说她小时候去拔猪草时偶遇华侨领袖陈嘉庚,他就问奶奶有没有在上学,还要拿点钱让她去上学念书。

集美以前只有一间小学,它是集美小学,后来又建了一所很漂亮的小学“集美二小”。我来到集美大学,总校区高楼雄伟的气势深深吸引了我:现代化的建筑却又不失集美文化的气息。看到这些,我会不禁向往离我还很远的大学生活。我知道集美学村是由集美师专,集美财专,集美航专,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组成,它们都是陈嘉庚始创的,集美以学村而享誉世界。

集美这几年盖了很多商品楼,高楼带上了电梯,还有物业管理,楼下有游泳池,有小区建设——亭台楼榭,绿地花草树木金鱼池。以前的集美大都是三层楼的小楼房,每户人家自盖的,现在都翻建成一幢幢更洋气的“小别墅”。

集美的经济发展增长速度很快。这几年吸引了很多台商外商来此投资,集美北部工业区,风景秀美的园博园,使集美从一个淳朴的渔村转变成工业,旅游业都发达的城市。

集美人都是热心肠,一家有困难,家家都会伸出援助之手。搬家时邻居们都会来帮忙;一户人家有人生病了,大家会来看望;有人房子重新装修邻居就会请他们住到家里来……

集美大桥通车后,交通便利促使人们更愿意住到污染少,车流量小,海鲜丰富的集美来。集美人真诚热情豪爽,她们也愿意以开放的心胸欢迎每位来集美的客人。

我爱我的家乡集美,我为作为集美人而骄傲!我相信集美的故事会随着集美的变化越来越精彩!

美文篇7

蓝色,对于每个人来说,并不陌生,也许有很多人喜欢它,我也不例外。

浩瀚的海洋有着深蓝的胸怀,广阔的天空漂着湛蓝的遐想,可爱的海豚带着粉蓝的活力,迷人的水晶嵌着宝蓝的高贵。这一切都在我脑海中不断涌现。

对于蓝的喜欢,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感觉,让人舒服,自由。从小就喜欢看天空。记忆中,乡村的天空占据着我的孩提时代。那时候,家门口是向着天空,无垠的蓝色填充着我的双眼,那里有太多遐想。为什么天是蓝的?那蓝色的尽头是何处?它的背后又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但无知切为蓝色增添几分神秘感。偶有几片浮云漂过,百在蓝的衬映下显的更加空明,晶莹。

后来离开了乡村,来到了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尽管头顶上方也有天空,去感觉,已不是从前的那片天,多了些灰暗,少了些透明,多了些瑕疵,少了些晶莹。也许是年龄的增长,对于蓝天的幻想也随之减少,忙碌在学海中,努力向前赶路,却经常忘了抬头远望,上方原来还有一片迷人的天空。也许,当自己徘徊迷茫之时,仰头看看天,静下心想想,这样便不会迷失方向。

我喜欢用蓝色装点自己的生活,哪怕周围尽是黑暗,也要有一丝能看见的蓝,有人说,蓝色象征着犹豫,深沉,可自己并不是这样,因为蓝色中总有灿烂的阳光出现,生活就需要光明。我喜欢它,喜欢它的纯净,它的静谧,它的自由。

一抹蓝色在跳跃。你看见了吗?那时一种希望,生活的希望。但愿,天天,天蓝。

美文篇8

走了,二十二年了,也是时候该跟学校告个别了,别了,我的校园生活。

深秋的夜,越来越凉,不像初秋的那种清凉,是有种向冬日转换的冰凉感!而这种凉意,渐渐地由体表向体内蔓延到心口。

一股淡淡的悲伤,也随着凉意慢慢侵蚀着整颗心灵,要说这人呢,就是贱,很多东西在你失去后,你才会知晓它的好,从而生出一种不舍感!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我曾一度认为是读书束缚了自己的自由,而且自己每天在学校那样辛苦的学习,也得不到什么回报。还不如早点出来工作,起码比在学校自由很多,不会再有父母的唠叨,老师的管教。

那时候,我巴不得马上逃离校园,可如今,当我终于能名正言顺的离开校园,永远不会再有校园生活。明明这种时候我该高兴的,可为什么,心却堵的慌。

这一次,离开的不仅是校园,还有随之逝去的青葱岁月;这一回,将面对的不仅是社会,还有随之而来的生活。

从离开校园的那一刻起,我便不是我了!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不断徘徊,挣渡。

离开那天中午,独自一人站在宿舍阳台上,想抬头再看看这片熟悉的天空时,却被耀眼的阳光刺痛的眯起双眼,虽已是深秋,可太阳照在身上依旧火辣辣的令人头皮发麻。

逃也似的回到宿舍,室内却一片阴凉,看着空荡荡的床铺,莫名的有些心酸,已记不清你空了多少次了,但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而我的被褥再也不会铺上去了!

走的时候宿舍没人,就我一个,一个人收拾行李,一个人看着宿舍里一件件属于自己的东西减少着。其实这样挺好的,起码一个人很安静,收拾东西的时候也不会乱,人多反而显得麻烦。

就像那个谁说的:“就这样轻轻的,我走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靠!我倒是想带走一片云彩,但那也得有能耐带走云彩不是么!吹牛也不打草稿。

既然带不走云彩,那就将就着带走自己的行李吧,只是行李貌似有点多,一个人挺吃力的!

有时候发现人的成长真的很快,在你不知不觉间。这事,要是换做以前我一个人绝对不会提着这么多行李,一个人独行,而现在我却能一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独自做火车来到现在工作的地方!

而改变,不需要太大,只需要良好的开端,便会有意想不到收获。

夜越来越深,温度也越来越凉,紧了紧身上的被子,工作的这几天,让我越来越觉得生活是有多不易,身体上,思想上,都很累。

渐渐的我也明白了,漫漫人生路,不努力,不奋斗,不吃苦,不受罪,即使不甘平庸又如何,只会说不会做的人一样会碌碌无为一辈子。

相较于,现实的残酷,我还是向往校园生活的纯真。而现在的我只能怀念,再也回不到那些纯真的年代,因为时光无法倒流。

美文篇9

啊,街边走过来的那位是我的主人,主人啊,你不止一次的,在离开我之后又路过我。

路过你熟悉的阳台和窗台,你看了我几眼,又继续往前走了。阳台前的那棵大榕树,看我站在原地,目光始终追随着你,它几次想说话,但欲言又止。

现在,你不能带我走,我也不能留你。我们只是相互路过,而实际上我从未变过,改变的是你。

曾经在那个囊中羞涩,挣钱只够糊口的年代,我的到来带给你多少兴奋和快乐,飘浮在这个城市四年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家。虽然我不大,只有几十平米,但已是你心中的天上人间。虽我也将近8岁了,经过简单的装修,重新粉刷过的墙壁和新铺的地板让我灿烂如新,一对年轻的新主人到来,更是燃起了我久违的青春的和活力。

一年多后,年轻的妈妈带着小主人从他外婆家回来了。那时小主人7个月,粉嘟嘟的脸,圆乎乎的脑袋,第一次见到,一双眼睛滴溜溜转,把我审视了一遍,也许陌生的缘故,好像不太喜欢我。第二天,小主人就和我熟悉了,柔柔软软的身体在我的身上打滚、攀爬,并呀呀直乐,我的心也乐开了花。

我看着小主人一天天长高,他和我一起玩陀螺、玩弹珠……欢乐的笑声闪亮了我的容颜,一家人一起坐着吃饭说说笑笑,一起睡去静静悄悄,我的日子简单平凡、但充实快乐。

随着小主人的长大,东西慢慢多了,玩具、书本……发现我太小了,主人开始慢慢嫌弃我了。“得给小孩独立的房间,还得有个宽敞的书房……”夜深时听到二位大主人在谈论买新房子,看中了那套比我大3倍的新房。我内心如打翻的五味瓶,我为主人高兴,二人通过这十年的艰辛和努力打拚,终于可以有一个比我大的新房了。但我也伤心,意味着主人和我相伴的日子即将结束,那其乐融融的笑声、飘香四溢的饭菜、还有那小主人蹦蹦跳跳、哼哼哈哈的声音……,这些我真是舍不得,舍不得呀!怎么脸上湿湿的,原来是泪花不由自主地跑出来了。有一天,小主人在玩弹珠时,我偷偷把不慎滚入柜子底下的小弹珠藏起来,藏在他够不着的地方,因小弹珠有他温热的气息、灿烂可爱的笑容。

在相伴10年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里,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搬家,我的主人终于离开我,带着灿烂如花的笑容。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街的那头,我的世界骤然空落,寂冷如冰,我再也不是我主人温暖的家了。那夜下雨了,在漆黑的夜里,孤独寂冷的我,在窗户上流淌着比窗外雨更急促、更长的泪。

我的命运从家降至出租房,每一户住个三年五载就再换一户,我彻底老了,唯有那颗小弹珠一直紧紧握在我手心里,还好阳台前的那棵大榕树一直陪伴我、不离不弃。

终于有一天,我的主人回来了,还带着一个高高大大、脸上写满阳光的帅小伙。我凝神一看,那不是我的小主人吗,一晃已成翩翩小青年了。他们进屋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小主人特意摸了那扇阳台的门棱,小主人说:“老妈,我小时候总爱跳起来摸它,可总是够不着,现在手一伸就摸到了。”我的主人说:“离开这个老家真是好久好久了,以后我们常来看他吧”。小主人离开前还不忘在我的怀里打了几个滚,脸上的笑容如初,恍惚中好像回到过去,依然是那个天真可爱的少年,那一刻,我真想把我珍藏的那枚弹珠还给他……

我主人临走时,悄悄告诉我:“我曾多次在梦中,身处在你的怀抱,一切熟悉、温馨而亲切,醒来,再也无法入眠,你是我的老房——永远的家!”。我望着你,仅抽噎无语。

从此以后,我衰老沧桑的心温暖如初,回不去的过去,总会在记忆深处,一遍遍温情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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